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都市小说 > 大明案中录 > 第2章 残布追凶

翌日天刚蒙蒙亮,西城的巷弄还浸在薄雾里,檐角的露水顺着茅草尖往下滴,砸在青石板上,溅起细小的水花。沈砚揣着那半片粗麻布碎片,提前赶到了值守点。值守点是间简陋的土坯房,门口挂着块褪色的“锦衣卫西城值守”木牌,里面已经有两个同僚在打盹,墙角的炭盆早已熄灭,透着股寒气。
“沈砚,你倒来得早。”王铭打着哈欠从里屋出来,眼角还挂着眼屎,手里攥着个热乎的炊饼,咬了一大口,饼渣簌簌往下掉,“昨儿那小毛贼的事,赵百户已经知道了,说你办事利落,赏了五十文钱,喏。”他从怀里摸出几枚铜钱,抛给沈砚。
沈砚接住铜钱,指尖掂了掂,嘴角勾起一抹浅淡的笑意:“多谢王哥,也多谢赵百户恩典。”这五十文钱够买两斗糙米,够祖母和妹妹吃上好几天,对他来说已是不小的进项。但他没多耽搁,把铜钱小心翼翼收进怀里,又摸出那半片麻布,“王哥,我想再去东郊布庄一趟,问问这麻布的来历,说不定能找到那个右手有疤的汉子。”
王铭刚把最后一口炊饼咽下去,闻言摆了摆手,满不在乎道:“多大点事,还值得你特意跑一趟?那汉子说不定就是个普通流民,偷点杂粮填肚子罢了。你要是实在闲得慌,就去呗,反正我在值守点守着,有事儿我叫你。”说罢,他往门口的长凳上一坐,掏出折扇慢悠悠扇着,哪怕天凉,也不忘摆这副闲散架子。
沈砚没再多说,掖好麻布碎片,转身出了值守点。薄雾尚未散尽,巷子里已有了零星人影,挑着菜担的农户、推着小车的货郎,还有早起扫街的杂役,脚步声、吆喝声渐渐驱散了清晨的静谧。他沿着巷弄往前走,脚下的青石板被露水打湿,走起来有些滑,便放慢了脚步,目光时不时扫过路边的痕迹——这是父亲教他的习惯,任何时候都别放过周遭的细微动静。
东郊离西城不算近,沈砚走了约莫一个时辰,才看到成片的布庄。相较于西城的破败,东郊要规整些,布庄的门面大多刷着桐油,门口挂着各色布料做的幌子,随风轻轻晃动。沈砚径直走到最里头那家“兴盛布庄”,昨日瘦猴裤脚的麻布,他看着像是这家的货——去年他给祖母扯布做衣裳,见过同款粗麻布,质地厚实,纹路细密,是东郊布庄特有的织法。
布庄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汉子,姓刘,脸上总是堆着笑,见沈砚穿着锦衣卫常服进来,笑容更殷勤了:“沈小旗,稀客稀客!是要给家里人扯布吗?最近新到了一批细棉布,做衣裳软和得很。”
沈砚摆了摆手,从怀里摸出那半片麻布碎片,递了过去:“刘老板,我不是来买布的,是想问问你,这麻布是不是你家的货?”
刘老板接过麻布,凑近了仔细看了看,又用指尖摩挲了两下纹路,点头道:“没错,这是我家的货。这种粗麻布织得密,耐穿,不少农户和城外的窑工都爱买,用来做衣裳、包东西都合适。沈小旗问这个,是出什么事了?”
“昨日抓了个小毛贼,他裤脚上挂着这麻布,说是帮一个右手有疤的汉子偷杂粮时蹭到的。”沈砚语气平静,目光却紧紧盯着刘老板的神色,“刘老板最近有没有见过这样一个汉子?三十多岁,中等身材,走路有点晃肩,穿灰布短打。”
刘老板皱起眉头,仔细回想了片刻,一拍大腿道:“哦!我想起来了!约莫三日前,是有这么个汉子来买过这种粗麻布,买了足足两匹,付的是碎银,出手倒还算爽快。我当时还纳闷,他一个人买这么多麻布做什么,现在听你这么一说,倒是有点可疑。”
“他买完布往哪个方向去了?”沈砚追问。
“往西城方向去的,”刘老板指了指西边,“我记得他走的时候,还跟门口一个挑着担子的货郎打听西城贫民窟的路,说要找个人。对了,我还听他跟货郎说,城外土窑那边有活计,问货郎要不要去做,给的工钱不低。”
沈砚心里一动。城外土窑多是流民聚集之地,不少人靠烧窑、运土谋生,鱼龙混杂,最适合藏匿赃物、接头碰面。他又问了些细节,确认那汉子的特征与瘦猴描述的完全吻合,便对着刘老板拱了拱手:“多谢刘老板告知,若后续还有需要,可能还要麻烦你。”
“好说好说!沈小旗为民办事,我自然要配合。”刘老板笑着应下,又送了沈砚到门口,看着他往西城方向走去,才转身回了布庄。
