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都市小说 > 枪指山河:恩将仇报,我以红妆祭 > 第3章 弃尽红妆,寒枪起步

凉州的雪,比怀安城更烈,更寒。
沈清辞在靖远侯府的别院醒来时,窗外的雪正下得铺天盖地,鹅毛似的雪片砸在窗棂上,发出簌簌的声响,像极了怀安城破那日,北凛骑兵踏碎积雪的动静。
她猛地从床上坐起,浑身冷汗,下意识地去摸枕边的金簪,指尖却只触到一片冰凉的锦被。怀安城的火光、乳母的鲜血、父母兄长惨死的模样、萧烬站在城头那抹冰冷的笑,像潮水一样涌入脑海,勒得她喘不过气。
“小姐,您醒了?”守在床边的侍女青禾见她醒了,连忙红着眼眶上前,端来温热的汤药,“您都昏睡三天了,可吓死奴婢了。大夫说您身子亏空得厉害,再不醒过来,怕是……”
青禾是沈家仅剩的两个侍女之一,怀安城破那日,她被乳母藏在枯井里,才侥幸活了下来,后来跟着援军一起,到了凉州。
沈清辞没有接汤药,目光扫过这间屋子。雕花的拔步床,绣着海棠花的床幔,梳妆台上摆着鎏金的镜台,上面放着她从前最爱用的胭脂水粉、珠钗步摇,甚至还有她没绣完的海棠花绣帕——这些都是靖远侯府的人,特意从怀安城沈家旧宅里,拼死抢出来的东西。
是她十二岁人生里,所有娇憨烂漫、无忧无虑的证明。
可现在,这些东西落在她眼里,只觉得刺眼,觉得恶心。
就是这个只会绣花、只会撒娇、只会心软救人的沈清辞,引狼入室,害死了沈家三百二十七口人,害死了怀安城无数百姓。
那个娇生惯养、金尊玉贵的沈家小郡主,早在怀安城的漫天火光里,死了。
沈清辞抬手,一把扫落了梳妆台上的所有东西。
清脆的碎裂声响彻屋子,鎏金镜台摔在地上,裂成了两半,珠钗滚落一地,胭脂水粉洒了满地,那方绣了一半的海棠帕子,也落在了污血似的胭脂里,脏得再也看不出原本的模样。
青禾吓得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哭着道:“小姐!您这是做什么啊?这些都是您从前最宝贝的东西啊!”
“宝贝?”沈清辞开口,嗓子嘶哑得像被砂纸磨过,她低头看着自已那双纤细白皙、连个薄茧都没有的手,这双手,从前只会拿绣花针,只会拿糖人,只会给那个狼心狗肺的萧烬熬药喂饭,“这双手,连枪都握不住,连仇人都杀不了,留着这些东西,有什么用?”
她掀开被子,赤脚踩在冰冷的地板上,一步步走到那堆碎裂的首饰面前,看着地上那支母亲亲手给她打的金步摇,凤凰衔珠的样式,是她及笄礼的礼物,她从前日日都戴,宝贝得不行。
现在,她只觉得讽刺。
沈清辞抬脚,狠狠踩了上去,坚硬的金饰在脚下变了形,珍珠被踩得粉碎,就像她被碾碎的人生,再也回不去了。
“从今日起,世上再无沈家小郡主沈清辞。”她一字一句,声音不大,却带着斩钉截铁的决绝,“只有要为沈家满门报仇的沈清辞。”
青禾跪在地上,看着自家小姐眼底那片死寂的寒意,哭得浑身发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知道,怀安城的那场大火,烧掉的不只是沈府,还有那个烂漫天真的小姑娘。
就在这时,房门被轻轻推开,谢惊尘走了进来。
他身上的伤还没好利索,脸色依旧苍白,走路还有些踉跄,却还是坚持每天都过来看她。看到屋里一片狼藉,看着赤脚站在地上、浑身是汗、眼底满是恨意的沈清辞,他心头一紧,快步上前,脱下自已的外袍,披在她身上,将她打横抱回床上。
“地上凉,你身子还没好,不要命了?”谢惊尘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他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见没有发热,才稍稍松了口气。
沈清辞没有挣扎,只是抬眼看着他,那双从前总是盛满笑意的杏眼,此刻只剩下冰冷的恨意和茫然:“谢惊尘,我是不是很没用?”
