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法院宣判。
我妈犯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舅舅犯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走出法院大门的那天,阳光有些刺眼。
我深深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气。
“月月。”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我回头,看见林浩手里捧着一束花,站在台阶下。
他瘦了很多,看着我的眼神里满是愧疚和讨好。
“一切都结束了。”
他走上前来,试图把花递给我。
“我知道这段时间你受了很多苦,我我之前是因为家里压力太大,加上学校停职,我才”
“林浩。”
我打断了他,没有接那束花。
“我们已经结束了。”
林浩愣住了,急切地想要去拉我的手。
“为什么?你不是已经摆脱那个家庭了吗?你妈和你舅舅都进去了,以后再也没人能阻碍我们了。”
“我们可以重新开始,我爸妈那边我会去说的,他们现在也不会再反对了。”
我后退一步,避开了他的触碰。
看着眼前这个曾经深爱过的男人,我心里竟然出奇的平静。
没有恨,也没有爱了。
“林浩,破镜是不能重圆的。”
“你还记得订婚宴那天吗?你挥开了我的手。”
林浩的脸色变得惨白,嘴唇嗫嚅着:“我我那时候也是没办法”
我摇了摇头,笑了,笑容里带着几分释然。
“我理解你的没办法,理解你的权衡利弊,也理解你的孝顺。”
“我不怪你。”
“但是林浩,在我人生最黑暗最需要一个人坚定地站在我身边的时候,你选择了离开。”
“既然那天你松开了我的手,那么以后,你也就不必再牵起了。”
“我不需要一个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伴侣。”
“更何况,我是杀人犯的女儿,我不想让你那些清白的家人,以后还要在背后对我的身世指指点点。”
说完,我没有再看他一眼,转身走进了人流中。
身后传来林浩痛苦的呼喊声,但我一次也没有回头。
一年后。
我在一个海滨小城开了一家花店。
这里没有人认识我,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
我养了一只流浪狗,每天清晨在花香中醒来,傍晚牵着狗在海边散步。
有些伤口虽然愈合了,但疤痕永远都在。
我学会了爱自己,这就足够了。
就像店里的向日葵,只要有阳光,就能独自灿烂地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