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走得比我想象的快。
张莉自首后,交代了全部经过。
她和陈烨是大学同学,也是前男女朋友。毕业后分手,但一直有联系。
三年前,张莉偶然从我的社交账号上看到我发的老房子照片。她认出那个地段,正好在旧改的规划范围内。
她把消息告诉了陈烨。
两个人一拍即合,设了个局。
张莉负责接近我、取得信任、创造介绍认识的机会。
陈烨负责追我、娶我、控制我和弟弟的联系、把弟弟的钱套出来先用着,最终目标是等拆迁协议下来,让我签字把房子的份额转到他名下。
二十三万只是第一步。
两百三十万才是他真正要吞的。
如果不是弟弟那天晕倒在实验室,如果不是周教授打了那个电话,如果不是我飞过去查了账——
我可能永远不会知道。
等到拆迁协议一签,他和张莉远走高飞,而我和弟弟什么都不会剩下。
法院判得很干脆。
陈烨,诈骗罪,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张莉,共同犯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二十三万四千六百块,全额退赔。
宣判那天我坐在旁听席上,看着陈烨被法警带下去。
他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停了一秒。
“苏念。“
我没看他。
“你后悔不?“他的声音压得很低。
我转过头,平静地看着他。
“你说呢?“
他被带走了。
离婚手续是在看守所里办的。
陈烨什么都没争,因为他什么都争不到——他净身出户,房子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律师许可帮我办完了所有手续,最后把文件交到我手里。
“苏念,结束了。“
我拿着那份离婚证明,站在法院门口。
阳光很好,是那种冬天里难得的暖。
手机响了,弟弟发来一条微信。
是一张照片。
食堂里,他面前摆着一份红烧肉盖浇饭、一碗紫菜蛋花汤、一个鸡腿。
他对着镜头比了个“v“。
配文是:“大姐姐,我今天吃了三个菜!!!“
三个感叹号。
我看着那张照片,站在法院门口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又下来了。
我给他回了一条:“多吃点。下个月我去看你。这次,我亲自去。“
他秒回:“好!!!“
又是三个感叹号。
我擦了擦眼泪,把手机揣回兜里。
回家的路上,我路过那条街,看到烤红薯的摊子还在。
我买了两个。
一个现在吃,一个打包寄给弟弟。
我站在路边,捧着热乎乎的烤红薯。
忽然想起小时候,爸妈带我们去赶集,弟弟吵着要吃烤红薯,爸爸买了一个掰成两半,大的那半给我,小的那半给弟弟。
弟弟不乐意,爸爸说:“你姐是大姐姐,大姐姐吃大的。“
弟弟从那以后就喊我“大姐姐“了。
一喊就是二十年。
有些东西,冒充不来。
不是一个微信号、一张照片、一句相似的语气就能替代的。
二十年的大姐姐,是冬天半夜爬起来给他掖被子,是攒了三个月的工资给他买第一台笔记本电脑,是他高考前一晚上紧张得睡不着,我在电话里给他念课文念到他睡着。
陈烨模仿得了我的微信,模仿不了这些。
他能骗走二十三万,骗不走我弟弟叫我“大姐姐“时,眼睛里的那道光。
那道光,是任何人都偷不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