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的夏天来得慢,走得也慢。
已经快七月了,傍晚的风还带着一丝从泰晤士河上刮过来的凉意,不冷,但刚好能让穿短袖的人把胳膊抱起来。
林昭昭没抱胳膊。她坐在泰晤士河南岸一张长椅上,手里举着一支从路边小摊买的冰淇淋,香草味,脆皮筒,顶端已经开始往下淌。
她歪着头去追那一滴,舌尖刚碰到,手腕上就被人轻轻碰了一下。
程屿站在她旁边,手里拿着一包纸巾,表情介于无奈和好笑之间。“你每次都选会淌的。”
“因为它好吃,”林昭昭含混不清地说,“会淌的才是好冰淇淋。”
“什么逻辑。”
“林昭昭第一定律。”
程屿没反驳。他把纸巾抽出来一张放在她膝盖上,然后在她旁边坐下来。
他手里也有一支冰淇淋——巧克力味,吃得干干净净,脆皮筒边缘咬得整整齐齐,像用尺子量过。
林昭昭瞄了一眼,想,这个人连吃冰淇淋都有建筑师的职业病。
这是季萱走后的第三个周末。
两个人的日常已经形成了一种很稳定的节奏——早上门把手上的早餐,下午各忙各的工作,晚上如果程屿不加班,会过来敲她的门,问她吃饭了没。
有时候她做饭,有时候他做。她做饭的时候他会站在厨房门口看,不帮忙,只是看,偶尔指出她切菜的姿势会把藕弄断。
他做饭的时候她坐在岛台边上弹吉他,把新写的旋律弹给他听。
没有一个字提过“在一起”。但日子过得像是在一起了很久。
“你今天下午在录音棚干嘛了。”程屿问。
“写了首新歌。”
“什么主题?”
“还没想好歌词。”她舔了一下冰淇淋的边缘,眼睛看着河面上慢吞吞驶过的游船,“大概……跟距离有关。”
“什么样的距离。”
“八千三百公里的那种。”
他安静了片刻。“和时差。”
“嗯。和时差。”
她没告诉他这首歌的副歌部分已经快写完了。也没告诉他副歌的第一句歌词是“从你的城市到我的城市,隔了八个时区和七年的名字”。
她觉得当面念出来太像表白,虽然她干的每一件事都在表白。
“你今天呢,”她转移话题,“画了什么?”
“不是建筑。”
“那是什么。”
他把手伸进外套口袋,掏出来一小本速写本。就是上次在地铁上她见过的那本。他翻到最新一页,递给她。
画的是泰晤士河,傍晚的光在水面上碎成不计其数的亮片,河边的长椅上坐着一个扎马尾的姑娘,手里举着冰淇淋,头歪着,表情专注而满足。右下角有日期——是今天。
她一下子想起来了。那天在地铁上她说“回去给我看剩下的”,后来一直忘了要。他把本子递给她的时候她正在吃冰淇淋,就没接着往下翻。
现在翻到这一页,发现画的不只是今天,还有之前的——她在录音棚戴耳机的侧脸,在厨房洗藕时水花溅起来的样子,在酒吧jam时头发遮住半边脸。
每一张右下角都有日期。从最早的七年前那张,到今天下午。
她低头看着,冰淇淋在手里安静地淌。
“画这么多张,”她轻声说,“七年前那张你画了又不给我,后来那些也都不给。你是打算画到退休然后开个画展吗。”
“想给你看的时候,你没时间。”
“高三?”
“嗯。”
她脑子里闪过好多画面。翻旧草稿纸,回头借修正带,在课本空白处画他侧脸的轮廓——这些事她以为自已藏得很好。
“我有没有画过你,”她顿了顿,“其实画过。数学草稿纸,不是速写,是线条。你低头写字,后颈有一颗很小的痣。”
“我知道。”
“你怎么连这个都知道?你背后有眼睛吗?”
“你画的时候笔尖戳到纸的反面,力透纸背。我在后排收作业的时候看到的。”他把手里的巧克力脆皮筒最后一段吃完,把纸巾叠成小方块,“后来你把那张草稿纸撕了。没扔,夹在英语课本第102页。”
林昭昭张了张嘴,又合上。她确实把那张草稿纸夹在英语课本第102页。
十年没用过的课本她还留着,在成都的工作室书架上,和她的吉他与维修工具箱放在一起。
七年来没人知道那个位置。只有她自已。而他不仅知道她画了,知道她撕了,还知道第几页。
她抿了抿嘴唇,把手里的冰淇淋举到他面前。“咬一口。快化了。”
“香草的。”
“你不喜欢香草?”
