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10.
审讯室。
秦岚让我在隔壁的观察室看了全程。
单面玻璃那边,苏蔓坐在铁椅上,手铐扣在桌面的固定环上。她的头发有些散了,但表情还算镇定。
秦岚把所有证据一样一样摆在她面前。毒素检测报告。戒指内侧的成分分析。周凛的笔记本复印件。基金会的账目对比。她家中搜出的原液和模具照片。
苏蔓看了很久。
然后她笑了。
“行。”她说,“我认。”
秦岚打开录音设备:“从头说。”
“从哪里开始?”苏蔓靠在椅背上,“从我暗恋陈屿被拒绝开始?还是从我发现林晚什么都不用做,所有好东西就会自己跑到她面前开始?”
“从你第一次动手开始。”
“第一次。”苏蔓低头看着自己的手铐,“第一次…”
苏蔓在审讯室里交代一切,语气像聊家常。
她说陈屿的死是她动的手—戒指内圈涂了毒,三到五分钟致死。
她说宋知行求婚前把戒指拿给她量尺寸,她又涂了一次。
她说周凛查到她挪用善款威胁她,她没有阻止他碰林晚的戒指。
她说周衍没有威胁她,杀他没有理由:“我就是不想让她幸福。”
她承认挪用了林晚捐给星光儿童福利基金会的两千三百多万。
秦岚问她后不后悔。
“不后悔。”苏蔓说,“林晚这十年过得生不如死,这就是我想要的。”
我站在观察室的单面玻璃后面,指甲掐进掌心,没有哭。
审讯结束后,秦岚让我签了证人证词确认书。
她告诉我:周凛通过非法手段办的婚姻登记已撤销;苏蔓名下资产已冻结,能追回约一千八百万;公安机关出具了正式文件,确认我在四起案件中均为受害者。
“你不是天煞孤星,”她说,“从来都不是。”
我接过信封,走出公安局。
把苏蔓这些年送的所有东西装进纸箱,搬到楼下垃圾站扔掉。
回家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瘦削的脸和左手无名指上那圈浅白色的戒指印记。
擦不掉。
第二天我去公司办了离职。我想换个城市。
两个月后,法院开庭。
我作为证人出庭。苏蔓坐在被告席上,瘦了,但眼睛还是那个样子。
检察官问我是否知晓戒指有毒,是否知晓善款被挪用。我说不知道。
最后陈述环节,苏蔓转头看着我。
“晚晚,你恨我吗?”
法庭很安静。
我没有回应。
判决结果三周后下来。故意sharen罪四项,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我搬到了另一个城市。
租了朝南的小公寓,入职一家设计公司,同事们不知道我的过去。
每天七点起床,六点下班,做饭,看书,十一点睡觉。
周末去公园的环湖步道走一圈。有一天坐在长椅上休息,旁边织毛衣的老太太笑着说:“姑娘,一个人啊?年轻人要多出来走走。”
我说好。
走到步道尽头,我停下来看湖面。风吹过来,细小的波纹一层一层散开。
低头看左手。
无名指上那圈白色印记已经淡了很多,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
我把手插进口袋,转身往回走。
那些刻骨铭心的伤痛,终会被时间慢慢抚平。
往后余生,风平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