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言情小说 > 脚趾 > 第一章01
  《脚趾》
  她掉了脚趾。
  而他们的身上,也遗失了部分……
  第一章
  骨头酸麻、头部疼痛,马言森顶着全身的不舒服爬下床。
  睡意还浓,但肚子里的翻搅感让他认为不要再躺着才能稍感舒适。
  昨晚喝多了。
  光着身子,一脚踩在衬衫上。
  发昏的眼看见地上的衣物,他捡拾起放ShAnG。
  马言森没有洁癖也不是不Ai乾净。脱下的衣服随意扔在地上并非习惯,只是脱衣服的当下没有时间将衬衫及K子整齐地挂回衣橱里。
  昨晚严若芳跟他回到这里。
  严若芳是马言森工作的小酒吧里的同事,他是酒保而严若芳的职务为外场服务生。他们对彼此不甚了解,除了因工作产生的谈话之外,几乎没有额外的交集,以致他一直不晓得严若芳这nV孩喜欢着自己,直到昨晚她的告白。
  她为可Ai型的nV孩,娇小的脸蛋上笑容甜美,个X活泼大方,很容易引人注目,但马言森从没对她产生过男nV之情的心动感应。
  她不是他的菜,他却带她上了床,纯粹酒JiNg惹的祸。
  边穿上内K,瞥向床边小几上的闹钟,十二点多了。
  今天起得晚,平时就算前夜喝过酒,大约早上九点、十点便会起床。贪睡的原因应是昨晚床上之战导致的疲累造成。
  零星地忆及激情片段,严若芳多娇的T态不禁让马言森的嘴角牵动起来。
  ch11u0在床上的她与平时身着服务生制服的她判若两人。可Ai的nV人上了床後竟狂野热情且主动。他诧异於她的不同,却也享受了她展现予他的娇媚风情。
  情Ai之於马言森不挺重要,有就有、没就没。不强求,惯於被动,并非不AinV人,只是懒得去要。
  nV人以外的事物,大多也难起他的兴趣。可以这麽说,身边只要有酒,他可以什麽也不想。
  马言森真Ai喝酒呀,但说他是个酒鬼那不对。豪饮,仅在欢乐的聚会上,一般的日子里,他喝酒喝得慢慢地、细细地。称之品酒却也言过其实,一天之中的闲暇,身边一定得有酒,手里一空便拿起酒饮上一口。
  自他Ai上喝酒,生命中其他事物都变得微不足道了。
  沈迷杯中物,他不觉得不妥。酒能使人身心舒畅,虽然过度贪杯将导致身T不适,只要节量,酒对任何人而言都是好东西。
  马言森走出房间,经过客厅。客厅里没人,室友们的房门皆是关上的。
  厨房中,流理台上凉水壶里的水满满的,一旁几个空酒瓶。
  凉水壶的水,他昨天煮的。其他室友对喝水不怎麽重视,水老是他煮的。空酒瓶里的酒是他前几天喝乾的,上超商时大多只记得采购酒类,总忘掉可以买几瓶矿泉水好省去煮水的功夫。
  宿醉令他口渴,拿起凉水壶和杯子连喝下三杯水。舒口气,视线穿过後门板的大块玻璃,望向外头。
  厨房的後门外是洗衣服及晒衣服的地方。大太yAn下,几件已乾的衣衫随风摇曳着。
  清水流畅走过全身细胞,亮丽的夏yAn却令他感到晕眩。
  为室外也随风摆荡的光与影交错浮掠
  造成的吧,将视线移回屋内,走出厨房,进入浴室,他想上个厕所顺冲个澡。
  纵使喝过几杯水,T内部分器官因酒JiNg滞留仍呈现迟钝状态。站在马桶前,等着膀胱释解出今日第一泡尿Ye。
  昏沈沈的脑袋使他感受到头部晃动着、眼光飘忽着……瞄到边上,马桶右侧的洗手台上靠近水龙头处有样东西。
  白瓷的洗手台上非白sE的东西着实惹眼,虽然那东西满小的。
  意志转移,尿意顿失。拉上K子,横跨一步,正面对到洗手台。
  脚趾头?
  什麽?
