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班主任在全年级家长会上念了我的日记。 他说这是心理隐患排查,需要公开讨论。 日记里写的是我爸酗酒打我的事。 礼堂里,充斥着笑声,叹气声和窃窃私语。 我爸当场扇了我一巴掌,说我编故事丢他的脸。 班主任站在台上,表情悲悯又体面: “这孩子心理有问题,建议家长尽早干预。” 没有人问我那些伤疤是不是真的。 我被转学三次,每一次档案里都跟着一句。 “该生存在严重心理问题”。 后来我考上政法大学,毕业后辗转基层,办了九年未成年人保护案件。 三十二岁,我被任命为教育巡查专员。 上任第一个案子,是一所中学的教师侵害学生事件。 举报材料最后一页,附着校长的求情信。 校长的名字,我盯了很久。 就是当年那个班主任。 他升得很高,履历光鲜,年年师德标兵。 他托人带话,说想约我私下聊聊,语气还是那么熟悉: “那孩子有心理问题,闹大了对他也不好。” 我把求情信放进碎纸机,对调查组说: “所有涉事人员,列作重点监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