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子来找林茉。
他站在书房门口,手里拿着那根削尖了的木棍。
木棍上的尖已经磨钝了,棍身被他的手汗浸得发黑。
“大人,”他说,“我想学认字。”
林茉放下笔,看着他。“为什么想学认字?”
“因为——”狗子低着头,脚尖在地上画圈,“因为我想当官。当像您一样的官。帮别人。”
林茉笑了。“好。我教你。”
从那天起,狗子每天天不亮就来找林茉。
林茉教他认字,一笔一划地教。
狗子学得很慢,但很认真。
一个字写十遍记不住,就写一百遍。
一百遍记不住,就写一千遍。
他的手指上全是墨,脸上也有,衣服上也有。
小荷笑他:“狗子,你变成黑狗了。”
狗子不服气:“我不是黑狗,我是人。我要当官的人。”
林茉在旁边听着,嘴角微微上扬。
一个月后,狗子学会了写自已的名字。他拿着那张纸,看了又看,舍不得放下。
“大人,”他说,“我写得好吗?”
“好。”林茉说,“比我写得好。”
狗子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
那天晚上,狗子把那根木棍插在灵田边上,做了一面小旗。
旗是破布做的,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狗子”两个字。
“这是我的地。”他对铁柱说。
铁柱看了看那面旗,又看了看狗子,笑了。“好。是你的地。”
妖兽退去后的第四十天,陈铁山来找林茉。
他站在书房门口,空荡荡的袖子在风中飘。他的脸色有些苍白,但腰还是很直。
“大人,”他说,“我想跟您说说话。”
“坐。”林茉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陈铁山坐下来,沉默了很久。
“大人,您知道我的胳膊是怎么没的吗?”
“不知道。”
“二十年前,北荒郡还是个好地方。有五万人,有灵田,有商铺,有学堂。妖兽来了,我们打。打了三年,死了两万人。胳膊是第三年没的。”
他看着自已空荡荡的袖口,目光变得很远。
“那时候,我带着一百个人守东门。妖兽太多,打不过。我让人去求援,去了三拨人,一个都没回来。不是死了,是跑了。”
他的声音很平静,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后来,东门破了。一百个人,死了九十九个。我是最后一个。妖兽咬掉了我的胳膊,但我没死。我爬了三天三夜,爬回城里。城里的人看到我,哭了。”
“为什么哭?”
“因为他们以为我也跑了。”陈铁山的声音有些哑,“他们没有怪我。他们只是高兴,还有人没跑。”
他低下头,用手揉着眼睛。
“大人,您知道吗,那之后,我就再也走不了了。不是因为胳膊没了,是因为——如果我走了,那些死掉的人,就白死了。”
林茉沉默了很久。
“陈老,”她说,“他们没有白死。”
陈铁山抬起头。
“您活着,他们就没有白死。”林茉说,“您守在这里二十年,他们就没有白死。”
陈铁山的眼眶红了。
“大人,”他说,“您是个会说话的人。”
“不是会说话,是说实话。”
陈铁山笑了。
那个笑容很短,很淡,但林茉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