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路的同时,他强调说:“记住,你这类低贱的吟游诗人进去后要先在指定位置跪下,再爬着来到大人身前!大人允许你抬头前,你不可以抬起头!更不可以主动说话!必须低着头,大人问一句,你答一句!明白吗!”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听说男主被带走后——】
  罗米拉(邪恶):塔莱斯这蠢货居然想吃少爷,嘿嘿嘿~这回有好戏看喽~
  兰斯、蒙格(震惊):什么!肥猪派人带走了少爷!
  兰斯:我立刻通知在极乐城做客的主人!
  蒙格:我去神庙,让祭司们把这里的事情告诉殿下!
  哈比厄、苏纳(迷茫):发生什么事?艾姆们好像很着急?
  (兰斯和蒙格只掌握了蛮族日常语+怕哈比厄和苏纳知道后激动失控,并未告知两人具体发生了什么。)
  在极乐城做客的阿方索(得意):讨人厌的小鬼,看我英雄出场救你小命!
  在玛迦养病的雅里斯(微笑):库库奇亚该换个城主了。
  此时城主仍不知道他得罪了多少不该得罪的人[坏笑]
  第55章花街篇:假扮情侣
  跟在侍童身后,萧云穿过巨门,走进正上演绚丽歌舞的大厅,来到铺了鲜红地毯的高台阶梯前。
  “停!”
  侍童喝声。
  萧云止住脚步。
  “跪下!”
  头顶处,一道严肃的声音响起:“跪下以后,爬上楼,不能抬头,不能说话!”
  萧云一阵无语。
  要知道,即便是以庄严肃穆、仪式复杂闻名西大陆的光明皇宫大觐见仪式,被无数人暗中骂暴君的埃德蒙也不会要求仆人们遵守如此充满贬低和羞辱的礼仪。
  但想到大厅里的事会传到正在极乐城做客的阿方索耳中、雅里斯也会通过魔道构筑的秘密情报网收到消息,萧云突然感觉很有趣,兴致勃勃地跪在地上,额头蹭着地毯,匍匐前进。
  “倒是懂得礼仪……”
  一个沉重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快点爬过来,抬着头爬到我面前,让我看清你的脸是否真如传闻中那样美丽~哈哈~”
  声音充满了酒色过度的中气不足和暴虐,口齿也含糊不清。
  萧云抬起头,看到高台中央还有一处类似御座的高出周围三个台阶的环形结构,绣满金丝刺绣的深红色的丝绸帘幕像窗帘一样打开,帘子中间是一张奢华的可以容三人坐下的长椅,椅子的靠背是扇形展开的九个似蛇非蛇、似龙非龙的海怪头。
  椅子上斜坐着一个身材肥胖的中年男人,头顶微秃呈地中海,本就不大的眼睛快被脸上的肥肉挤成一条缝,肥厚的嘴唇上方和下巴尖留着精心打理的胡子,但因为涂抹油膏过度,感觉像假的。
  伯爵的衣着是标准的沿海风,深蓝色背心有大量金线刺绣装饰,袖口和领口漏出里面的白色蕾丝亚麻衬衫,如即将生产的女人一样高高鼓起的肚子上系着有金流苏的黑色长带,彩色条纹的丝绸长裤很宽松,裤摆在脚踝处收紧,脚上穿着表面镶嵌宝石的尖勾鞋。
  “游吟诗人——向自海神手中接过掌管快乐之都库库奇亚的权柄的伟大的塔莱斯伯爵大人致敬!”
  站在御座旁的礼仪官装模作样地大喊道。
  萧云努力忍住笑,向塔莱斯伯爵行礼:“尊敬的塔莱斯伯爵大人,吟游诗人克劳德·肖向您致敬——”
  “为什么抵达库库奇亚后没有第一时间来极乐城觐见?”
  “我只是个吟游诗人。”
  萧云低着头,郑重回答。
  “抬起头——”
  萧云抬头。
  伯爵眯着眼睛上下打量萧云的脸,忍不住发出赞叹:“你的样貌不像个普通的吟游诗人。”
  “作为库库奇亚的主人,我见过无数吟游诗人,其中不乏以美貌为卖点的。但是我从未见过比你更美丽的人,你的脸太漂亮,我怀疑你体内流着神圣家族的血。”
  “我只是个卑贱的吟游诗人。”
  “是吗?”
  伯爵坐直身体:“你叫什么名字?”
  “克劳德·肖。”
  “今年多大?”
