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重生穿越 > 番全厌弃诉清霜 > 第1章
  我嫉妒得快要发疯。
  但在所有人面前,还得作出一副虚伪嘴脸,事事顺着他、哄着他……还要对他笑。
  文殊兰不知道,我每次对他笑的时候,其实心里都巴不得他早点死。
  哦或许他知道。因为他此刻正举着我的日记本,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说:“原来一粟哥这么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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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受第一人称
  无脑降智文学,不要对我抱有太大期待。请自带避雷针。随便写,随便看,别追求逻辑,别代入现实,别勉强自己。
  接受任何有理有据的反驳,批判,会认真回复,但看好了,我不接受莫名其妙的评论贬低人身攻击,会删除并且拉黑。为自己积点阴德吧?
  受控不要看捏,虐受文。
  攻控也不推荐。
  另外麻烦说什么像的,请有盘上盘,不要背地阴阳怪气,不尊重作者心血的人,也不配被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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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以嫉妒为名的毒虫
  洛伦兹提出,在一个动态系统中,初始条件的微小变化,将能带动整个系统长期且巨大的连锁反应。
  这是一种混沌的现象,也就是俗称的:蝴蝶效应。
  若将我的人生比作动态系统,那么文殊兰的出现,就定然是引导其初始条件进行变化的外部刺激。
  变化固然微小,却足够致命。
  短短数载光阴,我便被这丧家犬的璀璨光芒所笼罩,变作一粒不受瞩目的黯淡微尘,终日栖息在积灰的暗角。
  不作任何挣扎地,静等着尸身腐烂、发臭、生虫。
  听起来有些自甘堕落,但我无计可施。
  正如‘方一粟’这个晦气的名字一样,我的各方各面,从长相到智商,再从性格到能力,都显得无功无过,平庸寻常。
  小时候尚且能以勤来补拙,不至于无限放大与天才之间的差距。然而等到年岁渐长,我不得不认清事实,低头承认,就连努力这件我唯一得心应手的技艺,也已不再奏效。
  与常处在人群中心,漂亮优秀的文殊兰不同,我只是广袤天地中的沧海一粟,渺小而微不足道。
  当然,偶尔也有情形颠倒的时刻。
  就好比现在。
  我与文殊兰正站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街头。
  头顶烈阳焦灼。他肩上挎着包,两只手各拉着一个行李箱,汗水汇聚成溪流,顺着发尾直往下淌。
  蓝白衬衫紧黏在后背,洇出一块狼狈的深色区域,与我的清闲安逸形成明显对照。
  你看,丧家犬就是丧家犬。就算在外再风光又怎样,现在还不是得乖乖给我提鞋、听我差遣?
  我看着他背影,绞尽脑汁地搜刮着所能想到的最恶毒、最侮辱的词汇去诋毁他,以期获得片刻哪怕仅有几秒的快慰。
  等他转过头来时,又换上温柔笑意:“兰兰,你流了好多汗,是不是太累了?让我帮你拿一件吧。”
  天气炎热,他那张白皙面皮正泛着潮红,整个人的精神状态看起来有些打蔫,唇角却是一扬,露出浅浅梨涡。
  “有我在,一粟哥什么都不需要做。”
  说完,扭回头,脚步迈快些许。
  我迅速收起笑,嫌恶地翻起白眼。
  又对我来这套。
  这贱人仗着有几分姿色,成天就像一台二十四小时不停歇运转的中央空调,无差别地散发魅力、传播关爱,生怕招惹的桃花不够多。
  果不出我所料,等绿灯的时候,他就被路过的女生搭讪索要联系方式。
  我在文殊兰身边站定,刚好听见他在委婉拒绝那女生的请求,用的是“手上空不出位置”这种一听就敷衍万分的烂借口。
  好在那女生知情识趣,没有多做纠缠。
  我分出眼角余光,瞥见那女生虽已离去,却还在频频回头,表情惋惜。
  又是一个瞎了眼的。我心生不屑。
  手心忽地有些痒意,像是被羽毛尖搔过。
  我收回视线,这才发觉,方才那口口声声称自己空不出手的人已松开握着的行李拉杆,食指钻入我手心,旋了两圈。
  再用修剪整齐的指甲盖,沿着掌纹脉络,不轻不重地挠了一挠。
  我脊背登时僵硬,狠皱起眉。
  待意识到失态,又极快舒展眉宇,强迫自己挤出笑,望向身旁为非作歹的人:“兰兰,现在还在外面。我们之前约法三章过的,对吗?”
  斑驳光影铺在他眼底,晕开极清透的琥珀色。
  “我只是太想哥了。”他抿起唇,笑得羞涩,“我知道了。到家前,我都会好好忍耐。一粟哥……你别生我的气。”
  “怎么会呢?”
