易居文学 > 都市小说 > 快穿:团宠神果又被老婆宠啦! > 第323章 主子说我不脏(九)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
十一号很快发现,照顾景忆春其实不需要做太多事情。
这个人活得太简单了,简单到让人心疼。
他一天只吃两顿饭——不是不饿,而是皇宫里给冷宫送饭的人一天只来两次。
送来的饭菜大多是凉的,偶尔是馊的,但景忆春从来不抱怨。
他坐在那张破旧的桌子前,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将饭菜吃完,连一粒米都不会剩下。
他吃完饭后会将碗筷洗干净——不是用热水,是用冷水。
冷宫没有烧水的条件,一年四季都只有冷水。
十一号第一次看到景忆春把手伸进冰冷的水里洗碗时,那双苍白的、纤细的手指瞬间被冻得通红,他没有吭一声,只是低着头,认真地、仔细地将每一只碗上的油污洗掉。
十一号走过去,从他手里夺过碗。
“我来。”
景忆春抬起头看着他,眨了眨眼,然后笑了:“好。”
从那天起,洗碗的事就变成了十一号的活。
不只是洗碗。
十一号开始主动做很多事情。
他发现景忆春住的寝殿太潮湿了,被子永远是半干的,盖在身上又重又冷。
他就去外面找了些干燥的稻草,铺在床褥下面,再将被子拿到太阳底下晒——这座冷宫里唯一的好处就是偏僻,偏僻到没有人会来管你在院子里晒什么。
他发现景忆春喝的水太凉了,凉到刺骨。
他就在院子里用砖头搭了一个简易的炉灶,每天早上起来生火烧水,将陶瓮里的冷水烧开,灌进水壶里,放在景忆春的床边。
这样景忆春咳嗽的时候,不用下床就能喝到热水。
他发现景忆春的衣服太薄了,薄到能看到里面的肌肤。
他就用景忆春给他的一小块碎银子——那是景忆春攒了很久很久的、唯一的一点积蓄——托人从宫外买了几匹粗布和一团棉花,笨手笨脚地缝了一件棉袄。
当然,他缝的东西歪歪扭扭的,针脚大得像蜈蚣,棉花塞得一块厚一块薄,穿在身上像一只鼓鼓囊囊的布口袋。
但景忆春穿上那件棉袄的时候,笑了很久。
不是嘲笑的笑,是高兴的笑。
他穿着那件丑得不像话的棉袄,在寝殿里转了一圈,然后站到十一号面前,张开双臂,歪着头问他:“好看吗?”
十一号看着他那张因为高兴而微微泛红的脸,看着他笑得弯成月牙的眼睛,看着他故意转圈时衣摆扬起的弧度——
“好看。”十一号说。
他说得很快,快到像是在掩饰什么。
景忆春听到这两个字,笑得更开心了,那双瑞凤眼里像是洒满了碎金,亮得晃眼。
“十一,你知道吗,”景忆春拉着他坐到榻边,靠在他肩膀上,声音轻轻的,“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穿新衣服。”
十一号的肩膀僵了一下。
景忆春感觉到了他的僵硬,但没有松开,反而将脸埋进他的肩窝里,像一只找到了温暖巢穴的小动物,蹭了蹭。
“谢谢你,十一。”
景忆春的声音闷闷的,透过十一号的衣料传过来,带着体温和一点点的鼻音。
十一号的手悬在半空中,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他想回抱住这个人。
但他不敢。
他怕自己的手太重,会弄疼他。
他怕自己的手太冷,会冻着他。
他怕自己一旦抱住了,就再也舍不得松开。
所以他只是那样僵坐着,肩膀上的重量轻得像一片羽毛,却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随着时间推移,十一号发现自己越来越不对劲了。
他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的目光。
不管他在做什么——洗碗、烧水、缝衣服、劈柴——他的眼睛总会不由自主地往景忆春的方向飘。
就像有一根看不见的线,一头系在景忆春身上,一头系在他的眼珠上,扯都扯不回来。
景忆春坐在窗边看书的时候,他在院子里劈柴,劈着劈着斧头就停在了半空中,目光穿过破败的窗棂,落在景忆春翻书的指尖上。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景忆春的脸上,他的睫毛在阳光下几乎是透明的,鼻尖上有一小片细碎的光斑,嘴唇微微翕动着,像是在默念书上的文字。
景忆春在院子里晒太阳的时候,他在厨房里洗碗,洗着洗着手就泡在水里不动了,目光越过门框,落在景忆春仰头闭眼的侧脸上。
冬日午后的阳光洒在他身上,将那件丑棉袄晒得蓬松起来,他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只慵懒的猫,蜷缩在阳光里,呼吸均匀而绵长。
景忆春在夜里咳嗽的时候,他守在床边,一只手扶着景忆春的背,一只手端着温水。
景忆春咳得厉害的时候会弯下腰,额头抵在他的手背上,发丝散落下来,蹭着他的皮肤,痒痒的。
十一号就那样一动不动地坐着,等咳嗽平息,等那个人重新躺回去,等他闭上眼睛,呼吸变得平稳。
然后十一号会发现自己在黑暗中,盯着景忆春的睡脸发呆。
景忆春睡着的时候很好看。
比醒着的时候还要好看。
他的眉头微微蹙着,像是在做一个不太愉快的梦。
长长的睫毛覆盖下来,在眼下投下一片扇形的阴影。
嘴唇微微张开一条缝,露出里面一点点贝齿。
他的呼吸很轻,轻到十一号要凑得很近才能听到。
有一次,十一号凑得太近了。
