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点也不冷静,根本不像是她认识的褚步庭。
  所以后来她知道了,褚步庭不敢靠近她,因为她会很痛。
  孟凛对妈妈并非毫无印象,她留下了很多信,很多视频,信是一岁一封,直到十八岁为止,视频足足有好几个t,完全没有章法,就是想起来随手就录了,今天吃了什么饭,哪个甜点好吃,哪个不好吃,助理新买的那家咖啡好好喝,隔壁教授这两天和老婆吵架了只能在实验室打地铺哈哈哈哈哈,之类之类。
  她絮絮叨叨,咋咋呼呼,还很八卦,根本不像是个被名校悬挂在终生荣誉墙上的人。
  那些信和视频,都留在了那套高层的大平层里,孟凛已经三年没看了。
  知道她现在还在失忆,沈确“嗯”了一声,问:“想荡秋千吗?”
  孟凛惊讶地看了眼窗外:“能行吗?铁子!”
  “……嗯。”铁子于是转身,向院子里走去。
  沈确在院子里安装秋千,孟凛坐到钢琴前,掀起绣着蕾丝边的盖布。
  手指戳了戳琴键,音色保持得还不错。
  丧尸的身体很不灵活,一开始是荒腔走板,后来磕磕绊绊,也成了曲子。
  孟凛弹的,是一首很慢很慢的《goldenhour》。
  像是一场延绵不绝的落日黄昏,一片无垠无尽的浮光跃金。
  孟凛的每个住处都有一架钢琴,听说她的妈妈上学时就玩乐队,是个玩音乐的天才,褚步庭也有很高的音乐天赋,钢琴提琴萨克斯,信手拈来,两人就是在音乐会上相识的。
  沈确记得31
  在重新拐上国道之前,孟凛在路边发现了一片荒废的苞米地。
  她让沈确停车,叫她和葫芦在车上等,她下车去掰几根苞米就回来。
  对苞米的执念,来自于她的口语教材之一《我在极寒末世当农民》。
  写的也是东北老铁的故事,里头的火炕,烀苞米和铁锅炖大ne都给孟凛留下了深刻印象。
  小说里说春玉米在七八月份就能成熟收获,但是孟凛在生长得乱七八糟的玉米杆间找了半天,就只找到几棵发育不良的,杆子又矮,叶子又细,好不容易结出的穗包着还没指头大的迷你玉米,看似刚刚结果,实际里头早就被虫蛀烂了。
  孟凛不甘心,又继续往前走。
  走着走着,竟让她发现了一大片杨梅林,还听见有活水的声音。
  这可真是‘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要么说古人诚不我欺。
  现在的杨梅正当季,虽然不像以前有人照顾时果实那么饱满那么大,但看起来也是挂得一树姹紫嫣红,要是她还活着,口水都能留出二里地去。
  回头望了一眼,这会儿已经看不见路和老头乐了,孟凛估摸着自己跑出来挺远,现在回去找沈确一起来摘有点浪费时间。
  好在她已经有了丰富的打野(抢劫)经验,随身就带着便携环保购物袋!
  这片林子里的杨梅树都很有些年岁了,枝繁叶茂,果子落得满地都是,孟凛不捡地上掉的,高处的她也摘不到,就按她的个头,这里摘几颗,那里摘几颗。
  购物袋越来越压手的时候,突然她听到一声:“那个……”
  丧尸一下子就僵住了,感觉浑身寒毛都炸了起来,那声音是从她脚下来的!
  她没敢回头,脚下的声音继续说道:“可以请你从这里离开了吗?我、那个,就要开枪了。”
  余光往脚下偷偷一瞥,孟凛瞧见就在自己脚边,有块翻起的草皮,底下架着根黑洞洞的圆管。
  “别动。”是沈确。
  孟凛的心一下落进肚子里,赶紧回头,见她蹲在那块草皮后,那把装着消音器的手枪正瞄着藏在地底下的人。
  “你怎么,来了?”她居然都没听见动静。
  沈确说:“你走太远了,我不放心。”
  地下的人:“……要不我们都把枪收起来,那些杨梅,就送给你们了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