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的停车场已经空空荡荡,宾客基本都已离去,余祎坐在车中休息,见到远处有人影走来,她连忙探出窗外,却见来人竟是魏启元。
魏启元走到车门边,俯身看向车中的余祎,近距离看她,只觉她双眼更加漂亮,不由笑道:“阿宗一时半会儿出不来,余小姐还要等很久,不如我送你回去,让泉叔在这里等他?”
“魏叔叔太客气了,我不着急。”
魏启元早就料到她的答案,也不勉强,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首饰盒,递到车窗里,低低道:“余小姐今晚太漂亮,有人说阿宗太好运。”他笑了笑,“只是余小姐还缺一样首饰,阿宗竟然没有留意。”
首饰盒里躺着一堆珍珠耳环,光泽剔透,圆润饱满,极配余祎这身衣服。
远处有脚步声传来,片刻就已欺近,首饰盒突然被人拿走,只听一阵低笑:“多谢,我原本就想送祎祎一件首饰。”
魏启元笑笑:“那正好,回去记得让余小姐戴上。”
魏宗韬勾了勾唇,打开车门让余祎往里坐,车子启动,立在原地的魏启元只听到最后一句,“祎祎,喜不喜欢?”
他冷笑一声,转身走去自己的停车位,开锁后“叮”的一声,车灯一亮,他的脚步倏地顿在原地,猛然朝轿车离去的方向望去。
他听见魏宗韬刚才叫“一一”,现在他终于想起来余祎是谁!
☆、
轿车往停车场出口驶去。
魏宗韬举着首饰盒端看这对珍珠耳环,问道:“祎祎,喜不喜欢?”
余祎回答:“还不错。”说着就想去拿,却不想魏宗韬躲了一下,没让她拿到。
魏宗韬看向后视镜,已经看不见魏启元的身影,四周昏昏暗暗,片刻就驶出了停车场。他突然勾唇,将首饰盒阖上,轻轻巧巧往前一掷,首饰盒正好“咚”的一声落在仪表台上。
魏宗韬淡淡道:“泉叔,回去磨成珍珠粉,祎祎不爱浪费。”
余祎觉得可惜,提醒他:“喂,这是别人送给我的!”
魏宗韬充耳不闻,回到别墅后见余祎还在说,拍了一下她的脑袋道:“不用替我省,喜欢就自己去买。”
可惜余祎
中午虽然是用餐高峰期,不过这间西餐厅里面的顾客并不多,余祎穿着拖鞋,素面朝天,一副才起床的模样,与餐厅内的气氛不符,走进时引来好几人侧目。
魏启元替余祎拉开餐椅,问她:“想吃什么?”
余祎并不客气,随便点了一份食物,等服务生离开,她也不开口提问,悠哉游哉地等待上餐。
直到用餐过半,魏启元终于有些沉不住气,他瞟了一眼余祎,自嘲似的摇头笑了笑,说道:“乐小姐年纪轻轻,但实在与旁人不一样,这种时候还有如此闲情雅致,不急不问,等着我先开口,谁先沉不住气,谁就处于下风,我身为男士,理应照顾一下女士。”
终于等来魏启元主动,余祎笑眯眯地戳了一块牛排塞进嘴里,细嚼慢咽,洗耳恭听:“魏叔叔请说!”
魏启元胳膊支在餐桌上,交叠于颈前的手指了指余祎,笑道:“当年乐小姐也喊过我魏叔叔,那时你还是个中学生,转眼长这么大了,我都要喊你一声‘乐小姐’了。”
余祎挑了挑眉,喝了一口果汁,道:“以前我总是跟我父亲一起去跟长辈们聚餐,看来当时魏叔叔也在餐桌上?”
“对,不过次数并不多。”
当年乐平安位高权重,在海州市及其周边都有根基,身边朋友众多,谁都想与乐家人结交,行事能图便利,魏启元也是其中之一。
他与乐平安并不算朋友,但可以算是熟人,每年都偶尔聚餐,大家聊起家人儿女,乐平安总会提到自己的女儿。
中国人喜欢谦虚,不会将自己的孩子夸上天,只有乐平安不同,他将女儿说得天上有地下无,有人让他把孩子带出来看看,乐平安只摇头,家中宝贝是不能轻易示人的,众人哄笑。
后来乐平安却真将女儿带出来了,一脸无奈地说这是女儿要求,他已经把孩子宠上天,也不管场合是否合适。
时隔太久,魏启元已经记不清太多,只记得当年的小女孩儿特别漂亮,头发染了几撮紫色,原本以为她是个小太妹,可她待人却极有礼貌,见人就笑眯眯地喊“叔叔”,还听人说她成绩十分优异。
魏启元不得不承认,当年小小年纪的余祎,已经足以让人留有深刻印象,所以时隔多年,当他在商场见到她第一眼时,就总觉得有些面熟。
“乐书记当年的事情,我感到十分惋惜,这几年我也从来没有听到过乐小姐的消息,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不管怎样,我身为长辈,也希望能够照顾故人之女。”
余祎“噗嗤”一笑,“每天送花照顾?”
魏启元笑道:“只怪乐小姐太优秀,让我这个‘叔叔’也忍不住动心,连我那个脸上刻着生人勿近的侄子,不也对乐小姐十分爱护?”他故弄玄虚,又加了一句,“可惜阿宗并非良人,他有没有说过,他与你的父亲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