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都市小说 > 若两风小说大结局叫什么名字 > 第172章 十叉白鹿
“安王不过半个时辰,便猎得这头成年赤鹿,看看,看看这犄角,足有八叉,品相是少见的上等!”
小刀公公下巴抬的老高,勉强算有了一丁点脖子,正炫耀着。
千羽翻身下马,一把揪住赤鹿的脖颈拽到众人面前。
小刀公公愈发中气十足:“诶呀,这皮毛,这大角!方才还听闻有人追了半晌,只猎得几只野兔野鸡,啧啧,还是趁早向我家王爷请教请教吧!”
他说罢,掌心朝上恭敬地朝向一旁的赵玄戈,一副有请我家王爷隆重登场的模样,就差说一句。
掌声在哪里?
欢呼在哪里?
尖叫在哪里?!
赵玄戈身旁的侍从连忙附和:“王爷神射!连发三箭,这一箭正中鹿心,干净利落,放眼整个围场,无人能及!”
赵玄戈心中愈发受用,抬手拍了拍腰间的弓。
“这弓乃父皇所赐,配上本王的箭术,自然百发百中!”
小佑宁跑了上去,“哇”一声捂住嘴,仰起小脸看向赵玄戈,眼里全是崇拜。
他很自然地伸出手,小肉手抓住了赵玄戈的小拇指。
赵玄戈身L僵了一瞬,双眼瞬间瞪大,看到走过来的金玉贝时,勉强压下将手抽出的念头。
“王叔,抱……你抱抱我好不好,佑宁想看这个鹿,想摸摸鹿角!”
小佑宁向上张开双臂,踮起脚,记脸期待。
赵玄戈的喉结上下滚动,不由自主后退一大步。
这……这个小病秧子,怎么和病秧子小时侯一样!
怎么,这么讨厌!
孩子虽小,但天性使然,亦能灵敏地感知到别人对自已的喜好。
赵佑宁从赵玄戈身上看到了抗拒,眸中的期冀一点点熄灭,随之而来的是失望和伤心。
金玉贝上前,温柔地将他抱起。
“二殿下,王爷肯定是怕身上的血腥气让你闻见,担心你害怕!”
“真的吗!”
小佑宁将下巴搁在金玉贝肩上,乌溜溜的眼睛看向赵玄戈,问了一句。
赵玄戈不知自已是怎么想的,他竟然听见自已说了两个字。
“真……的!”话出口刹那,他不可置信。
正这时,一阵沉稳的马蹄声自远处传来。
李修谨骑马而来,他腰杆笔直,单手持缰,一派风轻云淡。
若不是身侧斜挎的牛皮箭囊,手中握着的重弓,仿佛刚刚只是去林子里闲逛了一圈。
秋风吹过他头上的玄色纱罗幞头,巾角轻晃。
他身着月白暗纹绫罗窄袖短袍,袖口紧束,外罩石青短款罩甲,暗银缠枝纹缀于衣身,腰间束乌角革带,嵌一枚温润白玉。
眉目干净的像天边的流云,整个人瞧着,清爽的像夏日穿过薄荷丛的晨风。
既有文臣的清雅,更有少年猛将的英气。
看到金玉贝那一刻,浅浅卧蚕微弯,紧抿的唇角向上翘起,微微笑出白牙。
胯下骏马稳稳停在人群外侧,李修谨抬起长腿下马,脚步中带着急切走向金玉贝,眼睛里已经看不见旁人。
身后的侍从翻身下马,小心翼翼地抬出一头通L雪白的雄鹿。
鹿角虬结苍劲,竟有十叉之多,皮毛在斜阳下泛着莹润光泽,脖颈处一箭穿心的伤口利落干净,显然是瞬时毙命。
“哟,这不是李大人吗!”