近到他能感觉到景忆春呼出的气息拂在自己的面巾上,带着一点淡淡的、温热的、属于这个人独有的气息。
还有一股说不上来的淡淡花香。
近到他只要再往前一寸,就能碰到景忆春的鼻尖。
十一号的呼吸停了。
他在黑暗中看着景忆春的脸,看着那张近在咫尺的、毫无防备的、漂亮得不像话的脸。
更可怕的是,当景忆春用那双漂亮的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的时候,十一号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化了。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
就像是冰封了二十多年的河面,在某个春天的早晨突然裂开了一道缝,温暖的阳光从缝隙里照进去,照在河底的卵石上,那些石头原本是冰冷的、光滑的、没有任何温度的,但被阳光照到的那一刻,它们开始发热了。
不是慢慢热的,是一瞬间热的。
从里到外,从上到下,从指尖到发梢,每一个细胞都在发热。
十一号不知道自己脸红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
但他知道自己的耳朵会红。
因为他每次在景忆春盯着他看的时候,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耳朵在发烫,烫得像要烧起来。
而景忆春偏偏喜欢盯着他看。
不是那种扫一眼就移开的目光,而是真正的、认真的、带着好奇和欢喜的注视。
那双瑞凤眼会睁得大大的,瞳孔里倒映着十一号的身影,嘴角微微上扬,像是看到了什么让他开心得不得了的东西。
“十一,”景忆春有时候会突然叫他的名字,然后什么都不说,只是看着他笑。
十一号被他笑得心里发慌,手里的活都会停下来,假装没有注意到他的目光,继续做自己的事。
但他的手会变得笨拙,烧水的时候会烫到自己,劈柴的时候会劈偏方向,缝衣服的时候会扎到手指。
景忆春看到他被烫到、被劈到、被扎到,会跑过来,拉过他的手,皱着眉头检查伤口。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景忆春的声音里带着心疼,吹了吹他手指上被针扎出来的小红点,然后抬起头,用那双担忧的眼睛看着他,“疼不疼?”
十一号看着景忆春低头吹他手指的样子,看着那个人微蹙的眉头、微微噘起的嘴唇、因为凑得太近而显得格外清晰的睫毛——
他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要死了。
不是因为任务失败被处死,不是因为暗卫的规矩要zisha,而是因为——
心跳太快了。
快到他觉得自己的心脏下一秒就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不疼。”十一号说,声音哑得不像话。
他将手从景忆春手里抽回来,转过身,背对着那个人,双手撑在灶台上,低着头,大口大口地呼吸。
景忆春在他身后站了一会儿,似乎有些困惑,但没有追问。
他走回窗边,重新拿起那本书,但目光时不时地从书页上方飘过来,落在十一号微微发红的耳尖上。
景忆春抿了抿唇,嘴角弯起一个小小的、不易察觉的弧度。
……
还有他的笑。
十一号觉得自己可能是上辈子做了什么了不得的好事,这辈子才能看到景忆春的笑。
那个人笑起来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变了。
灰白色的墙壁不再灰白,破败的窗纸不再破败,阴冷的空气不再阴冷。
一切都变得明亮起来,温暖起来,柔软起来,好像连风都知道他在笑,所以吹过来的时候都变得轻轻的、柔柔的。
景忆春的笑有很多种。
他看到十一号笨手笨脚地缝衣服时会笑——那种笑是忍俊不禁的,嘴角拼命往下压但压不住,最后“噗嗤”一声笑出来,眼睛弯成新月,肩膀微微抖动。
他吃到十一号做的饭时会笑——那种笑是满足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整个人靠在椅背上,像一只吃饱了的猫,慵懒而餍足。
他听到十一号讲外面的事情时会笑——那种笑是好奇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瞳孔里闪着光,嘴角的弧度随着故事的情节而变化,听到好笑的地方会拍手,听到惊险的地方会屏住呼吸,听到感人的地方眼眶会微微泛红。
但最让十一号招架不住的,是景忆春每天早上醒来时对他的那个笑。
那个笑容不经过任何思考,没有任何刻意,纯粹得像是本能。
景忆春睁开眼睛,看到十一号站在床边,就笑了。
就像是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最珍贵、最让他安心的事物,所以他笑了。
那个笑容太干净了。
干净到十一号觉得自己不配看到它。
他是一个手上沾满鲜血的人,是一个被主人抛弃的暗卫,是一个本应该在那个夜晚死去的、多余的、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
他有什么资格,被这样美好的、纯粹的、毫无保留的笑容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