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
我的冲浪俱乐部扩大了规模,成了这片海滩最受欢迎的店。
沈砚星成了我的合伙人,也是我的未婚夫。
他手臂上那道为我挡刀留下的疤痕,成了我们爱情的见证。
傍晚,夕阳将海面染成橘红色。
我坐在沙滩椅上,喝着冰镇椰汁。
沈砚星拿着一件外套披在我身上。
“起风了,进去吧。”
我点点头,站起身。
不远处的垃圾桶旁,一个佝偻的身影正在翻找着空瓶子。
他头发花白,面容枯槁,完全看不出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贺总的影子。
几个调皮的小孩跑过去,朝他扔沙子。
“疯子!疯子!”
他不在意地拍了拍身上的沙土,从口袋里掏出那张已经褪色的照片,递给小孩。
“小朋友,你们见过我妹妹吗?她叫赵麦麦,她是我弄丢的。”
小孩们哄笑着跑开了。
他把照片贴在心口,呆呆地看着大海。
我收回视线,握住沈砚星的手。
“晚上想吃什么?”我问。
“你做的海鲜面。”沈砚星笑着说。
“好,我们回家。”
我没有再回头看那个疯子一眼。
有些错,一旦犯下,就是万劫不复。
有些血,抽干了,就再也补不回来了。
我迎着海风,大步走向我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