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第一次投胎,不知父母是谁,但师父把她捡回去也是如珠如宝的疼爱到大,一路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外加门派的功夫,虽然忙碌也幸福。
第二次投胎莫名其妙嫁了个男人,也没想到运气这般好,还是个宝藏男。
对于目前的生活,她很是知足。
只愿时光缱绻,岁月静好。
天热,河边人比较多,蜿蜒的河岸上,三三两两的堆在一起,一边聊天一边甩着衣服,还有的妇人光着脚丫子泡在水里,甚是惬意。
这样的生活曾经离她很遥远,生活在大都市,这样充满烟火气的生活方式她只在电视上看过。
如今身在其中,感觉还挺新鲜有趣的,苏灵儿露出一抹笑容来。
“聂夫人——”
有人在朝她挥手,苏灵儿看过去,是春杏,江校尉的媳妇,她记得,这个姑娘很是会做人,她旁边是那个春禾。
苏灵儿端着盆过去,她已经给她腾出一块地方来。
“聂夫人,许久没见你,恭喜你家聂校尉升为副将。”春杏笑着说道,“你也是将军夫人了,刚才我都不好意思喊你。”
“叫我灵儿就好。”苏灵儿笑道,在这样的氛围里,聂夫人听着怪怪的。
春禾眼神一亮,笑容比刚才多了一些真诚,“灵儿,你长的越来越漂亮了,来到这里,皮肤都变差了,你的还是跟以前一样又白又柔滑。”
苏灵儿浅浅一笑,她用的是自制的润肤膏,肯定效果要好一些。
“女人要爱惜自己,我也是每天都不嫌烦的抹膏脂才能如此,要是自己不爱惜自己,又有谁会爱你呢?”
她瞟了默不作声的春禾一眼,她到底咋回事,脸色一天比一天难看了,难道是许校尉虐待她。
春杏受教的连连点头,觉得她说的甚是有理,怪不得能得丈夫宠爱,女人只要养的漂漂亮亮,男人肯定喜欢啊!
但,那也得男人体贴才有时间打扮自己啊,像聂副将,听说都不让媳妇洗衣做饭的。
她感慨道:“还是得命好啊!”
苏灵儿对春禾比较好奇,以一个大夫的眼光来看,她的身体绝对出了问题,有点像贫血病人。
而且,她的眼睛尖,就算春禾藏着掖着,她也看到了那衣服上的血迹。大姨妈不能天天来吧?
血迹是很难清除的,她一遍遍的搓拭着。
苏灵儿拿出她制作的猪胰子,随意的递给春禾和春杏一人一块。
原本是打算送祥林嫂的,但在河岸没瞧见她,可能在对面河岸那些人里面。
“试试这个,去污很不错的,用来洗手洗脸也好,会变光滑。”
春禾一顿,惊讶的看了苏灵儿一眼,似乎没想到她会理她。
春杏惊奇的拿起猪胰子看了看,然后抹在油污处试了试,效果当然出奇的好,还起了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