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八
◎宋纪十(起阏逢敦牂,尽著雍阉茂,凡五年)
○世祖孝武皇帝上
孝建元年甲午,公元四五四年
春,正月,己亥朔,上祀南郊,改元,大赦。甲辰,以尚书令何尚之为左光禄大夫、护军将军,以左卫将军颜竣为吏部尚书、领骁骑将军。
壬戌,更铸孝建四铢钱。
乙丑,魏以侍中伊馛为司空。
丙子,立皇子子业为太子。
初,江州刺史臧质,自谓人才足为一世英雄;太子劭之乱,质潜有异图,以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庸暗易制,欲外相推奉,因而覆之。质于义宣为内兄,既至江陵,即称名拜义宣。义宣惊愕问故,质曰:"事中宜然。"时义宣已奉帝为主,故其计不行。及至新亭,又拜江夏王义恭,曰:"天下屯危,礼异常日。"
劭既诛,义宣与质功皆太守乐安任薈之、临川内史刘怀之、鄱阳太守杜仲儒。仲儒,骥之兄子也。功臣柳元景等封赏各有差。
丞相义宣走至江夏,闻巴陵有军,回向江陵,众散且尽,与左右十许人徙走,脚痛不能前,僦民露车自载,缘道求食。至江陵郭外,遣人报竺超民,超民具羽仪兵众迎之。时荆州带甲尚万馀人,左右翟灵宝诫义宣使抚慰将佐,以"臧质违指授之宜,用致失利。今治兵缮甲,更为后图。昔汉高百败,终成大业!"而义宣忘灵宝之言,误云"项羽千败",众咸掩口。鲁秀、竺超民等犹欲收馀兵更图一决;而义宣惛沮,无复神守,入内不复出,左右腹心稍稍离叛。鲁秀北走,义宣不能自立,欲随秀去,乃携息慆及所爱妾五人着男子服相随。城内扰乱。白刃交横,义宣惧,坠马,遂步进;竺超民送至城外,更以马与之,归而城守。义宣求秀不得,左右尽弃之,夜,复还南郡空廨;旦日,超民收送刺奸。义宣止狱户,坐地叹曰:"臧质老奴误我!"五妾寻被遣出,义宣号泣,语狱吏曰:"常日非苦,今日分别始是苦。"鲁秀众散,不能去,还向江陵,城上人射之,秀赴水死,就取其首。
诏右仆射刘延孙使荆、江二州,旌别枉直,就行诛赏;且分割二州之地,议更置新州。
初,晋氏南迁,以扬州为京畿,谷帛所资皆出焉;以荆、江为重镇,甲兵所聚尽在焉,常使大将居之。三州户口,居江南之半,上恶其强大,故欲分之。癸未,分扬州浙东五郡置东扬州,治会稽;分荆、湘、江、豫州之八郡置郢州,治江夏;罢南蛮校尉,迁其营于建康。太傅义恭议使郢州治巴陵,尚书令何尚之曰:"夏口在荆、江之中,正对沔口,通接雍、梁,实为津要。由来旧镇,根基不易,既有见城,浦大容舫,于是为便。"上从之。既而荆、扬因此虚耗,尚之请复合二州,上不许。
戊子,省录尚书事。上恶宗室强盛,不欲权在臣下;太傅义恭知其指,故请省之。
上使王公、八座与荆州刺史朱修之书,令丞相义宣自为计。书未达,庚寅,修之入江陵,杀义宣,并诛其子十六人,及同党竺超民、从事中郎蔡超、咨议参军颜乐之等。超民兄弟应从诛,何尚之上言:"贼既遁走,一夫可擒。若超民反覆昧利,即当取之,非唯免愆,亦可要不义之赏。而超民曾无此意,微足观过知仁。且为官保全城府,谨守库藏,端坐待缚。今戮及兄弟,则与其馀逆党无异,于事为重。"上乃原之。
秋,七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庚子,魏皇子弘生;辛丑,大赦,改元兴光。
丙辰,大赦。
八月,甲戌,魏赵王深卒。
乙亥,魏主还平城。
冬,十一月,戊戌,魏主如中山,遂如信都;十二月,丙子,还,幸灵丘,至温泉宫;庚辰,还平城。
孝建二年乙未,公元四五五年
春,正月,魏车骑大将军乐平王拔有罪,赐死。镇北大将军、南兖州刺史沈庆之请老;二月,丙寅,以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庆之固让,表疏数十上,又面自陈,乃至稽颡泣涕。上不能夺,听以始兴公就。
乙卯,魏如广宁温泉宫,遂巡平州;庚午,至黄山宫;二月,丙子,登碣石山,观沧海;戊寅,南如信都,畋于广川。
乙酉,以金紫光禄大夫褚湛之为尚书左仆射。
丙戌,建平宣简王宏以疾解尚书令;三月,丁未,卒。
丙辰,魏高宗还平城,起太华殿。是时,给事中郭善明,性倾巧,说帝大起宫室。中书侍郎高允谏曰:"太祖始建都邑,其所营立,必因农隙,况建国已久,永安前殿足以朝会,西堂、温室足以宴息,紫楼足以临望;纵有修广,亦宜驯致,不可仓猝。今计所当役凡二万人,老弱供饷,又当倍之,期半年可毕。一夫不耕,或受之饥,况四万人之劳费,可胜道乎!此陛下所宜留心也。"帝纳之。
允好切谏,朝廷事有不便,允辄求见,帝常屏左右以待之。或自朝至幕,或连日不出;群臣莫知其所言。语或痛切,帝所不忍闻,命左右扶出,然终善遇之。时有上事为激讦者,帝省之,谓群臣曰:"君、父一也。父有过,子何不作书于众中谏之!而于私室屏处谏者,岂非不欲其父之恶彰于外邪!至于事君,何独不然!君有得失,不能面陈,而上表显谏,欲以彰君之短,明己之直,此岂忠臣所为乎!如高允者,乃真忠臣也。朕有过,未尝不面言,至有朕所不堪闻者,允皆无所避。朕闻其过而天下不知,可不谓忠乎!"
