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后,高阳打出有所保留的一拳,黄警官则被迫放走青灵,召唤出一个光元素巨盾,挡下高阳的拳头和火焰。
“空——”
凶猛的火舌被耀眼的光盾挡下,朝着两边岔开,在黄警官身后的路面留下两道焦黑的沟壑。
黄警官毕竟只有4级【光芒】,如何扛得住高阳的6级【火焰】,他双臂一麻,光盾濒临破碎。
“万丈光芒!”
黄警官在光盾破碎的瞬间,在头顶上空召唤出一团金云,无数的光之箭射出。
高阳收回火焰,靠着【瞬移】离开了光箭的覆盖范围,一个滚身站稳,迅速朝着黄警官丢出两个火球。
黄警官一手握拳,猛地一扬。
路面无数的光箭瞬间从地面拔出,朝着高阳射过去,它们密密麻麻,冲散了高阳的两个火球,并刺向高阳。
“焰拳!”
高阳没有保留,猛地打出一拳,一条火焰之龙嘶吼着从他的手臂中飞出,无数的光箭瞬间被焰龙给融化。
黄警官没有硬抗,猛地朝着一边跃开,躲开了横冲直撞的焰龙。
一秒后,焰龙撞上了身后的房屋,直接爆炸。
黄警官背对爆炸,身影逆着光,他双手握抢,目光警觉,开始寻找高阳的身影。
“倏——”
几秒后,消失的高阳忽然闪现到了黄警官的侧面。
黄警官早有准备,发动6级【枪神】,以快到不可思议的速度扭动手腕,朝高阳的心脏和眉心开出了两枪。
“砰砰——”
没中!
一发子弹擦过高阳的头发,一发子弹擦过高阳的左侧腰。
因为,高阳以相同的出手速度擒住了黄警官的手腕,改变了他的枪口位置。
黄警官大惊!
他没有料到,早在上车前,高阳就悄悄复制黄警官的【枪神】,这一刻,高阳也发动了6级【枪神】,因此他的出手速度不比黄警官慢。
现在的高阳已经封锁住黄警官的双手,他完全可以发动【火焰】,烧出一道冲天的火柱,将对方近距离焚烧至死。
但高阳没有这么做,他迅速抬脚,猛地踹向对方腹部的伤口——那其实是被钟赫的【魅影】刺伤,高阳早就察觉了。
高阳大概猜到,黄警官趁泼猴不在,开枪偷袭了钟赫和红晓晓,跟尾队里应外合制造爆炸和混乱,营造出苏曦被劫的假象。
黄警官没有杀死钟赫和红晓晓,因为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苏曦顺利去祭坛生下孩子。
“磅——”
被踢的黄警官像一颗高速子弹球,飞向路边商店,撞碎一块广告牌,摔落在地。
黄警官落地后想要迅速爬起来,却失败了,他单膝跪地,“哇”的一口吐出鲜血。
高阳走向黄警官。
“黄琦!该停手了!”
这是高阳第一次叫他的名字,“苏曦生下来的一定是诅咒之子!”
“呵,你,你又不是神,你凭什么决定我孩子的出身……”黄琦“哇”的一口鲜血吐出来。
“这不是谁能决定的,这是命运。”高阳说。
“我黄琦从不信命!”黄琦愤怒地喊道:“我不信!”
高阳双眼通红,嘴角颤抖,他不想失去这个朋友,也不能失去。
“黄琦,听好了。”高阳说出了自己秘密,这个秘密他只告诉了青灵,现在,他要告诉黄琦了。
“我妈,是生兽。”
第554章
合作
青山山顶,正燃烧着一场大火,染红了大片的夜空。
深秋的青山枯木很多,大火肆意蔓延着,大有烧焦整座山的势头。
一分钟前,尾队制造出一场巨大的爆炸,那是早就囤放在半山腰的两吨炸药,并非烟鬼制造的元素爆炸。
按照计划,他们要制造动静,越大越好,为的就是吸引离城的觉醒者们赶过来,这样,调虎离山之计就成功了。
之所以选青山,一是地势高,方便所有人察觉,二是青山很大,适合逃跑。
“活干完了,走吗?”打着赤膊,眉毛如刀的刑空走过来,他古铜色的皮肤在火光下泛着阵阵暗红。
“再等等,要确保他们都过来了。”乌夫人语气严肃,她现在已经是尾队的新领袖,老实说,她并不喜欢这个职位。
以前的领袖是埃蒙德,他运筹帷幄,鬣狗这个狗头军师出谋划策,其他人负责执行,一直以来都很顺利。
尾队虽然效力于苍母教,但有其独立性,队友们之间的目的和野心都不一样,但埃蒙德总有办法让他们这群疯狗凝聚起来,还总在关键时刻帮他们擦屁股。
可现在,埃蒙德和鬣狗都死了,乌夫人只好暂时担任领袖,毕竟,她是队伍中仅剩的“正常人”了。
“我越来越觉得,跟生兽合作,不是个好主意。”刑空作为副队长,基本搞清了埃蒙德之前的秘密任务。
原来,埃蒙德在苍母教的授意下,决定跟生兽合作。
这个生兽,就是苏曦。
之前,苏曦主动找上埃蒙德,她早知道尾队在利用生兽的尸体制造“圣水”,还计划寻找和捕猎活着的生兽。
苏曦希望跟尾队合作,寻求保护。
她坦言,自己在怀孕期间十分虚弱,实力不到十分之一。