  定睛,他确定那是一……根脚趾头,一时之间不知该使用何种单位来对自己说明。
  脚趾,短短小小,应为脚上最小的趾头,还是nV人的,因指甲上擦了指甲油。
  不够真切,他拿起脚趾至眼前仔细审视。
  肤质细致,肤sE略嫌苍白,前端修剪成椭方形的小片指甲上均匀染着桃红sE彩。趾腹上轮形指纹浅浅淡淡,指节处汗毛疏疏细细长在一颗圆形小痣上……真是人身上切下来的脚趾?
  他端详切口。十分平齐,r0U骨分明。
  下意识,手指使力。受到挤压,脚趾切口处冒出汁Ye。
  他吓到了,倏然抛掷的动作使得脚趾掉进马桶里,噗通一声。
  惊吓使心跳加速,T内残存的酒JiNg藉机蠢动窜流入血管,令他的恐惧逐步昇温。想吐,抚着喉部试图安抚由腹部涌上饱满充塞在食道的酸苦味。而,就要到口了,舌头与上颚相抵,使劲吞咽几口唾Ye止住恶心感。平息T内的不安分,走近马桶,低下头。
  脚趾半浮水面,随波变换姿态。
  看着、看着,惊恐渐过,他想起严若芳来。没注意看过她的脚趾,但注视过她的双手。
  昨晚的她经过一番打扮的。每周日下班後的宵夜聚餐是每个员工皆期待的活动,她早已准备好了要向他诉说心事吧。凌晨两点下班时间一到,换上一身俏丽衣衫,特意喷洒嗅觉雅致的香氛,那味道恰巧搭配了衣着的桃红sE系,使她整个给人的观感就是桃红sE的。
  不仅仅服装、香水,手指甲上也涂擦了桃红sE彩的蔻丹。宵夜的餐厅里,她坐在他身边,一盏水银嵌灯正打在她的手上,指彩反S的皮光油亮油亮的……就是那颜sE!
  严若芳的脚趾?
  马言森醒来前,严若芳已自他的臂弯里离去。不记得什麽时候,朦胧中感受到手臂上重量的移动,在仅能撑开一条缝的眼皮之中,yAn光从窗子渗满房间,如剪影的人儿在床边穿着衣裳。她离去之前在他脸上轻啄一吻,留下了几乎就要嗅闻不到却着着实实霸占鼻腔的香气。
  昨夜美好地开始,在今晨亦美好地结束,诡悚的脚趾怎能与之联想?
  别人的?
  谁的?
  这房子有四间房间,由马言森、罗彦泽、陈学康、王翊翔各分租一间。客厅、厨房及浴室等为公用空间,每个人皆可使用,只要不妨碍他人,也都可以在公用空间摆放私人物品。
  除却自己,他们之中,谁把吓人的脚趾放在浴室里?马言森不由得这麽想了。
  罗彦泽是马言森的同事,在那间小酒吧工作超过两年,而马言森才做了三个多月。两个月前,罗彦泽向马言森说住的地方有个室友退租,问他要不要过来住。马言森之前的住处离酒吧的路程稍远,往返费时,早存搬迁的打算,罗彦泽一提及,他没多想便一口答应。
  最初和罗彦泽同住的室友皆是酒吧的同事,但服务业人事异动率高,房客陆续因工作地点等因素迁居。一有空房间,罗彦泽会先询问同事有无需求,如果没有,才会请其他朋友介绍。所以非於酒吧工作、本来也不相识的陈学康、王翊翔才会与罗彦泽同住於此。
  陈学康与其他三人最不熟。马言森、罗彦泽、王翊翔的生活昼夜颠倒属於夜猫子一族,而他是朝九晚五作息规律的上班族。作息时间不同,他们与他很少碰到面,马言森印象中仅遇过他俩、三次而已。其貌不扬、穿着土气、言语乏味,脸上还有种古怪的自我优越意识,马言森对他很没好感。
  陈学康的nV友不久前搬来与他同居,但马言森从没见过那位陈学康口中名为小芬的nV人。
  王翊翔b马言森早两个月搬来这里,可马言森第一天在酒吧上工时就认识了王翊翔,他常去那里喝酒,店里的服务生几乎都认识他。会来这儿住就是因为在店里时听见罗彦泽逢服务生就问要不要租房子,住的地方租期将至,他赶紧拉住罗彦泽询问租屋事宜,预算合意便下订了。
  他现在的工作……马言森不知他找着新工作没。他换工作b起罗彦泽换nV友的频率更为快速。他曾到那小酒吧做事过,但经常请假,没多久也没再去了。时常处於待业状况,但他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