允所与同征者游雅等皆至大官,封侯,部下吏至刺史、二千石者亦数十百人,而允为郎二十七年不徙官。帝谓群臣曰:"汝等虽执弓刀在朕左右,徒立耳,未尝有一言规正;唯伺朕喜悦之际,祈官乞爵,今皆无功而至王公。允执笔佐我国家数十年,为益不少,不过为郎,汝等不自愧乎!"乃拜允中书令。
时魏百官无禄,允常使诸子樵采以自给。司徒陆丽言于帝曰:"高允虽蒙宠待,而家贫,妻子不立。"帝曰:"公何不先言?今见朕用之,乃言其贫乎!"即日,至允,不可必也,况后之官人者哉!孝武虽分曹为两,不能反之于周、汉,朝三暮四,其庸愈乎!
丙申,魏主畋于松山;秋,七月,庚午,如河西。
南彭城民高阇、沙门昙标以妖妄相扇,与殿中将军苗允等谋作乱,立阇为帝。事觉,甲辰,皆伏诛,死者数十人。于是下诏沙汰诸沙门,设诸条禁,严其诛坐;自非戒行精苦,并使还俗。而诸尼多出入宫掖,此制竟不能行。
中书令王僧达,幼聪警能文,而跌荡不拘。帝初践祚,擢为仆射,居颜、刘之右。自负才地,谓当时莫及,一二年间,即望宰相。既而迁护军,怏怏不得志,累启求出。上不悦,由是稍稍下迁,五岁七徙,再被弹削。僧达既耻且怨,所上表奏,辞旨抑扬,又好非议时政,上已积愤怒。路太后兄子尝诣僧达,趋升其榻,僧达令舁弃之。太后大怒。固邀上令必杀僧达。会高阇反,上因诬僧达与阇通谋,八月,丙戌,收付廷尉,赐死。
沈约论曰:"夫君子、小人,类物之能称,蹈道则为君子,违之则为小人。是以太公起屠钓为周师,傅说去板筑为殷相,明扬幽仄,唯才是与。逮于二汉,兹道未革:胡广累世农夫,致位公相;黄宪牛医之子,名重京师:非若晚代分为二途也。魏武始立九品,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而都正俗士,随时俯仰,凭藉世资,用相陵驾;因此相沿,遂为成法。周、汉之道,以智役愚,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辨矣。
裴子野论曰:"古者,德义可尊,无择负贩;苟非其人,何取世族!名公子孙,还齐布衣之伍;士庶虽分,本无华素之隔。有晋以来,其流稍改,草泽奇士,犹显清途;降及季年,专限阀阅。自是三公之子,傲九棘之家,黄散之孙,蔑令长之室;转相骄矜,互争铢两,唯论门户,不问贤能。以谢灵运、王僧达之才华轻躁,使生自寒宗,犹将覆折;重以怙其庇荫,召祸宜哉。
九月,乙巳,魏主还平城。
丙寅,魏大赦。
冬,十月,甲戌,魏主北巡,欲伐柔然,至阴山,会雨雪,魏主欲还,太尉尉眷曰:"今动大众以威北敌,去都不远而车驾遽还,虏必疑我有内难。将士虽寒,不可不进。"魏主从之,辛卯,军于车仑山。
积射将军殷孝祖筑两城于清水之东。魏镇西将军封敕文攻之,清口戍主、振威将军傅乾爱,拒破之。孝祖,羡之曾孙也。上遣虎贲主庞孟虬将兵救清口,青、冀二州刺史颜师伯遣中兵参军苟思达助之,败魏兵于沙沟。师伯,竣之族兄也。上遣司空参军卜天生将兵会傅乾爱及中兵参军江方兴共击魏兵,屡破之,斩魏将窟瑰公等数人。十一月,魏征西将军皮豹子等将三万骑助封敕文寇青州,颜师伯御之,辅国参军焦度刺豹子坠马,获其铠槊具装,手杀数十人。度,本南安氐也。
魏主自将骑十万、车十五万两击柔然,度大漠,旌旗千里。柔然处罗可汗远遁,其别部乌朱驾颓等帅数千落降于魏。魏主刻石纪功而还。
初,上在江州,山阴戴法兴、戴明宝、蔡闲为典签;及即位,皆以为南台侍御史兼中书通事舍人。是岁,三典签并以初举兵预密谋,赐爵县男;闲已卒,追赐之。时上亲览朝政,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得无所委寄。法兴颇知古今,素见亲待。鲁郡巢尚之,人士之末,涉猎文史,为上所知,亦以为中书通事舍人。凡选授迁徙诛赏大处分,上皆与法兴、尚之参怀;内外杂事,多委明宝。三人权重当时,而法兴、明宝大纳货贿,凡所荐达,言无不行,天下辐凑,门外成市,家产并累千金。
吏部尚书顾觊之独不降意于法兴等。蔡兴宗与觊之善,嫌其风节太峻,觊之曰:"辛毗有言:'孙、刘不过使吾不为三公耳。'觊之常以为:"人禀命有定分,非智力所移,唯应恭己守道;而阇者不达,妄意侥幸,徒亏雅道,无关得丧。"乃以其意命弟子原著《定命论》以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