  “二十一岁。”
  “你的眼睛又大又清澈,皮肤也水嫩白皙得不像已经二十一岁。”
  “经常有人对我说类似的话。”
  “第一次是几岁?对方是男是女?”
  “……”
  萧云愣住。
  “想不起来吗?”
  伯爵捻着胡须说道:“这么漂亮的吟游诗人,不管去哪里都能遇上愿意花钱买你和自己过夜的人……如今遇上了我,你也算是小船驶入港湾。”
  “……”
  “留在我身边,我会让你过得比银月宫的主人更舒适——毕竟,神圣大公虽然拥有巨大的财富,却要履行对等的职责,并和觊觎他的皇帝表哥斗智斗勇,而你只需要陪我吃喝玩乐、用你的美貌和歌喉取悦我。”
  伯爵自顾自地说着,恨不得现在就把人生吃活剥。
  “深夜被凯瑞拉从酒馆带到这里,你一定已经很饿,陪我去隔壁房间吃点东西怎么样?就我们两个人。我们可以在餐桌上一边吃一边谈你的具体待遇。”
  “——比起餐点,我更喜欢餐后的那杯酒。如果你是一杯很好喝的酒,我会给你更多的好处。当然,即便技术不够好,这么漂亮的外表也足够让我尽兴。”
  “来吧,跟我去隔壁房间让我了解你的内在。”
  这是觐见结束的宣言,也是“用餐”开始的预告。
  在侍童们的搀扶下,伯爵晃着肥肚站起身,走下台阶,前往“餐桌”。
  侍童催促萧云赶紧起身跟上。
  “这是你改变人生的唯一机会,快点抓住!”
  “我并不——”
  “克劳德,你怎么会在这里?”
  阿方索的声音突然响起,伴随着难以置信。
  萧云循声望去,看到穿着西大陆传统正装礼服、披着白色斗篷的阿方索大踏步向自己走来。
  或许是灵魂的颜色过于沉重,尽管阿方索的头发和斗篷都是纯白的,给人的感觉却仿佛被黑色火焰包裹那般——美丽、黑暗、危险。
  塔莱斯伯爵停住了脚步:“你们认识?”
  “当然。”
  阿方索走到萧云身边,伸手揽萧云的腰。
  萧云强忍不爽,接受他的行为。
  “事实上,他进库库奇亚城前在我床上住了一个月,我们每天都做,不停地做,度过了非常愉快美好的时光。”
  “……”
  塔莱斯伯爵眼中滚动着嫉妒和怒火:“既然他曾是你的情人,为什么——”
  “因为他发现我把他当神圣大公的替身,而且我即将和巴拉卡尼亚的黄金公主芙洛雅结婚,他想让我忘记得不到的神圣大公,或是让他在巴拉卡尼亚王宫拥有仅次于黄金公主的豪华房间。”
  阿方索满不在乎地说道。
  “然后你就——”
  “难道你觉得他比神圣大公更尊贵美丽?比芙洛雅即将带给我的王冠更重要?”
  “这……”
  塔莱斯面色一滞:“你说得没错。”
  “下船时,我给了他满满一袋金币,允许他想通以后来极乐城找我,我会继续宠爱他,让他穿丝绸衣服。”
  “像我这样出手阔绰又长相俊美的金主可不多见,不是吗?”
  “确实。”
  塔莱斯阴着脸说道:“以阿方索的俊美面容,如果你愿意陪我,哪怕只有一次,我也会支付满满一马车的金币作为报酬。”
  “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阿方索断然拒绝。
  “……我现在想通了,做你的情人没什么不好的。”
  萧云幽幽发声,仿佛经过塔莱斯的打击终于意识到阿方索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再要求我忘记神圣大公?”
  “神圣大公是只属于众神、无法被人类采摘的罗莎玛丽。”
  “芙洛雅呢?”
  “王冠比我更重要。”
  萧云做出可怜巴巴的表情:“阿方索,我只希望你和黄金公主芙洛雅结婚以后,允许我以宫廷乐师的身份留在巴拉卡尼亚王宫。”
  “——塔莱斯,我必须感谢你。因为你,克劳德这只野猫终于老实了。”
  阿方索得意大笑。
  塔莱斯则露出扭曲的表情,抱怨道:“阿方索,你即将和芙洛雅结婚,居然还把情人带在身边,甚至许诺让他以宫廷乐师的身份住进巴拉卡尼亚王宫。不怕芙洛雅知道以后取消你们的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