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求了周雅琴四年,年年进城站她校门口等,第四年年末她才松口私下认我。 第五年我连改姓申请都填好了,只差她一个签字。 可我去找她那天,书房门虚掩着,我听见她跟电话那头说: "那就说没生过,反正他小时候我就报过死亡,村里人早信了。" 当天下午我去了派出所。 窗口姑娘说注销以后法律上就没关系了 我在 "与申请人关系" 那一栏写了一个字:无。 台上平放着她当年报的死亡证明,死者是我的名字。 姑娘问确定吗,我说确定 她报的,我来落实。 二十年的名分,一张纸,不到十分钟。 她以为我还会像小时候一样,饿到半夜自己摸锅巴。 她等了半个月,没等来。 一个月后红着眼找上门求我认回她,可这一次,本子上那一页我亲手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