“不是。”谢惊尘立刻反驳,蹲在床边,认真地看着她,“清辞,你才十二岁,遭遇了这些事,能活下来,就已经很勇敢了。”
“活下来有什么用?”沈清辞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我爹娘死了,我哥死了,沈家三百多口人都死了,我却只能躲在这里,连仇人都不敢看一眼,连为他们报仇的本事都没有。我连枪都握不住,我还能做什么?”
她想起断崖边,自已握着那杆长枪,连站都站不稳,只能靠着一股狠劲,才勉强伤了一个敌人。想起那些为了护她而死的亲兵,想起谢惊尘为了护她,差点丢了性命,她就觉得自已像个废物,像个累赘。
谢惊尘看着她这副模样,心里像被针扎一样疼。他伸手,轻轻擦去她脸上的泪水,沉声道:“清辞,报仇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萧烬现在是北凛摄政王,手握重兵,权倾朝野,你想杀他,想为沈家翻案,就必须要有能和他抗衡的本事。”
“我知道。”沈清辞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渗出血来,“所以我要练枪。我爹是镇北将军,我沈家世代以枪法闻名,我要学我爹的《惊尘枪法》,我要亲手杀了萧烬,我要为沈家报仇。”
“好。”谢惊尘看着她眼底重新燃起的光,点了点头,声音郑重无比,“你想练枪,我教你。我爹和你爹是过命的兄弟,《惊尘枪法》我也学过,我会把我会的,全都教给你。”
可沈清辞却摇了摇头。
她看着谢惊尘,一字一句道:“谢惊尘,我谢谢你。可这条路,我要自已走。你能教我枪法,却不能替我杀敌,替我报仇。我要靠我自已,一步一步,拿回属于沈家的一切,亲手斩了萧烬的首级。”
她不要做躲在别人身后的菟丝花,不要做永远需要人护着的小姑娘。
她要做能握枪、能杀敌、能报仇的沈清辞,要做配得上忠武王女儿这个身份的将门之后。
从那天起,沈清辞的人生里,只剩下了一件事——练枪。
天还没亮,别院的演武场里,就已经出现了她的身影。
十二岁的小姑娘,褪去了所有的罗裙钗环,换上了一身粗布劲装,长发用一根布带高高束起,脸上不施粉黛,再也没有半分从前娇俏郡主的模样。她站在雪地里,手里握着一杆和她差不多高的枣木长枪,脚下扎着马步,脊背挺得笔直,像一杆宁折不弯的枪。
所有人都以为,她只是一时兴起,撑不了几天。
毕竟,扎马步是练枪最苦最基础的功夫,就算是军营里的成年男子,扎半个时辰的马步,都累得浑身冒汗,更何况是她一个娇生惯养了十二年的小姑娘。
可他们都错了。
沈清辞第一次扎马步,只撑了一炷香的时间,就浑身脱力,摔在了雪地里。膝盖磕在冰冷的石头上,瞬间青紫一片,手掌擦过雪地,磨出了血泡。
青禾哭着跑过来扶她,劝她歇一歇,她却摇了摇头,咬着牙,重新站起来,再次扎好马步。
一炷香,两炷香,一个时辰,两个时辰……
她从清晨,一直扎到日落西山,摔了无数次,身上添了无数的伤,却从来没有说过一句放弃。
夜里回到房间,她的腿抖得连台阶都上不去,吃饭的时候,手抖得连筷子都握不住,青禾给她上药,看着她膝盖上的青紫、掌心的血泡,哭得泣不成声,她却只是看着那杆靠在墙边的长枪,眼神没有半分动摇。
练臂力,她就举石锁。
最轻的石锁,她刚举起来,就砸在了地上,差点砸伤自已的脚。别院的护院都看不下去了,劝她慢慢来,她却不听,每天天不亮就起来,举不动就抬,抬不动就挪,哪怕每天只能把石锁挪动一寸,她也不肯停下。
手上的血泡磨破了,又长出新的,再磨破,再长新的,反反复复,最后结成了厚厚的茧。
三个月后,她已经能轻轻松松举起三十斤的石锁,扎马步三个时辰,纹丝不动。
基础打牢了,她就开始练《惊尘枪法》。
沈家的枪法,讲究的是“稳、准、狠、快”,一招一式,都带着沙场之上的杀伐之气,是真正的上阵杀敌的枪法,不是花架子。
