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要写什么?”
  “你听着,我念,你写。”她清了清嗓子,一字一句地说,“用途之细则:一、驯化。自愿接受荒牙之鞭刑、绳缚、兽皮项圈等一切驯化手段,不得反抗,不得申诉。二、调教。自愿修习母狗礼仪、口令、身体、待客诸课,学成之后,以所学侍奉主人及营地诸客。三、使用。自出借之日起,吾之口、穴、尻,皆为荒牙之器物,主人随时可用,随处可用,无需事先禀明。”
  她顿了顿,声音轻了几分,却一字不落地钻进我耳朵里:
  “再写——四、认主。庄方宜自愿认荒牙为主人,自愿以母狗之身侍奉,凡主人所需,无论跪、爬、张、叫、吃,皆可奉上,不敢有违。五、归属。自出借之日起,庄方宜之所有权归荒牙所有,原配管理员仅保留看管、闻味、伺候之权,不得染指其身体,不得过问其行踪。”
  “以上条款,皆为本人意愿,亲自撰写,无任何要挟强迫。”
  我握着炭笔的手,抖得几乎握不住笔。
  可我还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把那些话写了下来。
  “管理员,”庄方宜看着我写完,轻声说,“你知道吗?这些话,不是荒牙逼我说的。是我自己想出来的。”
  “我在家里想了三天三夜,把每一条都背得滚瓜烂熟。我怕写漏了,荒牙会不高兴;我怕写少了,营地的人会觉得我不够诚意。”
  “所以,”她说着,笑了,眼睛里亮晶晶的,“你看,我背得多好。”
  我放下炭笔,看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好了。”她说着,又忽然弯下腰,从怀里掏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牛皮纸,“对了,还有这个。”
  她把那张纸展开,递到我面前。
  那是一份文书,纸上的字迹娟秀工整,一看就是她自己的笔迹。开头写着三个大字——
  “认主协议”。
  “立认主协议人:庄方宜。”她轻声念道,“今自愿认狼群氏族执鞭人荒牙为主人,自此身心皆归主人所有。吾愿为主人之母狗,为主人之小穴飞机杯,为主人之肉便器——凡主人之精液,皆可射入吾口、吾穴、吾尻,吾当尽数吞下,不敢遗漏。吾愿为主人爬行、为主人吠叫、为主人摇尾献媚,为主人守节,为主人沉沦。此协议,为吾亲笔撰写,为吾心甘情愿,无任何要挟强迫。”
  “立协议人:庄方宜。见证人:管理员。”
  “管理员,”她念完,抬头看我,眼睛弯弯的,“这份认主协议,是我自己写的。明天,我要亲手交给荒牙,在他面前,按上手印。”
  “你……你也要在见证人那一栏,签个名吗?”
  我盯着纸上那行娟秀的字,盯着'见证人:管理员'那五个字,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好。”我说,“我签。”
  “以上条款,皆为本人意愿,亲自撰写,无任何要挟强迫。”
  写到最后一行的时候,我的手抖得几乎握不住笔。
  这句话,和三年前我在那份缴获文书上看到的,一字不差。
  “以上条款,皆为本人意愿,亲自撰写,无任何要挟强迫。”
  那时候,我对着这句话硬了三次。
  而现在,这句话从我的笔下,一个字一个字地流出来。
  庄方宜凑过来,看着纸上那行字,轻轻念了一遍。然后,她笑了。
  “管理员,写得真好。”她说着,拿起那张借条,吹了吹墨迹,小心翼翼地折好,收进怀里,“那明天,我就拿去给荒牙。”
  “嗯。”
  “还有,”她忽然弯下腰,从茶几下面拿出一个印泥盒,打开,露出里面殷红的印泥,“借条得按手印的。”
  她说着,伸出右手食指,在印泥里蘸了蘸,然后拉起我的手,把我的手按在借条末尾'管理员'三个字旁边。
  一个清晰的、殷红的指印,落在纸上。
  “好了。”她满意地看着那个指印,“管理员,从今天起,这张借条就生效了。”
  她直起身,把那叠纸收好,转身往卧室走。走到门口,她又停下来,回头看我,眼睛弯弯的:
  “对了,管理员。”
  “嗯?”
