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玄幻小说 > 不是吧?这魔修过于正义! > 第42章 主角的直觉
  所谓兵贵神速。
  当夜深人静之时。
  阴煞和阳煞二人还在忙活。
  这天罗化血大阵一旦布置成功便能将所有人困死在里面,成为砧板上的鱼肉!
  而两人之所以这么小心谨慎。
  全因为二人的修为只是“王”境而已。
  在凡俗,这修为可以称得上是称王称霸。
  可要是放在大荒王朝这庞然大物面前,那无疑是蚍蜉撼树。
  这江秋月好歹也是这大荒王朝的长公主,虽说本身修为只是“宗”境,这次身边带的护卫也都是些一般货色。
  可谁知道她身上有没有什么可以逆转局势的重宝?
  王朝底蕴,深不可测。
  即便如今已经是风雨飘摇,可到底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一夜布置。
  清晨时分,整座小镇都已经被笼罩在了大阵之中。
  阴煞摸了摸自己鬼画桃符的光头,嘿嘿笑道:“阳煞,如今算是万无一失了吧?我们现在就去把那小娘皮做掉,怎么样?”
  阳煞站在他身侧,黑袍被晨风吹得猎猎作响。
  他没有急着回答,而是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晨风里混着炊烟、早点摊的油香、远处鸡鸣狗叫的人间味儿。
  他在慢慢品味。
  因为这些味道,再过几个时辰就没了。
  “不急。”
  他睁开眼,薄唇微动。
  阴煞眉头一拧,光头符文跟着皱成一团:“还等什么?”
  阳煞抬手,五指张开,掌心上空气扭曲,一面破败的黑色小旗浮现出来。
  旗面黑雾翻涌,里头隐约传来鬼哭,那些被囚禁的生魂感知到了什么,兴奋得直往旗面撞。
  “正午。”
  阳煞低头看着那面小旗,干瘪的嘴角慢慢翘起来:“正午时分,阳气最盛,阴阳交割。到那时候再动手……”
  他五指一收,黑雾猛地炸开又缩回。
  “我这万魂幡,能把整座镇子的生魂吸得干干净净,一个都跑不掉。”
  阴煞眨眨眼,懂了。
  “你是说,现在动手也能杀,但正午动手,你这宝贝吃得更饱?”
  阳煞瞥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反正已经是瓮中之鳖了。”
  他收回手,万魂幡没入袖中,转身望向远处的小镇。
  晨光铺满青瓦屋顶,炊烟从几十户人家的烟囱里升起来,笔直地伸向天空,又被晨风吹散。
  石板路上有早起的行人,挑担的、挎篮的、牵牛的,影子被初升的太阳拉得老长。
  好一幅热气腾腾的人间画卷。
  “让他们再多活几个时辰。”
  阳煞声音平静:“跑不掉的。”
  阴煞摸了摸光头,嘿嘿笑了:“行,听你的。正午就正午,让这群蝼蚁再多蹦跶一会儿。”
  阳煞没再说话,身形一晃,消失在了老槐树的阴影里。
  阴煞也跟着走了。
  晨风继续吹,炊烟继续飘,小镇继续醒来。
  ……
  叶孤鸿从睁眼开始就感觉莫名的心慌。
  就好像有什么大事即将发生一样。
  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就是心口像压了块石头,闷得慌。
  他躺在床上盯着头顶那根房梁,心跳得比平时快了一截,后背渗出细密的冷汗。
  这种感觉他太熟悉了。
  过去这些年,每一次大难临头之前,他的身体都会提前发出警报。
  不是预感,是直觉。
  一种近乎变态的,无数次从阎王爷那捡回命才磨炼出来的本能。
  他翻身坐起,赤脚踩在冰凉的砖地上,眉头拧成了一个死结。
  “出事了。”
  他低声说了这三个字,语气无比笃定。
  窗外天色已经大亮,阳光透过窗纸照进来,在砖地上铺了一层暖黄色的光。
  远处传来早市的吆喝声,卖菜的大娘在跟人讨价还价,隔壁老王家的公鸡扯着嗓子打鸣,一切如常。
  但叶孤鸿知道,一切都不正常。
  他飞快地套上外衣,系好腰带,连脸都顾不上洗,大步流星地朝门外走去。
  他要找燕前辈。
  不管要出什么事,只要燕前辈在,天塌下来都有人顶着。
  这种想法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在他心里扎了根。
  可叶孤鸿找了一圈都没找到燕倾。
  他的心往下沉了一截。
  “小豆子!”
  他冲着前厅喊了一嗓子。
  “哎!来了来了!”
  小豆子手里攥着一块湿抹布从角落里探出头来:“啥事啊?叶大哥。”
  “燕掌柜呢?去哪了?”
  叶孤鸿的声音有些急。
  “掌柜的一大早就出门了。”
  小豆子眨了眨眼:“说是春天到了,山上的野兔正肥,去打几只回来解解馋。还说要是有野鸡的话也打两只,他说他想吃小鸡炖蘑菇了。”
  叶孤鸿的瞳孔猛地一缩。
  燕前辈不在。
  这个在关键时刻能镇住场子的人,不在这座小镇里。
  他出门了,去打野味了。
  去了不知道多远的山上。
  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一股凉气从脚底板直冲脑门。
  叶孤鸿站在原地,手指不自觉地攥成了拳头。
  他终于知道那种心慌的感觉从何而来了。
  不是因为即将到来的危险本身,而是因为他潜意识里已经默认了“有燕前辈在不会有事的”,可现在这个“不会有事的”前提,没有了。
  他深吸一口气,转身就往外走。
  脚步很快,三步并作两步地穿过大堂,大步流星地朝大门走去。
  小豆子在身后喊他:“叶大哥?叶大哥你干嘛去?”
  他没回答,头都没回。
  他不能留在这里。
  他的直觉从来不会骗他,这座小镇要出大事,而他现在的修为根本不够看。
  与其留在这里等死,不如趁早离开,三十六计走为上。
  他叶孤鸿能活到今天,靠的不是头铁,是跑得快。
  一只脚已经迈出了大门槛。
  晨光照在他脸上,暖洋洋的,带着早春特有的那种清冽和温柔。
  街对面的包子铺正掀开蒸笼,白茫茫的蒸汽腾空而起,肉香顺着风飘过来。
  卖豆腐的大叔推着板车从面前经过,车上的木桶里装着刚出锅的嫩豆腐,一晃一晃的,冒着热气。
  巷口几个小孩在追着一只黄狗跑,笑声清脆。
  他的另一只脚,没有迈出去。
  叶孤鸿站在门槛上,像一尊石像一样定住了。
  他的手扶着门框,青筋微微凸起。
  他保持着这个姿势,足足沉默了十几个呼吸的时间。
  然后他回过头。
  小豆子还站在原地,手里攥着那块湿抹布,歪着脑袋看他,一脸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