当然,为了表示合作的诚意,苏曦告诉了埃蒙德生兽的部分真相——虽然那都是苏曦的一面之词,但苍母教根据自己掌握的情报,判断苏曦大致上没撒谎。
埃蒙德死后,刑空和乌夫人也知道生兽的这部分真相,他们商讨之后,决定继续执行埃蒙德留下的危险任务。
所谓生兽的真相是:它们来自另一个“世界”,它具体是什么,又在哪里,苏曦没透漏。
总之,每二十年,会有三只生兽带着使命前往迷雾世界。
它们的使命就是“播种”和“生育”。
播种:每十年一次的猩红潮汐,生兽会前往世界各地,激活祭坛中的力量,利用血雾为媒介,将死去的迷失兽的“能量种子”,重新散布到活着的迷失兽体内,再让他们在特定的时候进行“生育”,进行特殊繁衍。
如果三只兽同时工作,一晚上就可以完成播种。
但生育中的生兽没法工作,最坏的情况,可能同时只有一只生兽可以工作,这就需要七个夜晚。
这就是为何猩红潮汐一共有七天。
生育:生兽可以自行择偶,对象必须是人类或觉醒者,与其结合,生下孩子,作为代价,生兽必死。
生兽只要跟人类结合,就一定可以怀孕和生育。
她们生下来的孩子分为三种:神嗣,惘鬼、咒渊。
这三个名字的通俗叫法是:神圣之子、迷惘之鬼、诅咒之子。
而其中,惘鬼占据绝大部分,且惘鬼有一半的几率会生下双胞胎。
生兽如果怀上惘鬼,立刻就可以感觉到,因为惘鬼不属于人类,也不属于兽,是被诅咒的异类。
作为母亲的生兽,通常都会选择躲起来,不让觉醒者和高级兽发现,偷偷生下孩子,然后死去。
究其原因,或许是因为生兽在怀孕时,也产生无法解释的人类才有的“母爱”,它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被高级兽或觉醒者杀死,只能出此下策。
这导致,惘鬼们一出生便无父无母,无姓无名,它们孤独、艰难、迷茫地长大,不知道自己来自哪里,又要去往何方。
它们只有求生饥饿的本能,饿了就必须吃觉醒者的能量,吃一次,可以活个几年。
不过,惘鬼之间有特殊的感应,它们会相互吸引,找到彼此,抱团取暖,鬼团就是这么来的。
春,应该是迷雾世界中的第一只鬼,也就是第一只生兽怀孕生下来的“孩子”。
苏曦是最后一批来到迷雾世界的生兽之一,也是最年轻,且最后一只怀孕的生兽。
苏曦很清楚,自己怀上的不是惘鬼,那么只剩下神嗣和咒渊两种可能。
在她之前,所有生兽都失败了,怀上的全是惘鬼。
至于她的同辈,林月和庄梅,她们贪恋迷雾世界中的虚假人生,害怕死亡,没有勇气跟人类结合,因此没有怀孕,也没有真正生下过“孩子”,所以她们还能一直活着,并保有生兽的强大能力。
现在,苏曦怀孕了,她怀上的必然是神嗣。
因为,神嗣是注定会诞生的,这是命运,是神的意志,谁也无法改变。
对于苏曦怀孕一事,林月选择沉默,庄梅却心生嫉妒和恐惧,她决定阻止苏曦,甚至想要强行帮她“流产”。
怀孕的苏曦不是庄梅的对手,苏曦为了腹中的孩子,她只能屈身跟苍母教合作。
她希望尾队带走她,将她藏好,顺利生下孩子。
作为交换条件,她会给尾队提供真正的“圣水”。
这对尾队和苍母教而言,都是致命的吸引力。
尤其是尾队,他们始终相信,只要服下真正的圣水,就可以突破天赋等级的限制,达到7级,甚至8级。
那时候,尾队便不再是过街老鼠,不再是吊车尾,而是“人上人”。
在苍母教的授意下,合作达成。
埃蒙德出动尾队所有人,“抓”走了苏曦。
谁知道,七影几个人迅速追踪上来,生兽庄梅,更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庄梅的强大,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它利用自身的“沉默能量”,杀了埃蒙德一个措手不及,并抢走苏曦,前往岛国,想要借助祭坛的力量帮苏曦强行“流产”。
但幸好,觉醒者们再次出手。
据说,序列1的龙及时赶到,杀了庄梅。
这个龙,竟然可以单杀庄梅,实在恐怖,恐怕只有苍之神母能对付。
“火!好大的火!哇哈哈哈,烧起来,都烧起来了……”蟑螂兴奋的呼喊声,将乌夫人的思绪拉了回来。
第555章
前任
这个矮胖丑陋、智商低下的男人,在漫山遍野的大火前又蹦又跳,手里还举着一根燃烧过的木头,他粗短、糙实的肉手被红彤彤的木头烧糊,他也完全无所谓。
“都走到这一步,不能回头了。”乌夫人回答刑空,看向蟑螂:“你也看到了,鬣狗制作的圣水只有蟑螂喝了能活下来,而且每服用一次智商就更低,我们服用的话肯定会暴走,那样的话我情愿去死。”
刑空骂了句脏话,不太确信道:“苏曦生下神嗣后,真的会给我们圣水么?”
