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婚第三年,我和前未婚夫在猪肉摊前重逢。那时我刚利落剁完几斤排骨,把肉袋递给来买肉的男人。他却顺手摸了把我的手,咧着黄牙笑。我把杀猪刀“哐”地砸在案板上,抬眼就骂。“剁你娘的嘴!”话音刚落,我一抬头,就撞进季寒洲冷淡讥诮的眼里。三年不见,他周身的气度更添矜贵,与嘈杂吵闹的菜市场格格不入。“沈漫宁,你从前好歹也是大家闺秀,在婚礼上跟野男人逃婚,就为了过这种日子?”我喉咙一酸,却强忍着翻了个白眼。“关你屁事?老娘就爱闻这猪肉味。”他眼中的冷意更甚。“三年前你毁了我的婚礼,三年后,我毁你这破摊子,不过分吧?”我握着刀柄的手微微收紧。我知道,他真有这个本事。可他不知道,当年我逃婚,根本不是为了什么野男人。而这个又脏又腥的猪肉摊,赚的每一分钱,都是我的救命钱。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