“我吃过了,和你不一样。”
“就是因为不一样才给你。”
他低头把她举过来的冰淇淋咬了一小口,动作很小心地只咬了脆皮筒的边。
就在这个时候,林昭昭弯下腰去揉脚踝——凉鞋带子勒久了有点痒。
她的身体往前倾的时候,挂在脖子上的降噪耳机从膝盖上滑下来,啪地掉在了长椅下面的地上。
她低头去捞。程屿也同时弯下腰。
两个人的头轻轻撞在了一起。
砰的一声,不大,但足够让两个人都愣住。林昭昭抬起头,程屿也抬起头,脸和脸之间的距离被刚才那一撞缩短到了不到十五厘米。
她能看到他镜片后面睫毛的弧度和鼻梁上那道浅浅的被镜托压出来的印子。
冰淇淋忘了扶,融化的液体顺着她的手指往下淌。
他先反应过来。伸手指了指她的嘴角。“冰淇淋。”
她低头用纸巾擦。擦完之后抬头,发现他还没退开。他知道距离太近了,但没有动。安静了片刻后,她开口。
“学长。”
“嗯。”
“我有一个问题。”
“问。”
“你这只猫,为什么叫昭昭。”
泰晤士河的水声在这一刻忽然变得很远。夕阳斜在伦敦眼背后,把最后一层金红色的光铺在两个人之间。
他沉默了几秒——这一次的沉默和之前所有沉默都不一样,短、轻,像一声不太稳的呼吸。
然后他说——
“因为叫‘林昭昭’太长。猫听不懂。”
她愣在长椅上。他说完之后没再开口,只是看她,像在等。
“程屿。”她垂下眼看着自已手里那个正在融化的冰淇淋,脆皮筒快撑不住了,香草味沿着手指往下淌。她的声音轻到几乎要被河水冲走,“你这个回答太不正式了。”
他沉默了一拍。“那换一个。”
“换什么。”
他把一直放在膝盖上的纸巾放到旁边,把外套拉链拉下来一点,从内侧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一枚旧旧的银色素戒,无名指尺寸,磨砂光泽,被体温焐得很温暖。她见过这枚戒指,他戴了至少七年。
“这枚戒指是我十七岁买的。第一笔兼职的钱。”他的声音稳定地、像背书一样。“买了两个。一个我一直戴着。另一个在成都我房间的抽屉里,一直没有机会给你。七年前想给你,你没来。七年后我只想告诉你——”他低头看着掌心里那枚被摘下来的旧戒指,“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别人。”
林昭昭的冰淇淋终于撑不住了。
脆皮筒断成两截,化掉的香草味滴在她的膝盖上、裙摆上。
她没顾上擦。她只是看着他,觉得伦敦的夏天突然变得很安静——所有的声音都退了潮,只剩下面前这个人掌心里金属的微光和无名指上那道戴了七年的戒指印痕。
“你为什么不早说。”
“怕你只是把我当邻居。”
“邻居不会在你凌晨三点绘图仪坏掉的时候穿着拖鞋去敲门。邻居不会记住你每次发微博的口味。邻居不会把猫取成你的名字。”
“那你也在当邻居。”
她的鼻子酸了,伸手狠狠地抹了一下眼睛。“我十七岁就喜欢你了,程屿。全世界只有你不知道我喜欢你——不对,季萱知道,季萱说你早该知道。你这个人什么都算得清清楚楚,怎么算不到这一步。”
他怔了一下。然后他把那枚戒指放在她的手掌心,手指轻轻合拢,把她四根手指连同掌心里那个小小的金属圈一起握住——干燥而温热的手掌,把她的手指完全包起来。
“算到了。”
“什么?”
“算到了。每一步都算到了。只是我不确定版本有没有误差。”他松开手,戒指安静地躺在她摊开的掌心。
“现在确定了。”
泰晤士河上那艘游船终于靠了岸。晚风从河南岸吹过来,把她裙子上的冰淇淋渍吹凉了,也把她的刘海吹乱了。
她低头用手背擦了擦眼睛,然后把手心里那枚戒指举起来对着夕阳看了看。
戒指内侧刻着一行小字。
凑近把最后一点光线聚在指间,才看清——是她的名字。
“你十七岁刻的?”
“嗯。字不太正。那时候力气不够。”
她把戒指攥在掌心里,站起来看着他。“那你现在还等什么。”
程屿站起来,站在泰晤士河边的夕阳里,站姿挺拔而坦白。他把手伸向她,那枚戒指被她握在掌心里,两个人的温度融在一起。
“不等了,”他轻声说,“七年太久了。”
林昭昭踮起脚尖,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然后退后半步,把戒指戴在右手无名指上,对着只剩一刀余光的天边比了比。
尺寸刚好绕进指节末端,像十七岁的尺子没出任何误差。
“晚上还要吃冰淇淋吗。”
“吃。巧克力的。”
“你不是喜欢香草。”
“从今天开始改。”
她笑了一下。然后挽起他的手臂把脸靠在他肩窝里蹭了一下——隔着那件深灰色外套,她能听到一个人的心跳,也可能是两个人的。
泰晤士河的水在脚边向东流,伦敦的夏夜终于完全降临。
那个被自已叫做“昭昭”的猫还在公寓四楼等他们,而十七岁时戴上的那枚戒指,终于在今天补上了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