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贺朝交往的三年,我陪他打零工住地下室。 那天,我在包间遇见他和那群狐朋狗友。 贺朝叼着烟,满脸轻蔑:“她这种穷学生,在我这连三千八的彩礼都不值。” 我微微一怔,装作没听见,拿出准备好的礼物递过去:“送你的。” 他打开丝绒盒子,随即神色难掩嫌恶,目光落在我的小腹处。 “有必要买个地摊货过来充面子吗?你要是喜欢钱,现在就可以去找别人骗个十几万的彩礼,反正只要做个手术修复就行。” 看着被他丢进垃圾桶的限量腕表,我微微蹙眉,原来他是真的不识货。 再见面,他突然衣冠楚楚出现在我家门口,手中还拎着几盒上万的酒。 看见我后,他嗤笑出声:“离开我这么久,还是只能找个保姆的活?” 紧接着他下巴抬起,语气近乎施舍:“看在旧情的份上我就帮你一次。把我的鞋子擦干净,一只给你三千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