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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风铃猛地抬头,难以置信地看着方明远:
“你你说什么?”
“我说,您打他手的时候,我可什么都没说。”
方明远耸耸肩,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是您主动说要给我立威,要把保送名额让给我的。现在出事了,您可别拉我下水。我下午还要去庆功宴,先走了。”说完,他真的转身走了。
李风铃跪在地上,眼睁睁看着那个她捧在手心、嘘寒问暖了一年的“好儿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停尸房。
她为他舍弃了亲生儿子的命,而他连一句安慰的话都吝啬给她。
那一刻,李风铃苍老了十岁。
办完哥哥的丧事,我独自一人回到了那间地下室。
那五沓被李风铃甩在桌上的钞票还原封不动地摆在那里。
我把它们一张一张撕碎,从地下室那扇唯一的小窗里撒出去,让风带走。
我不要她的钱。
哥哥的命,不值这五万块。
地下室的角落里,还堆着哥哥被锁进来之前没来得及收拾的东西。
一个掉了漆的铁皮文具盒,里面装着一支用了一半的铅笔——那是哥哥在墙皮上偷偷演算时用的。
一本被翻得卷了边的《数学奥林匹克小丛书》,扉页上是哥哥稚嫩的字迹:
“孟柏,2018年9月购于旧书摊,五块钱。”
还有一张被压在最底下的、已经泛黄的全家福。
我把它捧起来。
照片里是十年前的我们。
爸爸还在,他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工装,笑得露出一排白牙。
妈妈穿着便宜的碎花连衣裙,怀里搂着五岁的我。十二岁的哥哥站在爸爸身边,瘦瘦小小的,眼睛却亮得像星星。
那是我们家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去照相馆。
那年爸爸接了一个大工程,奖金特别多,他高高兴兴地带着我们去吃了顿肯德基,又花了二十块钱拍了这张全家福。
回家的路上,妈妈一直把照片捧在怀里,笑得像个少女。
“等以后日子好了,我们每年都来拍一张。”她当时是这么说的。
可是没等到“以后”,爸爸就在工地上出了事。
那年哥哥十二岁,我五岁。妈妈一个人撑起了整个家。
她去早市卖过菜,去工地搬过砖,去火车站扛过大包,手掌磨出一层又一层的茧。
我记得有一年除夕,家里穷得连肉都买不起。
妈妈为了攒下哥哥下学期数学竞赛的报名费,连夜去火车站帮人扛大包。
天快亮时,她一瘸一拐地回来,掌心被勒得全是血泡,却还是笑着从怀里掏出一个还带着体温的肉包子,掰成两半往我和哥哥嘴里塞。
哥哥当时一边吃一边流泪,把平时捡废品攒下的、皱巴巴的十几块钱全塞进她手里:
“妈,我以后一定出人头地,让你住大房子,再也不干这种苦活。”
那时的李风铃,眼眶红红地把我们搂进怀里:“柏柏,有你这句话,妈吃再多苦都值。”
那时候是真的。她爱我们,她为我们拼命,是真的。
可是后来,她遇到了方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