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周启明定下规矩: 结了婚就得以小家为重,不能总惦记娘家。 所以,婚后我每回娘家一次。 就要往共同账户交两千块“离家补偿”。 我妈做胆囊手术那天,我在医院守了一夜。 第二天回家,门锁换了。 他隔着门冷冷告诉我: “过夜翻倍,不转四千,别进家门。” 我按着酸痛的腰,蹲在楼道里,把给我妈买营养品的钱转给了他。 我以为,这是维系婚姻必须付出的代价。 直到他前女友唐婧离婚,带着孩子搬到隔壁。 他连续三个月每天过去做饭、修灯、哄孩子。 晚上十一点才回来。 我没有吵闹。 只是去银行调出了共同账户的流水,连同账单一起拍在他面前。 “一共九十二次,按规矩,你该交十八万四。” 他当场掀了桌子: “她一个女人带孩子多难?你连这点同情心都没有?” 我指着流水单上的消费记录,冷笑出声。 “拿我交的‘离家补偿’,去付她母子俩的房租和水电。” “你的同情心,让我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