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我劝你,还是不要这么做,最好把药方分为几份,分开购买。”
“这个方子,有没有人,能够认识,暂且不说,万一有人剽窃了这个方子,那就不好了!”
“于……先生能给我这个方子,那是他相信我,我们这么做,不是枉费了于先生的一片好意了吗!”
周晋一见父亲的处理方式,非常的粗鲁,就很不高兴。
这个名为化灵丹的丹方,他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是,能被于野拿出来给他,已经是非常难得到了。
“我知道,但是,我就是要看看,这个于野,到底是人是鬼!”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晋儿,若是真出了什么问题,你大可往我的身上推!一切后果,由我来承担!”
周广智久经商场,深悉人心,他不能不防,有人居心叵测,觊觎他们周家的财富。
周家,在东秦帝国来说,虽算不上什么豪门巨贾。
但是在沭州这座二线城市里,那可是巨擎一般的存在。
他们所掌握的财富,还是非常可观的。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作为驰骋商场老人,周广智深知,人性的丑陋,为了财富,有人不择手段。
他能一个人撑起诺大一份家业,可不是什么无脑冲动之辈。
他虽然相信儿子,却不相信于野。
一个无权无势的草根,若说他没有什么目的,打死他也不会相信。
可他不知道的是,其实就他的那点财富,在灵武的眼里,根本就什么也不是。
若不是,他们的房子,非常适合灵武修炼,估计,灵武早就已经离开了。
根本不会与他们再有任何交集。
当然,为了能够安心修炼,找个跑腿的人,周晋还是个不错的选择。
“爸!我希望你不会后悔!”
周晋完全可以理解父亲,可他就是接受不了。
他觉得,怀疑于野,那是对于野的不敬,毕竟,小说里的修仙者,是不允许凡人,对其不敬的。
万一,这一切,都在于野的觉察之中,可能,是会招来祸事的。
小说里的修仙者,可都是残忍嗜杀之辈,一个不高兴,那可是要死人的。
父亲这么做,分明是在狂拉仇恨嘛!
“你不用担心,这件事情,你知我知,没有问题的!”
周广智以为,在他的书房里,就算于野就在门外,也根本听不到他在电话里说了什么。
却不不知道,此时灵武,淡淡的一笑,便收回了神识,不再观察他们父子了。
“没有问题吗?”
灵武摇了摇头,转身上楼,换了身衣服,准备和于妈妈去林家一趟。
其实,灵武也深悉人性。
他知道,人性都是贪婪的,没有人能够在利益面前,还能坚守本心。
正所谓花花世界迷人眼,利字当头,没人可以置身其外。
周广智的表现,让灵武看到了一个生意人的谨慎,不能说好或是不好。
人对于陌生的事情,总是会表现出一些细节来的。
一旦他们了解了,可能就会不顾一切。
这些事情,灵武已经是司空见惯了,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
老城区的一个老旧的小区里。
林依雪的家,就在这个小区的六号楼三层。
“你还知道回来!你不是要和我断绝关系的吗?”
林依雪刚进门,就听见了父亲林福,那冷漠的声音。
“老林!你少说两句,赶紧去上班吧!”
林依雪的母亲见状,连忙走过去推了一杷林福,把他往外面推。
陈燕的身体不好,这一辈子,只生了林依雪这一个女儿。
虽然她不希望将来,女儿嫁不好,会遭罪,但她还是不希望他们父女俩把关系搞疆。
当然,她也希望,女儿能够嫁给罗非,从此生活无忧,不用再像她们一样,为了生活,风雨飘摇。
“你不是要我嫁给罗非,给你当垫脚石的吗?我不回来,你自己嫁呀!”
林依雪冲父亲,惨笑了一声,虚弱的说。
“啪”
“垫脚石!亏你说得出口!”
“这么多年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啦!”
林福气急了,一巴掌甩到了林依雪的脸上,大声怒吼道。
“我老了,早就不做什么发财梦了。”
“让你嫁给罗非,无非就是想让你,不要像我们一样,一生都过得凄凄苦苦!”
“我这还错了?”
林福气得怒目圆睁,冲动之下,打了女儿的手,都有点颤抖。
女儿一直都是他的心头肉,舍不得打,舍不得骂!
可自从打乡下,搬到这城里,女儿就不再像从前,那么爱笑,那么乖巧了。
对自己也是爱搭不理的,再也不粘着自己了。
好不容易,盼着她长大,希望她能嫁入豪门,从此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他们老俩口,也就可以放心了。
可她,总觉得他这个父亲,会害了她一样,极力反对这件事情。
通过了解,他才知道,原来,她还是没有忘了于野那臭小子。
为了于野,她竟然以死相逼,想让他出钱去救治于野。
可她哪里知道,这几年楼市不景气,他一个小小的包工头,又能有多少钱!
开发商的钱款要不来,下面工人不见钱又不干活。
前些年挣的钱,不但全都垫发了工资,还欠着一屁股的债!
女儿无情的逼迫,让他不得找到看上了自己女儿的罗非,想通过他的关系,把罗氏集团的欠款要一部分回来,拿给女儿应应急。
可是,罗非也做不了他父亲的主,只能个人出资,借给林福一些钱?
林福对于罗非的印象,本来就很好,那时候,他怎么看罗非,就怎么喜欢,一高兴,当场就承诺罗非,要把女儿嫁给他。
其实,罗非这人,还是很不错的一个小伙子。
也是个很有正义感的年轻人。
由于看不惯父亲,那满身铜臭,又有点卑劣的商业行为,离家在外独自居住。
更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挣到了些钱,在大学校园之外,开了个酒吧!走上了经商之路。
林福喜欢罗非,也并不全是因为,罗非出身豪门。
而是他从罗非的身上,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还有罗非的那不俗的商业天赋!
在他看来,罗非将来,即便是没有家庭的支持,也比于野那臭小子强了很多。
特别是罗非拥有,是于野没有的人脉关系,与家庭背景。
至于背景这东西,在这个物欲横流,无比现实的世界里,还是很有必要的。
有和没有,那可能就是天差地别的结果。
什么玻璃大王,什么比尔盖茨,哪一个是没有背景,草根出身?
背景这东西,你可以放着不用,但是,不能没有。
没有它,你的前方,将是荆棘丛生的坎坷之路。
有了它,面前才是通天大道。
至于于野,他也喜欢。
他是从小看着于野长大的,。
可作为一个疼爱女儿的父亲,要是让他把闺女嫁给于野,那就不太可能了。
于野的身份背景,根本没有与罗非比较的可能。
怎么说,一个草根,都比不了一个正景的富二代,来的有现实。
相比之下,把女儿嫁给罗非,是他认为的,目前最好的选择。
无论是个人能力与修养,于野与罗非,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的,没有任何的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