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史玉柱通过还债的确在公众心目中重塑了自己的形象。然而,2001年的中国媒体已经不是珠海巨人集团时代的媒体了。在这个时代,不论是媒体的市场化压力还是舆论监督意识的复苏,都决定了2001年的媒体不可能像数年之前那样,对一件事情采取完全一致的态度。这个时候,社会各个阶层利益分化已经影响到了媒体对于具体新闻事件的立场。因此,在史玉柱备受央视青睐的同时,另外一些媒体却对此提出了质疑。
《中国青年报》采访了部分巨人大厦的债权人,引述这些债权人的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史玉柱别把自己扮成救世主,他的债根本没还清。”“既然史玉柱承认收购楼花是他的还钱行动,那他为什么不真正承担责任,按照当初的契约兑现?退一万步说,按照人民银行的这份文件,史玉柱至少也得按3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按实际天数退还本息。现在的做法,完全是耍了一招金蝉脱壳,逃避大量的利息。”对于史玉柱在媒体上频频接受专访,声称要在2001年2月15日之前彻底还清百姓的钱,也有债权人表示:“首先他连本金都没还清,60%的大头我们都没拿到。再说了,他想站起来,不把屁股擦干净行吗?”
《中国青年报》由此得出结论:“老百姓虽然说的是气话,但仔细想想也不无道理。联想到近期史玉柱要做大以及其他的种种传闻,此次还钱行动实质上是史玉柱回购信用、继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步骤。”
《光明日报》也发表文章,认为史玉柱还债之所以成为新闻,是因为法律不完善而出现的怪现象。“香港一个著名金铺的老板不久前破产,除了被规定几年内不能再开公司以外,他的生活水平也一落千丈,处处受到限制,不能住酒店,不能坐出租车,连上好一些的酒家吃饭也会被人控告。如果以这样的法律标准来要求史玉柱,他所做的有良心的事,便是‘非法’得来的。相比之下,我们的法律还是比较‘宽容’的。也许正因为此,不少老板们在创业的过程中就少了许多对投资者、股东的责任心,少了许多对责任的认真。”
《英才》杂志则更为直接地认定史玉柱还债是一石二鸟之计:“在中国,一个信誉好的企业上市都很困难,一个信誉不好的企业能上市吗?包括用“借壳”的方法。史十分看重上市,他说自己随时准备12个月破产。股市圈来的钱当然可以不还,谁还敢买他的股票?史专门成立了士安公司,其使命就是收购楼花。据说珠海巨人大厦的地价已涨,用当年本金的80%左右收回并不吃亏。如此,这真是名利双收、一石二鸟。”
同时,《英才》也采访了巨人大厦的债权人。文章写道:“当对史玉柱的个人专访铺天盖地之时,当众多媒体对此次还债行动大加赞誉之际,一些普通债权人在含泪诉说,却给人另一种不同的感觉。一位头发苍苍的老人向工作人员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犹豫了半个多小时之后,仰天长叹一声:‘算了,大老远地赶来,也只能这样了!’然后,双手颤抖着从随身的小包里摸出了稍稍泛黄的契约和各种证明、文件,前去兑换自己总额8万元中的40%。老人无奈地笑笑说:‘史玉柱真是聪明,无论哪种方式,都让你既不甘心,又不得不作出选择。因为他也知道,老百姓实在是等怕了。’”
文章最后总结:“中国的商业信誉毕竟太稀缺了!即使史玉柱只拿出了‘半拉’,我们还是应该以宽容之心待之;否则,普通的中小投资者岂不亏得更多。但是,吹捧和‘炒作’大可不必。”
甚至《人民日报》在当时也对史玉柱的还债之举提出了几点疑问:一、收购巨人大厦在内地发售的楼花是道义之举,还是炒作行为?二、是为了有朝一日能还清老百姓的债务,才迟迟未让珠海巨人集团破产,还是另有原因?三、既然珠海巨人集团没有破产,也没有公开的法律程序显示它把经济债权债务处理权委托给了某家企业,那么,如果我是当年参加集资购买巨人大厦楼花的一个业主,可不可以选择不和这个凭空冒出的士安公司了结债务,而坚持要向“珠海巨人”讨个说法?四、一个有序、规范发展的现代企业,一个经历过挫折磨难而成熟的现代企业经营者,应该怎样理智地看待传媒的社会功用?应该和媒体建立怎样的健康关系?当年是媒体对准巨人大厦“扣动了扳机”吗?
对于媒体连篇累牍的质疑,经历过巨人集团危机的史玉柱已经成熟了很多。他没有置之不理,而是采取了主动回应的办法,将媒体的疑问一一予以澄清。2001年2月9日,史玉柱接受了《北京青年报》专访。在这篇以《我想站起来,背着污点做不了大事》的长篇专访中,史玉柱正面回答了这些天各种媒体对他的种种报道和议论:
其一,“有报道说:从法律的角度,我史玉柱就应该承担所有的债务,这次还钱是一个炒作。他们认为过去巨人集团的名称里没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我想澄清的是,巨人是1992年注册的,当时还没有公司法,所以不存在有限责任公司。到了1996年,我个人从当地政府手里把这个股份买了过来,后来它就是一个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只有3000万,进人破产程序我的确可以只承担有限责任”。
其二,“我在国内收购楼花有两种方式供卖家选择,一种按原价100%收购,两次还清;一种是按70%收购,一次还清。有报道称,绝大多数人都采用了70%这个方案,这个不是事实。实际的结果是,到昨天为止,75.2%的楼花持有者选择了100%、两次还的方案”。
其三,“说我这次重新创业是把过去的巨额资产转出来了,带走了很多钱。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我们没有带走一分钱,反而是后期我为了发工资之类,个人负了400万的债,然后个人顶着这个债重新开始”。
其四,“巨人大厦的确现在如媒体所说,那块地在大幅升值,那边的路修通之后到澳门也很方便,一家媒体就说我用这种收购的方式,用70%的价格就把这些钱拿过来了,地又升值了,我赚了很多。实际上前面我见记者的时候已经承诺过这件事,这部分我是收购过来了,但是我自己一分钱不留,我是全部把它捐出来,然后配合原有的资产去处理法人债务。我对法院、对其他那些债权人的法人债务都已经有这个承诺”。
令人遗憾的是,这样一钉一铆的应对并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媒体对于史玉柱还债的质疑并没有减少。倒是他避实就虚,对民营企业经营环境的一番感慨,让其在公众中化解了这一次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