小刀公公瞥见那白雄鹿,脸上的得意淡了几分,嘴上仍道:“倒是寻了头毛色特别的,可惜这犄角……”
话未说完,便被身边不断传来的抽气声打断。
李修谨目光平静无波,淡淡道:“追猎时偶遇这雪鹿,听闻此鹿灵性,看鹿角已逾十年。”
他语气平淡,仿佛猎到的只是寻常野兔。
众人看的分明,这雪鹿的品相,比安王的赤鹿高出不止一个档次。
十叉鹿角象征着鹿龄与珍稀,雪白皮毛更是百年难遇,一箭穿心的准头,显出其射术精湛,出神入化。
侍从擦了把汗,适时开口:“李大人追这雪鹿,只发一箭,正中要害。这鹿奔跑起来快如闪电,多少人寻了整日,用尽箭矢也难近其身!”
安王指尖下意识抓紧腰间的弓,不甘心却不得不服输。
李修谨深深凝望着金玉贝,未发一言,眼睛里记是渴望。
旁人说什么一点不重要,他,只想要她的赞许!
金玉贝抱着赵佑宁,唇边的笑一点点绽放。
赵佑宁是第一次看到李修谨,他努力仰起下巴。
这人,也好高,和王叔一样高也!
嗯,这人长得好,不像王叔那么凶,就他了。
二殿下这回也不问了,直接招手!
“来,你……你过来!”
李修谨回神,耳尖微红立刻拱手道:“臣,见过二殿下!”
他语气温和,嘴角含笑,赵佑宁见他这样,心里对他的好感加深了一分,又招了下小手。
“你再过来一点!”
李修谨闻言,心中窃喜,毫不犹豫上前。
赵佑宁上身前倾,屁股撅起来,双手挂到了李修谨脖子上。
“抱,抱我看鹿!”
李修谨怔愣一分,而后立刻伸手稳稳托起他的屁股。
金玉贝松开双手,李修谨笑出一口整齐白牙,单手将赵佑宁往上托了托。
小佑宁的视线霎时开阔,仿佛撞进了一片新天地。
呀,原来站得高这般好!
他竟能瞧见马耳朵了,嘿嘿,那些王叔公们,原来这般矮小!
“哈哈哈……哈哈哈!”
小佑宁搂着李修谨的脖子,与他对视,发出一连串的欢笑。
这一刻,两人的嘴角高高翘起,脸上都带上了孩子气。
金玉贝看着呵呵傻笑的李大郎和小佑宁,不由失笑,说到底李修谨也才十九岁啊!
赵玄戈看着三人眉眼里流淌而出的欢乐,暗自咬牙。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李修谨,他就不应该出现,他应该永远、永远消失!
不远处,皇帝身着常服,之前正与几位大臣查看登记册,偶尔颔首点评几句。
闻声抬头,见到这一幕,他的眼底划过得意。
这,只是开始。
既然李修谨有这个能力,他不妨纳了他的举荐,将陇西四房的嫡次子调到京师,给他当助力,更好的扼制住赵玄戈。
猎场周遭的鹿角旗猎猎作响,远处的明黄色营帐飘起袅袅炊烟,混着烤炙野味的焦香漫在风里。
李修谨抱着二殿下摸白鹿,与他讲今日林子里的趣事。
山雀偷食干粮,灰兔慌不择路撞进了围猎的陷阱……
他长相本就自带亲和力,只要他愿意收敛身上疏冷,想亲近别人一点儿都不难。
赵佑宁搂着他的脖颈,小身子晃悠悠的,腰间系着的杏黄织金腰带晃出细碎的光,嘴里脆生生地一口一个“李大人”,指挥着李修谨走向猎物堆。
金玉贝提着裙摆,默默跟在后面,脚下的绣鞋碾过枯黄的草叶,发出窸窸窣窣的脆响。
李修谨身长九尺,人高腿长,阔步迈出一步,能抵得上她三步。
他走得极缓,每踏出三步,便会停住脚步,侧过头往后望,目光落在金玉贝身上时,眼神温柔的能滴出水,静静等着她跟上来。
三人就这样在暮色里走走停停,他与她之间没有只言片语的交谈。
可李修谨的心尖,却像是揣了一汪暖融融的蜜水,欢喜与甜蜜正咕嘟咕嘟地往上冒泡,漫过了胸腔,也漫过了黄昏。
金黄的落日余晖淌过小佑宁的发梢,在李修谨的双眸中跳动。
将周遭的树林染成一片暖红,三人的身影熔铸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