她把枪谱刻在脑子里,一招一式地练,对着演武场的木桩,一遍又一遍地刺出、收回、横扫、格挡。
没有师父手把手教,她就自已对着枪谱琢磨,对着父亲从前练枪的画像悟,练错了,就重新来,一招练不好,就练上百遍千遍,直到练对为止。
谢惊尘伤好之后,每天都会来演武场看她练枪。
他看着那个小姑娘,在雪地里一遍遍地挥枪,汗水浸透了衣衫,在寒风里结成了冰碴,虎口崩裂,鲜血顺着枪杆往下淌,她却像是感觉不到疼一样,依旧一招一式,练得一丝不苟。
他想上前教她,纠正她的招式,她却只是摇了摇头,说:“我自已能悟出来。只有自已悟出来的招式,上阵杀敌的时候,才不会慌。”
谢惊尘只能作罢,只是把自已练枪的心得,一笔一划写在纸上,悄悄放在她的房间里。他知道,这个姑娘骨子里的倔强,比谁都强。她要靠自已站起来,那他就默默陪着她,做她最坚实的后盾。
日子一天天过去,演武场的木桩,被她的枪尖刺出了密密麻麻的洞,地上的青石板,被她的枪杆扫出了一道道深深的痕迹。
她的枪法,从一开始的生涩僵硬,到后来的行云流水,从一开始的只懂招式,到后来的融会贯通,进步的速度,快得让所有人都震惊。
可只有沈清辞自已知道,这背后,是多少个日夜不休的苦练,是多少次摔了又爬起来的倔强,是多少个夜里,抱着父母的牌位,流着泪立下的血誓。
这年夏天,凉州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大旱,城外的流民涌进了城里,治安大乱,北凛的小股骑兵也趁机越过边境,在凉州城外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靖远侯带着主力大军驻守在边境,城里的守军不多,一时间竟有些顾此失彼。
这天夜里,十几个北凛的散兵,趁着夜色,翻过了别院的围墙。
他们是跟着溃兵逃到凉州的,听说靖远侯府的别院住着贵人,想进来抢些金银财宝,再杀几个人,回去邀功。
巡逻的护院发现了他们,立刻拔刀迎了上去,可对方个个都是从战场上下来的老兵,身手狠辣,护院们根本不是对手,不过片刻,就倒下了好几个。
厮杀声惊醒了院子里的人,青禾吓得脸色惨白,死死锁住房门,哭着道:“小姐!不好了!有北凛的贼人闯进来了!您快从后门走!世子那边很快就会带人过来了!”
沈清辞却没有半分慌乱。
她坐在桌前,慢条斯理地擦着手里的寒铁长枪,这是谢惊尘特意找人,按照她的手型和力气,给她打的新枪,枪身轻盈,枪尖锋利,是真正能上阵杀敌的利器。
半年了,她练了半年的枪,每天挥枪数千次,手上的茧子厚了一层又一层,可她的枪,从来没有真正沾过血。
她一直想知道,自已苦练的这半年,到底有没有用,到底能不能杀了那些毁了她一切的北凛狗贼。
“走?我为什么要走?”沈清辞站起身,握着长枪,一步步走向门口,“这些人,是北凛的兵,是杀我沈家满门的凶手的同党。他们自已送上门来,我没有放过的道理。”
“小姐!不行啊!他们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贼!您……”
青禾的话还没说完,沈清辞已经一把拉开了房门,提着长枪,朝着厮杀声传来的前院走去。
前院里,已经乱作一团。
护院们被逼到了墙角,几个北凛士兵狞笑着挥着弯刀,就要上前砍杀。
就在这时,一道清冽的女声骤然响起:“住手!”
几个北凛士兵回头,就看到一个穿着劲装的小姑娘,提着一杆长枪,一步步走了过来。她身形单薄,看着不过十二三岁的年纪,脸上没有半分惧色,一双眼睛,冷得像冰,手里的长枪,在月光下泛着寒芒。
几人先是一愣,随即哄堂大笑,用生硬的大曜话嘲讽道:“哪里来的小丫头片子?毛都没长齐,也敢管爷爷们的事?正好,抓回去,献给摄政王,定有重赏!”
