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都市小说 > 借妻,借妻 > 第1章
  三十五岁生日刚过,仿佛一声闷雷,我正式踏入了所谓的“中登”行列。
  深夜,我躺在床上,耳边是妻子袁晓楠均匀绵长的呼吸声。
  借着窗帘缝隙透进来的那一缕微弱路灯光,我侧过头打量她。
  她背对着我侧卧,粉色棉质睡衣的领口因为洗过太多次而有些松垮,露出一道深邃的乳沟。
  那曾经让我爱不释手的D 罩杯,如今在重力的拉扯下显得有些疲惫。
  看着她,我竟升不起一丝“性”趣,心里只剩下一滩死水般的平静。
  其实,这种平静正是无数人羡慕的“岁月静好”。
  我们的生活像一台精密运转的钟表:五岁的儿子刚被哄睡,眉眼间依稀有我年轻时的影子;在这个生活节奏适中的二线城市,我有体制内的体面工作,无债一身轻;晓楠贤惠隐忍,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
  在外人眼里,我们是标准的“模范夫妻”。
  唯一的裂痕藏在卧室门后。我们的性生活退化成了一种定期缴纳的“公粮”。
  偶尔工作压力大,我渴望在床上寻找一点宣泄和刺激,委婉暗示她尝试些新花样,哪怕只是换个主动点的姿势,她总是推脱,理由永远是那句温吞的“老夫老妻了,怪难为情的”。
  就在我以为余生都将在这种温吞的死水中度过时,一颗石子打破了平静。
  那天午后,我站在公司天台喝着速溶咖啡,手机突然震动。
  屏幕上跳动的名字让我愣住了——仲伟君。
  我和晓楠早已习惯了微信语音留言的低频社交,这种突如其来的电话,只有老同学才会打。
  “虞意!是我,老仲。”仲伟君的声音透过听筒传来,带着一股久居上位的自信与磁性,“有个事儿得托付给你。红敏要去你们那边负责一个大项目,得待一年。你知道她的,路痴,又傲,不喜欢麻烦陌生人。你在那是地头蛇,帮我多照应照应。”
  “代红敏”三个字,像是一把生锈的钩子,瞬间勾起了沉在水底的记忆。
  她不仅是我的大学同学,更是我暗恋了整整四年的女神。
  当年我是团支书,仲伟君是班长,她是学委,铁三角的配置。
  大一时他们确立关系,郎才女貌,家世相当,完美得让人嫉妒都找不到切入点。
  我只能将那份心思烂在肚子里,毕业回老家,考编,相亲,结婚。
  关于他们的消息逐渐断了,我一度以为这对金童玉女早已相忘于江湖。
  “喂?虞意,信号不好?”“在听,”我感觉喉咙发紧,刻意压低声音装作稳重,“放心吧老同学,包在我身上。”挂断电话,我的心跳快得有些失控。
  回到工位上,看着电脑屏幕,我竟然感到一种久违的亢奋。
  那不是咖啡因的作用,而是一种名为“期待”的毒药。
  周末,我在机场接到了她。
  三十五岁的代红敏,早已褪去了学生时代的青涩,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大都市的阅历堆砌出来的精英韵味。
  她推着行李箱走出通道,墨镜推到头顶,露出了那个曾让我魂牵梦绕的笑容。
  眼角的细纹没有让她显老,反而增添了几分成熟女性特有的风情。
  她穿着一件修身的红色针织衫,勾勒出依旧挺拔的胸部和纤细的腰肢。
  黑色包臀裙下,是一双令人挪不开眼的修长美腿,即便穿着Maison Margiela 的平底鞋,那一米七二的身高依然带着一种天然的压迫感。
  “虞意,好久不见。”她笑着向我挥手,那种精致感在这个略显土气的机场里格格不入。
  那一刻,我下意识地缩了缩穿着格子衬衫的手臂,一股寒酸感油然而生。
  “好久不见……你,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有范儿。”
  “是嘛?”她轻笑,“我们可是十多年没见了。”
  从那天起,我的生活轨迹偏离了航道。
  起初,我用“帮兄弟照顾媳妇”的借口麻痹自己,帮她找高档公寓,帮她搬家。