  “荒牙说,既然签了借条,那就得有个信物。”她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晃了晃,“他说,让你明天,把这个戴上。”
  我盯着她手里那样东西,瞳孔猛地一缩。
  那是一把小小的、银色的钥匙。
  不是普通的钥匙。钥匙柄上,刻着一只张着血口的狼头——和借条上火漆印一模一样的狼头。
  “这是什么钥匙?”我的声音在发颤。
  “你猜。”庄方宜神秘地笑了笑,把那把钥匙收回口袋,“明天,你就知道了。”
  她走到门口,又停下,回头看我,眼神里带着一点狡黠:
  “对了,管理员,你身上那把铜锁,也该换了。”
  “荒牙说,那锁太小家子气,锁不住正经东西。他说,既然签了借条,就得换营地的锁——狼头锁,兽筋绞的,比铁还硬。钥匙,就他手上这把。”
  “他说,等他见过了你,再挑个好日子,亲自给你换上。”
  她说完,轻笑着进了卧室,只留下一句话飘在空气里:
  “管理员,早点睡哦。明天……会是很特别的一天。”
  我坐在客厅里,盯着茶几上那张被我按了手印的借条复印件——不,原件被她收走了,茶几上只剩下那个敞开的印泥盒。
  殷红的印泥,像一滴凝固的血。
  我盯着它,心脏跳得像擂鼓。
  我签了。
  我亲手,把我妻子,借出去了。
  三年。
  我蜷缩在沙发上,把脸埋进膝盖里,不知道是在哭,还是在笑。
  可我知道——我的鸡巴,硬了。
  荒牙,狼群氏族执鞭人。
  我第一次真正见到他,是在一个黄昏。
  庄方宜说,荒牙想见见我。我本来不想去,可她说:“管理员,你是我的丈夫呀。他想见见,你不想见见吗?”
  于是,我就去了。
  裂地者营地的最深处,有一片用粗木围起来的空地。
  空地中央燃着一堆篝火,火光摇曳,映着一群披着兽皮、脸上画着图腾的狼人。
  他们或坐或卧,有的在磨刀,有的在啃着骨头,看见我走进来,都齐刷刷地看了过来。
  那目光,像是看一块送到嘴边的肉。
  我腿一软,差点跪下。
  就在这时,空地深处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
  “你就是……方宜的丈夫?”
  我抬起头。
  火光里,走出一个高大的身影。
  他比周围的狼人都要高出一头,肩宽背阔,披着一张完整的、油光水滑的狼皮。
  他的脸上画着黑色的图腾纹,一双竖瞳在火光下泛着幽绿的光,嘴角露出两颗森白的獠牙。
  他的手里,握着一根鞭子。
  一根用兽筋绞成的、乌黑油亮的鞭子。
  “荒牙……大人。”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他走到我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那目光不像看人,倒像在看一只蚂蚁。
  他忽然伸出手,粗糙的、带着厚茧的手指捏住我的下巴,迫使我抬起头。
  “啧。”他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咂舌声,“方宜的眼光,也不怎么样嘛。”
  “我……”
  “站都站不稳,也能当女人的丈夫?”他松开我的下巴,偏过头,朝空地深处喊了一声,“方宜,出来。”
  篝火后面,一块兽皮帘子被掀开,庄方宜走了出来。
  我几乎认不出她。
  她穿着一条薄得几乎透明的白色纱裙,裙摆只到大腿根部,露出两条修长白皙的腿。
  她的长发散着,湿漉漉的,像是刚刚洗过;她的脸颊泛着红晕,眼睛里水光潋滟,像是刚刚哭过——或者说,像是刚刚高潮过。
  “管理员。”她看见我,眼睛一亮,快步走了过来,却被荒牙伸手拦住了。
  “急什么。”荒牙的竖瞳眯了眯,“既然你丈夫来了,那就让他看看——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