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这些人全部都杀掉。
一把砍刀缓慢出现在了手里,孟戈握紧砍刀,一步步往前走了过去。
先杀谁好呢?
那对看起来刚谈恋爱还很甜蜜,啧,明明男的长得很挫,身高还没有170吧,这样的人居然也能拥有女朋友,看起来还很互相喜欢的样子,那就先杀这对吧。
随着他的靠近,男生心生警觉,看清他手中拿着刀,脸色唰的就白了,猛地将怀中的女朋友推开转头就想跑。
噗呲。
鲜红的、温热的……鲜血像是水流从那具身体里不断流出,男生不可置信看着自己的脑袋,他的脑袋己经搬了家。
女生尖叫着,孟戈回头盯上了她。
一对、两对、三对、西对五对六对七对……最想杀的人当然要留到压轴场,养尊处优肆无忌惮的大少爷站在原地,轮到他了才迟迟反应过来,扒开女朋友拉着的手想要跑路,女朋友哭叫着死活不肯放手。
“别……别丢下我,别丢下我!
楚漠!”
“滚开,臭女人!”
“楚漠!
楚漠!
别丢下我啊啊啊!”
……纠缠中孟戈己经握着流血的砍刀来到他的面前,高高举起的砍刀,在对方崩溃绝望的眼神中砍了下去。
手腕上的名表浸在鲜血里,地上全都是堆积的尸体,昂贵的衣服鞋子在此刻全部沦为和垃圾一样的存在,沾染了鲜血无法洗干净的物品失去了它原本应该有的价值。
看着神情惊恐的尸体,欣赏着自己的伟大杰作,孟戈从内心感受到一种微妙的幸福与满足,他抬起脚,重重踩在这具尸体上,真棒啊,他从开学第一天,就很想把楚漠踩在脚底了。
可恶的家伙,不知道自己站在讲台上,插着兜风轻云淡说自己家里公司市值千亿,有爱自己的爸爸妈妈,是一件多么让人嫉妒的事吗?
好嫉妒啊,嫉妒得他差点都发疯了,如果不是不想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