  我伸手想摸摸他头,却发现文殊兰身量如今已比我高出许多,只得退而求其次,轻抚他肩膀,而后柔声道:“我也是很想兰兰的。”
  “一粟哥……“
  文殊兰微睁大双眼,忽地错开视线,口齿变得不利索起来,“我、我……那个,爸的车就停在前边路口。现在人多,哥千万要跟紧我。”
  绿灯亮了。
  我笑着应声,追上他步伐,唇角凝固成虚假的上扬弧度,无声地暗骂:想你个屁。
  当年我报考离家最远的莲城,就是为了不要整日对着文殊兰这张令人糟心的脸蛋。
  大学四年一晃而过。
  临近毕业前夕,想到要重返家乡,往后与文殊兰将不再隔着一层手机屏幕,而是可以互相触碰到对方皮肤温度的距离……
  单凭这点,就足以令我噩梦连连。
  好在,诸多的不如意中,尚有一桩称得上是差强人意。
  再过三日,江秋昙我的竹马兼……暗恋对象,就要结束他长达五年的出国深造,与我在鲤城重逢。
  江秋昙……
  默念着这个名字,胸口好似被暖炉妥帖烘着,隐隐发起烫来。我僵凝的唇角松了一松,笑意总算有了温度。
  泊车处,银色丰田在清一色的出租车中显得分外惹眼。
  隔着挡风玻璃,男人冲我这个方向热切挥手,那上了年纪的老脸只消一弯眼,便堆满岁月的痕迹。
  我随文殊兰将行李放置在后备箱,打开车门,在后座坐下,扣好安全带,又扯了几下确认系紧,这才微笑道:“爸,午好。”
  重逢的场景已在我脑海排练过上千轮。从说话时的语气到该摆出的神色,一切都该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绝不允许出任何差错。
  方非池从后视镜里看我,问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我早已打好腹稿,自是对答如流,却也不说多余的废话。
  如此几轮后,方非池忍不住叹起气:“一粟啊……”
  烦死了,还来劲了是吗?
  我心里咆哮如雷,面上依旧如春风和煦:“爸,说了都挺好的。您还有什么事吗?没有的话,在到家前,我想先眯会,补个觉。”
  闻言,方非池这口气叹的更长:“家里不是没钱买机票,你偏要节俭。火车走一趟十几个钟,都是瞎折腾。”
  又没花你一分钱。我眸光微冷。
  “爸,您别怪哥。都说莲城物贵,哥攒笔钱也不容易。说到底,还是为了孝敬您和瑶妈。”文殊兰说着,指尖轻按向我不知何时绷紧的手背。
  他对我笑了笑,转回头,接下话茬与方非池攀谈起来。
  冷凝的气氛重登沸点,方非池被哄得眉开眼笑。
  ……哈。
  这一家人真是其乐融融啊。
  本想着火车站离市中心不算太远,不必和方非池共处在相同环境下太久。谁知道路上塞车,活生生堵了有一个多钟头。
  我头倚在靠枕,闭着眼听他们交谈,没补成觉。
  等驶入天海小区,已是临近夜晚。
  文殊兰包揽过所有行李走在前头。方非池将车落锁,在我身旁感慨起来:“这样看,殊兰的性子,倒有些像你文叔叔。”
  像文叔叔?
  这可不是件好事。
  生前遭遇发妻背叛,又被竞争对手算计,导致公司破产,最终只能选择从八十八层楼高的大厦一跃而下那男人活成个笑话,死也死得不体面。
  我心里腹诽,面上却不显,点头迎合道:“是的,爸。”
  回到家,跟厨房里忙碌晚餐的蒋瑶女士简单客套几句后,我便仗着有文殊兰替我善后,径直提着行李回房。
  屋内摆设与我离开前一样,没有任何变动,打扫的也很干净。
  我将行李箱平摊在地,拉开拉链,取出衣物在床面一件件叠好。理到半途,虚掩的房门被推开,又被极轻地阖上。
  怎么没有脚步声?
  我正想直起弓着的背,来者手臂就已环住我腰身,温热气息吹拂在我耳垂,低声道:“猜猜我是谁?”
  还能是谁。
  丧家犬……赔钱货!
  我在心里破口大骂,语气仍是一贯的柔和:“兰兰,别闹了。”
  文殊兰面颊蹭着我后颈,呢喃着说:“哥,你说在外面,我不能随意牵你手,不能随意亲你,也不能随意公开我们之间的关系。那么,我刚刚的表现怎么样?”
  “很好。”
  “既然表现的好,哥是不是该给我些奖励?”
  奖励?我生出不好的预感,忙问:“你想要什么奖励?”
