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机我没护住。”
“他越来越不像你了。”
我在雨里淋了两个小时。
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
我发起了高烧,浑身烫得像火炉。
吃了两片退烧药,我倒在客房的床上,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外传来密码锁解开的声音。
接着是行李箱滚轮摩擦地板的闷响。
我强撑着睁开眼,走出客房。
客厅里灯火通明。
沈曼凝指挥着几个搬家工人,正在把公寓里的家具往外搬。
“那个沙发颜色太暗了,扔掉。茶几也换了,换成大理石的。”
周京戈站在旁边,手里端着一杯咖啡,神色纵容。
我靠在门框上,冷冷地看着他们。
“你们在干什么?”
沈曼凝转过头,看到我苍白的脸,嘴角勾起一抹讥讽。
“林小姐醒了?抱歉吵到你了。这房子太旧了,京戈说全部重新装修一遍。”
她走过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既然要重新装修,林小姐住在这里就不太方便了。”
周京戈喝了一口咖啡,目光扫过我。
“我让助理在南五环给你租了套单身公寓,你今天就搬过去。”
南五环。
距离他公司两个小时车程。
我被彻底放逐了。
我看着他,喉咙干涩得发疼。
“你答应过我,只要我听话,这套公寓我就能一直住下去。”
周京戈放下咖啡杯,朝我走过来。
他眼神里没有一丝温度。
“林照意,你还没搞清楚状况吗?”
“曼凝不喜欢看到你。”
“你不过是个随时可以扔掉的摆件,有什么资格跟我谈条件?”
发烧让我的脑子转得很慢。
我听着周京戈那些伤人的话,心里出奇地平静。
“好,我搬。”
我转身回客房,开始收拾我那少得可怜的行李。
其实没什么好收拾的。
属于我的东西,一个箱子就能装完。
我拉着行李箱走出客房的时候,沈曼凝正坐在新换的真皮沙发上,把玩着什么东西。
我定睛一看,呼吸瞬间停滞。
是那块表。
那块我花了三个月工资,跑遍了全城专柜买来的,送给陈妄做生日礼物的表。
陈妄死后,我把它从遗物里翻出来。
后来,我以“想看你戴这块表”为由,强迫周京戈戴在手腕上。
那是除了那颗痣以外,周京戈身上唯一属于陈妄的东西。
“这表款式太老了,京戈,你什么时候品味变这么差了?”
沈曼凝嫌弃地把表扔在茶几上。
表盘撞击玻璃,发出一声清脆的碎裂声。
我的心跟着那道声音一起裂开了。
我冲过去,一把推开沈曼凝,抓起那块表。
表盘的玻璃已经碎成了蜘蛛网。
指针停在三点一刻,再也不会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