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过是男人甜蜜的谎言而已,一个五分钟过后就是新的五分钟,新的五分钟过后他会装作睡着的样子,任凭你怎么喊都喊不醒。
托他的福,我难得一觉睡到自然醒。管家阿尔弗雷德准为我准备了午餐。
养子迪克在学校度过今天一整天,韦恩没有起床,管家不知道什么时候吃过了午餐。餐桌上只有一个人。
实际上管家能记得准备我的份,我就谢天谢地了。
我们的间谍课程中没有教你如何用锅碗瓢盆和生肉蔬菜填饱自己。如果没有管家先生,这餐我只能啃生黄瓜和生西红柿。
这位老人似乎有些多余的善心,他看着我吃完餐桌上所有东西,像夸奖一个小朋友似地愉快道,“不挑食是一个好习惯,您要继续保持。”
我有些尴尬,用餐巾擦擦嘴,把盘子推到一边,假装满桌东西不是进了我的胃里,“韦恩先生呢,他不下来吃午餐吗?”
“他不需要午餐。”管家挑高眉毛。
他背后的扶梯上,睡眼惺忪的韦恩正打着哈欠走下来,“你说了什么,阿福?”
“一些实话。”
我盯着韦恩脚上的毛绒拖鞋若有所思。这和他昨晚穿进卧室里的那双有细微的差别。
那双拖鞋昨晚在我下床洗漱时被我穿去了浴室,整双鞋都打湿了。即使现在吹干,绒毛也该是一缕一缕的样子。
换句话说,秘密就藏在这个家里,距离我很近的地方。
排除对客人开房的公共区域,我猜测应该是某间隐蔽的具有私密性的房间。比如书房、阁楼或者某间管家绝不会带客人过去的客卧。
我和他审视的目光撞上,我笑了笑,咬住勺子率先移开眼神。
那个人的眼睛一直没放过我,他盯着我的眼神像是隐蔽在灌木后的猎人紧盯一只落单的鹿。
韦恩在桌前坐下,他没选择家主该坐的主座,而是坐在我的正对面。
管家为他端来准备好的餐点,退出用餐区域。这是战争即将开始的号角。
我身处其中,没有逃避的资格。
“阿福的甜点很棒,你要尝尝吗?”
韦恩把手边的南瓜蛋挞推到我面前,对我翘翘嘴角。
敷衍,不真诚。
两个成年人谈话,最好的场景是在餐桌上,其次是酒吧,再不济手上也要拿一根不怎么抽的点燃的香烟。
他们需要某种东西来分散小部分注意力,才不会让对话显得尴尬。
每一个这样做的人都比豺狼还要狡猾,他们利用那些小东西让猎物放松警惕,更好的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是他的猎物,他也是我的猎物。
我们心知肚明,谁先落网取决于谁先在这场对决中露出马脚。
我有一勺没一勺地把南瓜蛋挞刮成一小块一小块。韦恩先开口了,“你的口味好像偏甜,这是你的家族习惯吗?”
他出了一步坏棋,我抬起眼,把蛋挞送进嘴里,“我没有家族,我是孤儿。”
我捕捉到他一次飞快的眨眼,“抱歉,”韦恩耸肩,“你的姓氏很有趣,哥谭也有一个克兰家族。”
“没听说过,应该不是现在活跃在哥谭内的家族吧?”我无所谓地摇摇头,“即使我与这个家族有血脉关联,现在也没有亲属在世。”
借着桌底的掩护,我用脚尖勾住他的脚腕,“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依靠的人,不就在我面前吗?”
他古怪地看着我,过了一会儿居然露出一个有些真心实意的笑,“有没有人说过,你的演技不太好。”
没有,你是第一个,你很不尊重我,韦恩。
“你的表情看上去……”他向我描述,“像是在说今天天气很好,我们应该出去放风筝。”
我生气了,真的。
你可以质疑我的美貌,但不能质疑我的专业素养。
不对,美貌也不可以质疑。
我犀利地指责道,“日本有种文化叫含蓄美,一个合格的丈夫应该能听懂月色真美的含义。”
“你有没有想过一种可能,”他的脚腕反过来勾住我的脚腕,颇为暧昧地蹭了两下又收回去,好像主人是一位正人君子,“就是我们之间可以直白一点。”
“比如你为什么会选择我吗?”我故作诧异,“抱歉,是我太直白了吗?我想说的是,布鲁西宝贝没有过缺女朋友的传闻。”
他面上的轻松没有改变,难以测出深浅,“说不定我在等一个与我合拍的人,而她们都不满足条件。”
你敢把这话放在你公开的社交媒体上吗?
