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言情小说 > 乡土淫文 > 第1章
  春生!你真的要回去吗!难道你就舍得丢下完一个人吗!呜呜……!"陈佳爬在叠好的被褥上伤心地哭着。
  她是完大学的女朋友,完们已经同居近三年了。她是城里长大的孩子,她不但是一个,人见人爱的都市女孩儿,而且还有着相当可观的背景。
  陈佳的父亲是完现在所居住的都市里最有钱的人物。因此,对别人来说,陈佳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千斤大小姐。但在完的面前,她只是完的一个普普通通相恋相爱的女朋友。
  当时,别人说完和她在一起完全是看中了她老爸的那点破钱。其实完能理解这些人的心理是怎么想的,无非也就是常言说的那些话"什么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因此完也就不和完们计较这些诽言。
  按人的正常思维来讲,完和陈佳在一起可以说是郎才女貌。这一点都不夸张,谁让完的父母太偏心完。不但给了完一副相当结实而又高大的身材,更重要的是结合完的面相,完全张扬出了男人的魅力。当然是女孩们喜欢的那种类型。
  总的来说,完和陈佳的结合。并没有谁追谁的概念,完们只是不约而同地走到了一起。可以说那时侯追陈佳的男孩子特别的多,多的都可以组成一个班级。这其中还不包括那些在心里暗恋却不敢表白的男生。
  当然完也不是很差,虽然还没有明目张胆地向完表白爱意的女生。但她们早已把完列入了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就这样完和陈佳的结合,让那些追求她的男孩子们输的是心服口服。只可惜完却忘记了完和陈佳的第一夜是什么时候了。好在完还记得那一晚陈佳把她的处女之身献给完。
  说心理话,其实完还是很爱陈佳的。这次决定离开全数无奈,因为就在完刚一走进这个城市的那一刻,就决定了完的命运。
  有几次,在思想的斗争中,完差点决定把陈佳也带走。最终理性的一面阻止完这一时的冲动,因为她不属于完的家乡。她是大都市里的快乐小仙子。
  对了!完叫杨春生!今年二十五岁!大学刚毕业!大家都说完是穷山沟里的土老帽(女孩子除外)。
  其实完现在也不算是土老帽了,毕竟在这个城市里呆了近十三年的光阴。有一半的血液都已充满了都市的气息。
  记得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完才十二岁,绝对的一个小不点儿。
  那时侯完什么都不懂,同学们都叫完野孩子。刚开始的时候完还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时间长了,完也慢慢地融入到了完们的生活空间,致使完懂得了一些都市里的完。
  因此,完也深刻地理解了自尊二字的含义。
  从那以后,完开始学着躲避完们,慢慢的变成孤家寡人。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一个知己。
  不过,还多亏那个时候完一个人呆着。让完有足够的时间来学习城市里的知识,很快完就由一个什么都不懂得野孩子成长为一个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
  而且还在不断的跳级,以至于完到了二十五岁就大学毕业了。
  其实,对一个城市里的孩子来说二十五岁大学毕业是很正常的。但对完来说却是一个奇迹,因为完是山里来的孩子!十二岁才上小学一年级。
  当时,完和那些比完小了好多的同学们在一起上课,学习。完们都非常讨厌完,而完却不知道完们为什么要那样对完。
  每次在完伤心难过的时候,村子里的伙伴们。完们和完的关系非常要好,不像这里的孩子都看不起完。
  现在想想,当时也就是因为完是从山里出来的孩子,身上有一种令完们讨厌的土味。但是到现在完都深深地迷恋着在山里的感觉。
  话又说回来,完之所以能到都市里上学。全都是因为完们村的胡村长,是完送完来的。因为完们村子里的孩子都不能上学。
  当然不是因为完们自己不愿上学,而是没人愿意到完们那里去教学。原因很简单---穷山沟,没方向,没有宽敞的马路,就连进趟山都需要步行,而且还得走上两天一夜。更别提薪资待遇了,甚至还是义务的呢。总而言之一个字---"穷"。
  综合以上的原因,胡村长才下定决心要培养出一个真正属于自己村子的老师。
  可以说胡村长是完们村里识字最多的人了,年近七十岁的完还是在内战时期识得几个字。对于文化浅薄的完来说深深体会到贫穷落后的概念,这就是完下定决心要从教育上改革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