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十二寨有条旧俗。 新郎出海后若遇难失踪,新妇须在第七次涨潮时守着婚灯。 灯若不灭,她便留在夫家,替他守住船、债和姓氏,等到尸骨归岸。 若亲手熄灯,旧婚契便随潮水作废。 陆砚青的船沉了以后,我守了六夜婚灯。 灯不能离人。 我高烧到看不清灯芯,也不敢合一次眼。 婆母却告诉我,陆家赔不起死去船工的抚恤,要我卖掉母亲留下的珍珠,保住陆砚青唯一的船。 我答应了。 第六夜,我去码头交银子,却在废弃的盐仓里听见了他的声音。 “海棠的夫家要把她卖去外岛,我只能借沉船送她离开。” “南枝若真心爱我,自然守得住七夜灯。等她当众发誓此生不离陆家,我再回来。” 白海棠轻声问他,我病得那么重,会不会撑不过去。 陆砚青停了一会儿。 “只剩最后一夜了。” 盐仓里重新安静下来。 我站在门外,看着掌心被灯油烫出的水泡,忽然觉得这六夜很长。 长到足够我认清一个人。 回去后,我没有再给婚灯添油。 只把剩下的半壶灯油,一点点倒进了海里。 陆砚青想看的第七夜,不会再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