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那年父母决定离婚,他们买了两个礼物让我和妹妹一人选一样。 可桌上一个是妹妹尺码的公主裙,一个是妹妹最喜欢的兔子玩偶。 我默默退后了一步,把选择权交给妹妹。 妹妹纠结半天选了玩偶,跟了妈妈。 我拿着不合身的裙子,上了爸爸的轿车。 可爸爸没有带我去新家,而是把我送到了乡下一个破旧的老屋里。 他总是在出差,哪怕我年年考第一也得不到他哪怕一次夸奖。 我们之间唯一的联系,只有每个月到账的三百块生活费 直到确诊胃癌晚期,居委会送来特困补助资料,我才在户籍系统里发现: 我的父母根本没有离婚。 他们一家三口住在大房子里,岁月静好,从未分开。 而我的户口早被迁到了一个远房表叔名下。 当年的两件礼物,根本不是什么抚养权的选择。 而是一场从一开始就设定好结局的抛弃。 再睁眼,我回到了五岁那年。 妹妹纠结地看着桌上的两件礼物,又看了看我。 我平静地摸了摸她的头: “都给你吧,姐姐不需要这些。” 这一世,我连被挑选的资格,都不想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