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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日子过得很平顺。
傅瑾城比我设想的还要好。
他不仅会做饭,还会打扫、洗衣服,甚至学会了在网上买菜的时候比价。
最让我满意的是他的学习能力。
不到一周,他就摸清了我所有的生活习惯。
有天晚上我加班到很晚,回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
推开门,客厅灯还亮着,傅瑾城坐在沙发上看书,茶几上放着保温盒。
「还没吃吧?菜还热着。」
我换了鞋走过去,打开保温盒,里面是我喜欢的番茄牛腩和清炒时蔬。
「你怎么知道我没吃?」
「你说过加班的时候没胃口吃食堂,外面的外卖又嫌不干净,所以我想你多半是饿着肚子回来的。」
我心里涌起一股暖意,接过筷子埋头吃饭。
吃完饭后,他走到我身边。
「碗放着我来洗,你去洗澡放松一下,水温调好了。」
我看着他把碗收进厨房的背影,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要是傅瑾城还在,会不会也是这样?
这个念头让我心里又酸又涨。
洗完澡出来,傅瑾城坐在客厅沙发上,面前摆着个小盒子。
「这是什么?」我擦着头发走过去。
「给你的。」他把盒子推过来。
我打开一看,是一条银色的脚链,上面挂着一个小小的星形吊坠。
「今天是我们认识第十天,庆祝一下。」
「哪有人庆祝十天的。」
「有啊,我。」
「给你戴上?」
我把脚伸过去,他蹲下来,小心地把脚链扣在我的脚踝上。
「好不好看?」他问。
我动了动脚踝,银链在灯光下闪了一下。
「还行。」
「还行就行,以后每天都有小礼物,把之前欠的都补上。」
「什么欠的?」
「你不是说想了我很久吗?柚微,你一个人过了不少苦日子吧?」
我被他这句话击中了,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虽然礼物是花我钱买的,但还是很感动。
傅瑾城看我这样,把我轻轻揽进怀里。
他没说话,只是用手一下一下拍着我的背。
那天晚上我没让他睡客房。
脚上的链子叮叮当当响了一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