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西瓜站在甲板上等待许久,都没见他出来,他的助理小何陪着他吹风,听见从上面包厢里传出来的笑声,说:“老板,我们不进去吗?”
电影的投资人是刘西瓜,但他很少露面,每次林锦那边的人想要见一见他,他总是让小何出面回绝,然后在对方看不见的时候悄悄出现。
出现,却又不去找。
小何一直不懂老板的心思。
进去又什么用?刘西瓜想,对方不记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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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锦转过身看岸上的人,想到自己刚才就从岸上来到船上,就像穿越时间一样。
他从四十年后来到今天。
记得当初科学家发现时间空隙后,全世界的人都为之兴奋,衰老一直是人类无法克服的困难,自古以来,长生不老最为吸引人。
如果可以在时间中穿梭,那人类的寿命就可以永恒。
可是科学之外,还有命运。
他来到二零二零年,却什么也做不了。
“我们以前真的认识,对不对。”林锦望着泛起涟漪的江面,他的记忆关于刘西瓜却一片空白:“什么时候?为什么我一点儿都不记得?”
不!不对!他记得顶楼的塑胶水管,记得拐角处熟悉的垃圾桶。
也许记忆会有偏移,但熟悉的感觉不会错。
刘西瓜握住他的手,手指强硬的插进他的手指,两个人十指相扣,他哑着嗓子,像是克制着什么:“这种感觉熟悉吗?小锦。”
林锦低头看两个人相互交缠在一起的手,刘西瓜的劲很大,他的手大约是常晒的缘故,是小麦色的皮肤,衬的他的手白皙细腻。
两只手紧紧握着,仿佛天生很熟悉这样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