说着,其中一个士兵就挥舞着弯刀,朝着沈清辞扑了过来,招式狠辣,直取她的咽喉。
护院们都惊呼出声,闭上了眼,不敢看接下来的画面。
可预想中的惨状没有发生。
只听“铛”的一声脆响,沈清辞手里的长枪,精准地格开了那柄弯刀,枪尖顺势一转,快如闪电,直直刺进了那士兵的胸口。
动作干净利落,没有半分拖泥带水,正是《惊尘枪法》里的第一式——破风。
那士兵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胸口的枪尖,嘴里涌出鲜血,轰然倒在了地上,当场气绝。
全场瞬间死寂。
剩下的几个北凛士兵,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小姑娘。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一个看着弱不禁风的小姑娘,竟然一招就杀了他们的同伴。
“一起上!杀了她!”
剩下的几人对视一眼,纷纷挥舞着弯刀,从四面八方向沈清辞扑了过来。
沈清辞没有半分慌乱,握着长枪的手稳如泰山。半年来日夜苦练的招式,此刻像是刻进了她的骨子里,不用想,身体就已经做出了反应。
枪尖划破夜色,带着凌厉的风声,横扫、直刺、格挡、挑飞,招招致命,枪枪断魂。
她的招式还带着几分稚嫩,却已经有了沈家枪法的沉稳与狠厉,每一招都冲着敌人的要害而去,没有半分多余的花架子,那是她在无数次的苦练里,磨出来的杀招。
不过片刻功夫,剩下的几个北凛士兵,就尽数倒在了她的枪下,鲜血染红了院子里的青石板。
沈清辞站在满地尸骸之中,握着长枪,微微喘着气。
枪尖滴着血,溅在她的脸上,她却没有半分不适,只是低头,看着自已手里的枪,看着地上的尸体,眼底燃起了熊熊的火焰。
她做到了。
她用自已手里的枪,杀了敌人,报了一点血仇。
她再也不是那个只会躲在别人身后,只会哭的小姑娘了。
就在这时,院门外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谢惊尘带着一队亲兵,急匆匆地冲了进来。当看到院子里的景象,看到站在尸骸之中、手握长枪、一身血污的沈清辞时,他整个人都僵住了。
他接到消息,说有北凛细作潜入了别院,疯了一样往回赶,生怕来晚了一步,她会出事。
可他没想到,他看到的,不是惊慌失措的小姑娘,而是一个手握寒枪,亲手斩杀了数名北凛士兵的将门之后。
“清辞……”谢惊尘快步走上前,上下打量着她,见她身上没有受伤,才松了口气,眼底满是震惊与骄傲,“这些人,都是你杀的?”
沈清辞抬起头,看向他,唇角勾起一抹极淡的笑,那是怀安城破之后,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笑。
她举起手里的长枪,枪尖的血珠滴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谢惊尘,你看。”她的声音很稳,带着前所未有的坚定,“我的枪,能杀人了。”
从今天起,她的路,正式开始了。
那一夜之后,别院的人,再也不敢小瞧这个十二岁的小姑娘。他们都知道,这位沈家小姐,不是什么娇弱的闺阁女子,是个能提枪杀敌的狠角色。
也是那一夜之后,沈清辞做了一个决定。
第二日清晨,她拿着一把剪刀,站在镜台前,看着镜中那个长发及腰的姑娘,没有半分犹豫,手起剪落,剪断了满头的青丝。
乌黑的长发落在地上,她拿着剪刀,一点点把头发剪得利落干脆,和军营里的男子一样的短发。
青禾在一旁看着,哭得撕心裂肺,却拦不住她。哪个姑娘不爱惜自已的头发?可她家小姐,就这样毫不犹豫地,剪去了及腰的长发。
剪完头发,她把自已所有的罗裙、钗环、胭脂水粉,全都堆在了院子里,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熊熊烈火之中,那些象征着她过去身份、过去人生的东西,一点点化为灰烬。
她站在火堆前,一身劲装,短发利落,手里握着那杆寒铁长枪,脊背挺得笔直,像一杆永远不会弯折的枪。
弃尽红妆,断了过往。
寒枪起步,血仇为路。
从这一刻起,世上再无娇憨烂漫的沈家小郡主,只有一心复仇、以枪为命的沈清辞。
她转身,提着长枪,再次走向了演武场。
朝阳升起,金色的阳光洒在她身上,洒在她手里的长枪上,寒芒闪烁,映着她眼底的光。
这条路,注定荆棘丛生,注定尸山血海,可她不会回头,也没有回头路可走。
她的余生,将以这杆寒枪为起点,一步步踏向北疆,踏向怀安,踏向那个高高在上的仇人。
总有一天,她会带着这杆枪,重回怀安,斩下萧烬的首级,告慰沈家满门的亡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