  但很快,这种照顾变质了。
  为了避嫌——或者说是出于某种隐秘的私心,我鬼使神差地向袁晓楠隐瞒了她的存在。
  “加班”、“应酬”成了我晚归的挡箭牌。我带着代红敏穿梭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吃私房菜,逛夜景。
  有一次在精酿酒吧,昏黄的灯光下,她身着紧身的T 恤外搭着休闲西装,下身是配套的短裤,露出一截白皙得晃眼的大腿,脚踝上是俏皮的白袜和小皮鞋。
  她戴着一顶黑色小圆帽,看上去十分俏皮。
  “还记得大二元旦晚会吗?”她单手托腮,眼波流转。
  “怎么不记得。”我盯着她因为酒精而泛红的脸颊,喉结不受控制地滚动,“你的独舞,当时全场的男生都疯了。”
  “哪有那么夸张。”她轻笑,眼神里带着一丝落寞,“那时候仲伟君像个傻子一样在台下喊,嗓子都哑了……其实,虞意,那时候我总觉得你也在看我。但你的眼神,和他们不一样。”
  我的心猛地漏跳了一拍。
  这种带着试探的暧昧,像羽毛一样撩拨着我沉寂已久的神经。
  “是吗?”我灌了一大口冰凉的啤酒,试图压下心头的燥热,“可能那时候,没哪个男生不在看你吧。”
  “你就装吧。”她娇嗔了一句,语气里带着一丝埋怨,“你总是这么闷。要是当年……你稍微勇敢一点就好了。”
  这句话像一颗深水炸弹,炸开了我心中那道名为“责任”的防线。
  在晓楠身边,我是丈夫,是父亲,是顶梁柱,必须稳重如山;而在代红敏这句充满遗憾的假设里,我仿佛重回二十岁,变回了那个还有机会竞争的少年。
  这种背德的快乐让人上瘾。
  转折发生在深秋的一个周五。
  岳母生病,袁晓楠要带儿子回娘家几天。
  “老公,你自己在家要把饭吃了,别总凑合泡面。”临走前,晓楠一边给孩子系围巾,一边絮絮叨叨地叮嘱。她穿着那件穿了三年的米色外套,素面朝天,眼底是常年操持家务留下的淡淡青黑。
  看着她忙碌而略显臃肿的背影,我心里涌起一股巨大的愧疚,话到嘴边想说“我送你们去”,却被手机的震动声硬生生憋了回去。
  屏幕上,代红敏发来一条信息:“公寓附近新开了一家日料,评价不错,一起试试?”门关上了,车子驶离。
  房子里瞬间安静得可怕,那种巨大的空虚感像潮水般将我吞没。
  鬼使神差地,我回了一个字:“好。”
  那晚,代红敏穿了一件粉色的针织衫搭配白色短裙,脚踩长筒靴,整个人散发着一种温柔的攻击性。
  那双长腿在桌下若隐若现,我的目光总是忍不住被牵引。
  她似乎察觉了,却只是心照不宣地笑了笑。
  席间,她聊起这些年和仲伟君的分分合合。
  原来毕业后他们曾分手,各自经历了无效的恋情,快三十岁时才为了“合适”与“事业”重新结合。
  我这才恍然,为什么他们至今没有孩子——那是两个精明的合伙人,而非柴米油盐的夫妻。
  饭后,我送她回公寓。楼下,小雨淅沥。“上去坐坐?我有瓶好酒。”她发出了邀请。我又一次听到了自己心里的防线崩塌声:“好。”
  她的公寓里弥漫着淡淡的晚香玉香薰味,混合着高级护肤品的香气。这是一
  种截然不同于我家那种混杂着奶粉味、油烟味和肥皂味的味道——这是自由和诱
  惑的味道。那晚,酒精成了最好的催化剂,溶解了理智,放大了欲望。
  “虞意……”她面色潮红,发丝凌乱地贴在脸颊上,眼神湿润地看着我,像是要看进我心里,“如果不结婚,如果回到大学时候,你会追我吗?”
  这句话击碎了我最后的伪装。
  “会。”我听见自己沙哑的声音,像是从胸腔深处硬挤出来的,“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你。从大一开始,一直都是。”
  空气仿佛凝固了。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噼里啪啦地拍打着玻璃,仿佛在掩盖屋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