  压在我背脊处的重量一松,紧接着,肩头被握住,外力驱使着我转过身,与文殊兰四目相对。
  我面上不动声色,实则分外警惕地打量着他。
  空气中漫溢着茉莉香的沐浴露气味,看样子文殊兰刚才是去冲了个澡,额发还未干,湿漉漉地贴在眼前。
  那身衬衫已被他换下,改套了件居家穿的宽松T恤这T恤我记得,五年前蒋瑶网购买了一摞,价格平均算下来,每件还不到二十块,说是地摊货都不为过。
  然而,就连地摊货穿在他身上,都挺括得像是在给哪家知名的时尚杂志拍平面照。
  确实是张漂亮又贵气的脸蛋,身材也是得天独厚的修长迷人。
  每次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的时候,都会让我的心情瞬间跌至谷底。
  但正如我不知他十八岁生日那天为何要跑到莲城与我告白时一样,我现在仍不知他脑子里塞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
  “兰兰?”见他久不作声,我终是先没沉住气,“你想要什么奖励?”
  文殊兰低垂下眼,并不直视我,却忽地向我凑来,与我嘴唇相贴一阵,再向后退开些距离,轻声问:“可以吗?”
  “……当然。”我挤出微笑,“我们是正式交往的关系。你想对我做什么,都是可以的。”
  文殊兰仍没抬眼看我,闻言只又凑上前,用嘴唇贴住我的嘴唇后,便一动不动。
  我暗松口气。
  幸好他还是跟两年前一样好糊弄,根本不知晓舌吻为何物。不然和他虚与委蛇,真是要恶心死我。
  怎料,我刚冒出这个念头,文殊兰就探出舌尖,轻舔向我唇缝。
  我呼吸一窒,几乎是用尽全部的意志力,才克制着没将他狠推在地。
  “……一粟哥?”
  文殊兰久攻不下,鹿眼氤着雾瞧我,好似有些委屈,“不是说做什么都可以吗?”
  我哽住,恨不得回到刚才给说这句话的自己两巴掌。可如今话已放出,实在不知该如何收回,才能不显突兀地自圆其说。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最终我如此劝慰自己,微分开唇瓣,抬头送吻。
  文殊兰却不动了。
  他目光先是游移,然后死死盯住我嘴唇,专注得像是逮住猎物的鹰。
  钟表单调的滴答声响了足足三十下,他才仿佛缓过神,双臂紧箍住我腰肢,埋头深吻下来。
  相比我原地踏步的吻技,文殊兰这些年竟是大有长进,不再如从前青涩懵懂,反而带有捕食者掠夺般的凶猛,将我意识啃噬至支离破碎。
  直到一阵钢琴声响起,才把我游荡的魂体按回躯壳。
  不知从何时起,我已被压倒在床边,衣服被高高推起,裸露出大片肌肤,还有根手指在我肚脐旁暧昧地打圈碾磨。
  非但如此,他甚至、甚至还想……!
  我登时便清醒过来,飞快地捉住他手腕,偏头避开吻,看向震动个不停的手机,克制着想要破口大骂的冲动,温声催促:“兰兰,有电话。”
  “不想接。”文殊兰在我耳边低喘,“一粟哥,我们继续,好不好?”
  继续?
  今天破例给他又亲又摸,已经算是赏足他脸面。竟然还妄想让我分开腿给他上?哼,他这辈子都休想!
  见我态度没有软化的迹象,文殊兰只得妥协。
  他接起电话,却也不从我身上挪开,指腹在我唇瓣不停搓揉,眼神晦暗。
  “对,是我。”
  “你说Dmitry?他是我心中最顶尖的探戈舞者。”
  “……巡演的消息,我第一时间就得知了。不过临时有些私事需要处理,所以没抢到票。”
  不知电话那头说了什么,他逗弄我的动作停住,原先漫不经心的神色一变,几乎是喜上眉梢:“真的吗?”
  想必对方给予了他肯定的答复。文殊兰笑眼弯弯,脆生生地唤:“谢谢江哥。”
  江哥……
  我心里一紧,转瞬后又嘲自己多想。世上姓江的人这么多,绝对、绝对不可能是那人。
  再说他还没回国,不是吗?
  文殊兰挂断电话,低下头与我鼻尖相抵,呼吸交缠在一处。我看向那双琥珀色的眼,喉咙仿佛梗着,沉默片刻,还是忍不住试探询问:“刚才在和谁打电话?”
  “啊,江哥……一粟哥你是认识的。”
  “江秋昙?”
  文殊兰“嗯”了声:“下周三Dmitry的舞团会来鲤城剧院巡演。江哥有vip票座,问我要不要一起。”
  我声音艰涩:“不是还有三天,他才从国外回来吗?”
  闻言,文殊兰语气疑惑。
  “江哥两天前就回来了,他没告诉一粟哥吗?”
  我开始感到呼吸困难。缓了有好几个来回,才强撑着没流露出异样情绪:“当然说过,我只是突然忘记了。”
  “也对,毕竟你们认识这么多年。”文殊兰神色莫名地看着我,眸色渐深。
  我猜测他或许是又要吻我,正想出言阻止。却不料,他只是用那管高挺鼻梁,亲昵地蹭向我耳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