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体育场都被尸群淹没,简直比流量组合的演唱会还要火爆。
  那时孟凛想,如果天上的卫星能看到,直接来发导弹,她也算做好事了。
  可导弹没来,三个电源先用光了,她嗓子也哑了,天一亮,观众也散了。
  到今天回想,她这三年其实过得挺滋润的。
  在看完那本日记后,孟凛更加确定,要是当初没变异,连那小别墅都住不上,要她去跟别人挤什么难民基地,和那种无耻老登一起做任务,一顿饭连三菜一汤都吃不上,还不如让她去死。
  能活着确实很好,但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孟凛对生死其实很豁达。
  她这辈子虽然和褚步庭不算亲近,但褚步庭从没亏待过她。
  而且她坚定地认为,她俩亲妈都很爱自己,自己就是爱情的结晶!
  在感情上,沈确虽然最后跑路了,但至少她没有骗她的钱,而且孟凛还拥有了这么美好的肉体整整三年,已经是血赚不亏!
  作为一个一出生名下就车房俱全,保姆保镖环绕,虽然独立未遂,却生活在世界最繁华都市,从未吃过生活之苦的富二代,她的性格又是有仇当场就报,想爽当场就嗨,所以人生根本没什么过不去的遗憾。
  就,很爽,爽过,死不死都行。
  但遗憾就像吵架时翻的旧账,只要想找,总会有的。
  以前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死了却没死透,还有人类的意识,现在知道了——
  因为她看似圆满的人生拼图上,还有一点点细微的瑕疵!
  她是一个城巴佬,她要去旅行!
  这是老天奶的旨意!
  24
  雨从半夜开始下,直到天亮也没有停的意思,噼噼啪啪的打着玻璃。
  昨晚孟凛原本只想小小骚扰一下沈确,结果莫名其妙,她就跟第一次住宿舍过上集体生活似的,大喇叭开闸,一股脑把自己这三年有的没的全说了,最后还把自己编的丧尸冷笑话一条条说给沈确听,结果验证了人类果然理解不了丧尸的高级幽默。
  木屋里有挂钟,七点多时孟凛睁了一次眼,沈确已经起来了,她还和人嘟哝了两句。
  等再一睁眼就九点半了。
  雨势听着没有凌晨那么大,但这种雨才是最讨厌的,细如牛毛,打伞嫌麻烦,不打伞又会湿身。
  梅雨季的太湖湖畔,跟她想象中那种北极圈里的高山木屋不说一模一样,简直毫无关系。
  沈确进屋时,看见孟凛像只小狗板鸭趴在床上,脸埋枕头,葫芦就蜷在她的后脑勺上。
  “快十点了。”她把一尸一猫的早饭搁在桌上,问:“不出门玩了?”
  葫芦闻见味儿,抬头瞥了眼,踩着丧尸头跳到床边,伸个长长的懒腰,优雅地跃上桌面。
  沈确给它开了罐头,混合捣碎的煮鸡蛋。
  猫是肉食动物,和狗不同,万不得已才会吃些米粮,孟凛从村里拿回来的那包猫粮是过期的,前两天沈确试着和肉拌在一起喂,葫芦只吃了新鲜肉,粮一口没动。
  罐头保存时间长,但只剩三罐了,这两天沈确得想办法去打点猎物回来。
  孟凛在床上打滚,然后大字形竖在床中间,两腿搭墙,双眼无神地倒望着小猫吧唧嘴。
  啊……浑身无力,根本不想动。
  一晚上光顾着聊天,完全没休息好,感觉自己好像行尸走肉。
  不对吧,丧尸就是行尸走肉?慢十几拍的呆脑开始左右互搏。
  沈确走到床边,低头和她对看:“没睡好?”
  孟凛仰着头,啧,怎么这个角度沈确也没有双下巴。
  手在床上乱扒拉,抓到小白板,挥毫泼墨:丧尸不睡觉!
  沈确瞧那一板鬼画符,眉梢微微扬起:“所以,原来你不知道自己睡着以后会磨牙?”
  “……”哈?什么磨牙?
  孟凛没住过宿舍,唯一同居过的对象只有沈确,沈确又从没提过,所以大小姐并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时候不仅睡相奇差,而且磨牙打呼放屁三项全能。
  昨晚让她靠墙睡里侧,完全是出于经验,怕她睡着睡着就滚下床去。
  见她一脸不信,沈确淡道:“能量守恒,丧尸也不是永动机,你的大脑这么活跃,自然需要休息。你只是没有深度睡眠,见过老年人打盹吗?虽然呼噜打得很响,但问他们却都说自己没睡着,你睡觉的时候就像那样。”
  虽然一直在咔嚓咔嚓磨牙,但感觉自己脑子还清醒着。
  “……”
  好烦!被她这么一说,感觉自己好像跌下尸坛,泯然众奶了!
  孟凛一翻白眼,骨碌起床,抓了片盘子里洗净的笋干咯吱咬起来,像吃拽拽糖。
  “区纳里玩?”
  “雨应该下午会停,你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