沈砚没直接回西城,而是绕路往城外土窑方向去。出了城,空气里多了股烟火气,远处的土窑冒着滚滚黑烟,窑工们光着膀子,扛着土坯来回穿梭,汗水顺着黝黑的脊梁往下淌。土窑周围搭着不少简陋的棚子,是流民们的住处,棚子外晾着破旧的衣裳,地上散落着不少杂物,乱糟糟一片。
沈砚放缓脚步,把锦衣卫常服的领口往下扯了扯,尽量不引人注目。他沿着土窑外围慢慢走,目光扫过各个棚子,留意着有没有符合特征的汉子。走了约莫半炷香的功夫,他在一处废弃的破屋前停了下来——破屋门口的地上,散落着几颗杂粮,颜色偏黄,和昨日瘦猴偷的那袋碎杂粮一模一样。
他悄悄靠近破屋,躲在墙角往里张望。破屋里光线昏暗,隐约能看到两个人影在说话,其中一个人的声音低沉,正是瘦猴描述的那种语气。沈砚屏住呼吸,慢慢挪到破屋的窗沿下,透过窗缝往里看。
屋里果然有两个汉子,一个正是右手有疤的汉子,此刻正坐在一块石头上,手里把玩着一枚铜钱,另一个是个跛脚的汉子,正蹲在地上,把一堆杂粮往粗麻布包里装——那麻布的纹路,和沈砚手里的碎片一模一样。
“三哥,这杂粮都装好了,接下来怎么办?”跛脚汉子抬头问道,声音带着点谄媚。
被称作“三哥”的右手疤汉子抬了抬眼,语气冷淡:“先藏在这里,等夜里再运去城里,交给赵百户的人。记住,路上小心点,别被锦衣卫盯上,尤其是那个叫沈砚的小旗,昨日差点坏了我的事。”
沈砚心头一凛。竟然牵扯到了赵百户?他强压下心中的惊讶,继续听着。
“三哥放心,我知道分寸。”跛脚汉子连忙点头,“再说了,一个小旗而已,能掀起什么风浪?赵百户在西城说了算,他敢较真,有他好果子吃。”
右手疤汉子冷哼一声,没再说话,起身走到破屋角落,那里堆着不少杂物,他弯腰从杂物底下拖出一个木箱子,打开一看,里面竟然还有不少杂粮,甚至还有几匹粗麻布。“这些都是这几日偷的,攒够了一起交上去,赵百户许诺的好处可不能少。”
沈砚摸清了情况,悄悄往后退了几步,转身往西城值守点的方向跑。他得尽快叫上同僚,把这两个汉子拿下,人赃并获,看他们还怎么抵赖。至于赵百户的牵扯,目前证据不足,只能先按下,等抓住人审清楚再说。
回到值守点时,王铭还在门口打盹,听到脚步声才猛地惊醒,看到沈砚气喘吁吁的样子,揉了揉眼睛问道:“怎么了?跑这么急,被狗追了?”
“王哥,别睡了!”沈砚抓住他的胳膊,语气急切,“我找到那个右手有疤的汉子了,就在城外土窑的废弃破屋里,还有个跛脚的同伙,藏了不少偷来的杂粮,咱们赶紧叫上两个人,去把他们拿下!”
王铭闻言,瞬间清醒了不少,站起身拍了拍衣裳:“真找到了?行,我这就叫人。”他转身进了值守点,叫醒了另外两个同僚,简单交代了几句,四人便朝着城外土窑的方向赶去。
有了同僚帮忙,沈砚心里踏实了不少。他走在最前面,一边赶路,一边跟众人交代情况:“那两个汉子一个右手有疤,一个跛脚,都在废弃破屋里,里面有赃物,咱们进去直接把人控制住,别让他们跑了。”
“沈砚,你这较真劲儿还真有用,竟然真找到了线索。”一个同僚笑着说道,他叫李虎,性子比较耿直,平日里和沈砚还算合得来。
“是啊,我还以为就是个普通流民呢。”另一个同僚张顺也附和道,语气里带着点佩服。
王铭在一旁撇了撇嘴,没说话,但脚步却没放慢。他虽然爱偷懒,但真遇到案子,也不敢马虎,毕竟是锦衣卫,抓贼办案是本分。
很快,四人就到了城外土窑的废弃破屋前。沈砚示意众人放慢脚步,悄悄绕到破屋门口,他轻轻推了推门,门没锁,吱呀一声开了。屋里的两个汉子听到动静,猛地回头,看到四个穿着锦衣卫常服的人,脸色瞬间变了。
“不好!是锦衣卫!”跛脚汉子惊呼一声,转身就想往破屋后面跑。
“想跑?”沈砚率先冲了进去,一把抓住他的后领,猛地往后一拽,跛脚汉子重心不稳,摔倒在地。右手疤汉子反应更快,抄起身边的一根木棍,朝着沈砚砸了过来。
沈砚侧身躲开,木棍砸在地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李虎和张顺立刻上前,围住了右手有疤的汉子,三人瞬间缠斗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