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情人节。
  尽管交过5,6个女朋友,但从没有买过花,是我觉得没必要,形式主义而已。即使面对那个谈了三年的,远赴他国的女人,我也没有送过花。
  可这次,我决定买了。尽管我觉得俗套,但我愿意为她改变。
  我问她:老婆,情人节想要什么花,我送你。
  她答:满天星。
  对于花,我毫无概念,什么蓝妖妓,什么冰火玫瑰的,完全没接触过。象我这种人,只知道冰火两重天,老汉推车。
  打了几个女性好友的电话,问寻满天星是什么花。却未想,搞了半天,那东西就是配在娇花旁边的点缀,要说是杂草也不为过,价钱更是便宜的不会超过20块。
  我打电话给她,问她为什么要那个草。
  她答:送花多土啊,大街上都是花,我拿满天星就不一样了,独一无二。
  我突然感动。她是在帮我省钱。
  ……碰面后,我拉着她去了花店。
  老婆,挑一束。
  哪有你这样拉女朋友去花店挑花的??笨蛋……!!
  她眼含笑意,戳了戳我的额头。然后俯下身子,看着满屋五颜六的花。
  最后,她拿了一堆草样的东西,上面点点白小花,对着老板说,就要这个。
  老板朝我嫖了一眼,问:要包好么?
  我说:要。
  老板说:交钱,三十块。
  旁边另一对情侣闻言朝我上下打量了一翻,眼神让我难堪。
  我乖乖付了钱给老板,无地自容。
  ……她却蹦蹦跳跳满心欢喜,乘包装的档儿,一会看看这个花,一会摸摸那个花。
  她喜欢花,喜欢那个该死的蓝妖妓,喜欢那种血红的玫瑰。
  多少次,我想开口叫老板改拿玫瑰,要最贵的,却始终没有。
  可可接过花后,嘟着嘴对我娇笑了下。仿佛一点都不在意,不在意旁边那女的手中的蓝妖鸡。
  我拉着可可快步走出花店。
  ……可可左手捧着花,右手则拎了她事先买好的大蛋糕,一路上欢蹦乱跳的带着我去了间茶室,旁若无人的拆开蛋糕,插上六根蜡烛。点燃。
  蛋糕上写着:AK,我爱你——你亲爱的可可。
  “老公啊,你知道为什么要插六根蜡烛吗?”可可双手托着下巴,眨巴着眼睛看着我。
  我摇了摇头,心里感动异常。
  “傻瓜,庆祝我们恋爱六个月。”可可用手敲了敲我的头,极不满意我的回答。
  我说不出话来,心里最柔软的那块地方被扎了一下。
  我一把搂过她。
  我们放肆的接吻。仿佛这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
  直到服务员过来说,这里不许点蜡烛。我们才彼此分开,大口喘气。
  有时候,感动就在瞬间,只为你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我,就会拼尽全力,为你做任何事情……和可可恋爱已半年有余,个中甜蜜与开心麻痹着我清醒的头脑。
  这期间,毛毛给我来了几个电话,说好些日子没聚了,哥几个都挺想我的,怀念我们当初*三剑客共闯江湖,举枪亮贱的壮举。还开玩笑的问我在学校有没有什么想抽,自己又不方便动手的人,说他们最近手痒,想找个人练练。
  我笑骂了通,说最近忙着搞论文,最后一学期也有好些日子要忙的。我说过些日子会带个妞给他看看。
  他说好。
  毛毛这家伙好象总是很空闲,三天中有两天迷醉于夜生活,我倒现在也不知道这厮是干什么工作的,他的时间精力似乎可以无所顾及的消耗挥霍。每次问他是干哪个行当的,他总是嘿嘿笑,敷衍过去。几次之后,我也就不问了,懒的问。
  ……这当中也有几个酒吧女来过电话,大意就为了那事儿,或者是说很久没有聊了,一起吃个饭之类的,都让我婉言给拒了,并暗示以后不要再打电话给我了。老子已经退出江湖不当剑客很多年,那些助人为乐,扶困济贫,为人民服务的事儿我已委托同门师兄弟毛毛和刚子继承,并发扬光大下去,有什么需要可以找他们。甚至我还报了他们的电话号码。
  对于酒吧女,我没有半点瞧不起的意思。但彼此也绝称不上好朋友,好伙伴什么的。我们只是交易关系,就象追逐利益的无良商人一样。不同的是,我们所追逐的是刺激,我们所排遣的是寂寞。
  ……我爱可可,不想落下任何以后可能横生枝节的口实。所以,以后,和她们还是少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