“不知道。”乌夫人实话实说:“喝不到真正的圣水,我们就无法突破天赋等级,永远是阴沟里的老鼠,苍母教是不会给老鼠船票的,我们必须赌一把。”
“快看!”刑空抬头,发现什么。
不远处的城市上空,出现了一辆私人直升机。
“呵,来得挺快嘛。”刑空站起来:“我们可以溜了吧?”
“嗯,你带血珀从西边下山,我带蟑螂从东边走,老地方汇合。”乌夫人说。
“知道。”刑空快步离开。
乌夫人侧头,不耐烦地喊了一声:“蟑螂,别玩了,回家吃饭了!”
“吃饭!好耶!吃饭……”蟑螂丢掉木棍,转身走来。
……
此刻的血珀,正藏在一个阴暗的窑洞里,这里原本是青山上的一个小景点,后来附近发生山体滑波,就被封锁了,是很好的藏身处。
窑洞外面,闪烁着通红的火光,看来大火蔓延得很快。
“怎么还没来?”
太空服内的血珀抱怨了一句。
作为队伍中的底牌,她很少现身,总是躲在据点的附近,一旦队友们的战斗处于不利情况,就会给她偷偷发信息,她便立刻摘下头罩,然后呼吸。
对,仅仅是呼吸上一会,四周所有的高级生物就会被她体内的病毒污染,陷入虚弱,不断吐血,痛苦万分。
可谁又知道,血珀哪怕只是摘下头套正常呼吸,一样痛苦万分。
她吸入的每一口空气,都像是硫酸,灼烧着她的喉咙和肺部,接着再像锯子一样拉扯着她的其他内脏。
真怀念以前的生活啊。
那时候的她,还没有觉醒,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孩。
在双职工家庭长大,跟天下大多数女孩一样,相貌平平,成绩一般。
小时候,最爱看美少女战士这类型的动画片,初中了沉迷少女漫和言情小说,高中了看偶像剧、追星;大学了还是母胎单身,天天在网上写CP的同人文,打工赚钱了就跟同学们一起去听演唱会,或者去网红城市旅游,吃美食,喝奶茶,到处拍照打卡。
毕业后,血珀在一家广告公司写文案,天天加班,天天开会,周日单休一天,什么都干不了,只能用来补觉。
有时候,血珀也会觉得这样生活挺没意思,好想辞职不干,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可最终还是没有勇气。
有一次,血珀点外卖,外卖小哥超时了,她饿得胃痛,非常生气,打了这辈子第一个差评。
迟到的外卖小哥过来跟他道歉,手上脸上都挂了彩。
他说自己家的猫昨天死了,他一整夜没睡,今天骑车时好像突然听到了自家猫的声音,一分神就摔了一跤,这才超时了。
血珀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赶忙撤回差评,手忙脚乱地安慰他,还给他了一个橘子。
二十几岁的大男孩,站在玄关处,拿着橘子,“哇”的一声哭了,因为他家的猫就叫橘子。
“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对不起……”
那天,血珀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对不起,还一口气说了好多声。
后来呢?
两人加了微信,偶尔聊聊天,嘘个寒问个暖。
再后来呢?
两人成了朋友,偶尔会约出来吃个饭,看着展,吐槽一下社畜的生活。
再再后来呢?
两人在一起了,没谁主动开口。男孩某天晚上送血珀回家,两人经过小区的绿化带,空气中是清幽的桂花香,两人并肩走着,晃荡的手不知不觉就牵到了一起,于是十指缠绕,没再松开。
再再再后来呢?
男孩搬进血珀的单身公寓,两人养了一只小区捡来的流浪猫,叫柚子。
每天早上,男孩7点准时起床,给血珀热好简单的早餐和牛奶,去喂猫,铲屎,然后叫醒血珀,再戴上安全帽,出门送外卖。
血珀在猫的撒娇声中起床,洗漱,吃早餐,换衣出门,挤地铁,去公司上班。
晚上下班了,谁回来得早,谁就准备晚饭,一般是男友准备。
两人端着碗,窝在沙发上,打开笔记本电脑,随便找一个轻松无脑的网剧,俗称电子榨菜,边看边吃,不时傻笑。
时候不早了,便洗澡、喂猫,铲屎,相拥入睡,睡前会聊聊天,多是一些生活琐事,也有对未来的憧憬,比如,三年内想去雪国看极光,去岛国赏樱花,去牛尔代夫看海。
同居半年,忽然被房东赶走,两人慌乱地搬家,又累又心酸又委屈。
从此有了存钱计划,决定两年内一起凑套首付,要在离城有个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