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我和周启明正式离婚。
他不同意。
他在法庭上反复强调,火灾中的选择不能证明他不爱女儿。
可那已经不重要了。
婚姻不需要等到一个人承认自己不爱,另一个人才有资格离开。
法院结合财产转移等证据,对争议财产作出处理。
苏曼名下部分来源明确的财物被依法追索。
那份伪造的诊断证明,也被移交核查。
至于火灾中的责任,相关部门依据新证据重新调查。
没有人用一句轻飘飘的“意外”,替他抹掉所有选择。
女儿留下的学区房最终完成了继承登记。
周启明亲手签下的放弃继承声明,让他没能拿走那套房子。
婆婆来找我闹过很多次。
她说嘉树没有好学校可上。
说孩子是无辜的。
说念念已经死了,活人总要继续过日子。
我只问她:
“念念活着的时候,难道不是无辜的孩子?”
她再也说不出话。
嘉树后来跟着苏曼离开了这座城市。
我没有迁怒他。
他失去原本优渥的生活,是父母选择带来的后果,不是念念欠他的补偿。
离婚后,周启明几乎每周都会来找我。
他守在门外,手里抱着女儿的画册。
“静秋,我每天都会梦见那扇门。”
“我梦见念念追上来了。”
“如果能重来,我一定救她。”
我隔着门看着他。
“如果没有那场火灾,你会告诉我嘉树的存在吗?”
他沉默了。
“你不会。”
“你会继续让念念替你保密,让我拿钱养着你的另一个家。”
“你后悔的不是没有救她。”
“你只是后悔,所有人都看见了你没有救她。”
周启明哭得弯下腰。
我关上了门。
后来,我卖掉了那套学区房。
用其中一部分钱,以念念的名字设立了青少年绘画奖学金。
第一次评选时,我在投稿作品中看见一幅画。
画里,一个女孩站在浓烟尽头。
她身后没有等待她回头的父亲。
面前却有一扇打开的门。
我把那幅画挂在工作室最明亮的位置。
旁边放着念念没有完成的作品集。
老师问我,要不要替她补完最后一页。
我摇了摇头。
“不用了。”
念念的人生停在了十六岁。
谁也没有资格替她画完。
但从今往后,会有更多被看见、被相信、被坚定选择的孩子,带着她的名字继续向前。
离开工作室时,阳光正落在门口。
我没有回头。
这一次,门外没有浓烟。
而我也不会再等待那个曾经把女儿留在身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