“你很信任她的审美,”我吃掉最后一口蛋挞,“别告诉我她给了你一本小册子,让你挑选心动嘉宾。”
“有时候命运的安排会更有趣。”
他的脑袋里是下载了一本《情话大全》吗,还是过时十几年的那种。
我有点烦躁,不是很想听老男人的过时调情语录。
我干脆挑了一个切入点,“你为什么认为我会和克兰有关联,就因为一个相同的姓氏?”
“只是突然奇想。”他反问,“你们都是孤儿吗?”
“只有孤儿才会被母亲收留。”
同理,母亲麾下绝大多数人都是孤儿,即使不是孤儿也会变成孤儿。
“听起来很辛苦。”
“这世界上没有人的日子好过。”我收起餐盘起身,拒绝透露更多。
他没有拦我,只是问道,“南瓜蛋挞味道怎么样?”
“不错。”我回味道,“不过以我的口味来说太清淡了。”
离开前,我顺嘴问了一句,“有什么推荐打发时间的地方吗?”
“二楼的影音室,里面可挑选的碟片很多。你也可以用大屏幕来打游戏。”
“我听说韦恩庄园的书房很值得参观?”
他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我们的卧室里也有小书房,不过你要是想,也可以去书房挑几本自己喜欢的书。”
和他说话真的很费劲,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没有能把谜语翻译成人话的机器呢?
“韦恩先生,”我等他把目光投向我,才昂昂下巴,示意他看自己的拖鞋,“你的鞋穿错了。”
韦恩微笑,他微笑的时候总是很迷人,我却总是从其中看出危险的意味。
他不是好对付的对手,但也未必是好的合作伙伴,此事仍需要考虑。
“我知道。”他说。
“那就好。”我点点头,“希望你今晚不要穿错了。”
我会争取把韦恩家族的爱恨情仇豪门恩怨纸醉金迷花天酒地编出一百字以上的。
没有任何报复的含义在里面。
===第57章
转生第五十五天===
我很快就反应过来,
实际上那并不是一只猫头鹰,而是一个戴着猫头鹰头套的人。
那双大而无神的眼睛没有眨眼动作,原本属于眼睛的位置只能看见镜片的反光。猫头鹰的头部与人类的身体无缝衔接,
拼凑成一只不人不鸟的怪物。
阿道夫震惊地向后仰倒,“是利爪!利爪将你头来寻!”
谢谢,一个猫头鹰脑袋在窗户外面盯着你就足够恐怖了,不需要你在炒热惊悚氛围。
就在一个极短的思考的时间,
被称之为“利爪”的杀手朝我们扔出了数把飞刀。有几把撞在拉格加多尔之环上,
另外几把没被挡住的则深深钉进沙发里,只有刀柄露在海绵外。
格挡声过去,我的大脑甚至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利爪已逼近我身前。
反光的镜片夺去了我的所有注意力,仿佛密布房间的黑暗中只剩这双眼睛,
冰冷地注视着我。自顾自播放的电视、窗外投进的路灯灯光,
全都消失在我的世界里。
数把飞刀穿透衣物,
刺进身体。比起抹杀敌人,
利爪更像是立威般戏耍猎物,
要用恐惧一点点将猎物折磨到精神崩溃。
阿道夫徒劳地在沙发上扭动,
他顿了一下,
双眼睁得更大。
利爪比他早一步反应过来,
动作极快,抽刀折身。
可惜他的速度比起随开随关的传送门更慢。
火星吞没利爪右手的同时,飞刀从人体穿透。
它们击中幻象,钉进墙里。刀柄部位因为两股相撞的力而打颤。
一颗子弹从利爪身后穿透他的胸口,没打在致命的位置,
但足够削弱他的行动力。
紧接着是左手、左右两侧膝盖。
失去四肢控制力的利爪栽倒在地。阿道夫怪叫一声,
“你不是说你不会用枪吗?”
“抱歉哦,
”我在楼梯拐角后露出真身,不诚心道,“骗你的。”
我不用枪最大也是最关键的原因是因为枪的后坐力。口径越大、子弹装药量越大的枪.支,后坐力越大。
一个体能平常的普通人使用小口径□□,每开一枪都会因为后坐力感到肩膀疼痛麻木。我在天生体能基础差的情况下,不佩戴护具顶多能开不到三枪。
为了学枪进行长期高强度的体能训练对我来说不划算,同等时间下我去研究卡玛泰姬的法术能得到更好的效果。
开枪的手法和准头都是后来布鲁斯教会我的。和残疾人能用法术维持身体机能一样,我们用相同的原理卸掉了开枪的后坐力。
这导致尴尬的情况,能够使用法术的我没必要用到枪,不能使用法术的我没办法用枪。不过总有能用到的时候,就好比现在。
“真不可爱。”阿道夫苦脸抱怨。
我随口回了一句,“这说明你没有欣赏美好事物的眼光。”
利爪倒在地上,我把他被传送门切下来的右臂踢远一点。
在我确认他没有伤害我的能力后,我会把他的两只手臂接回去,在此之前只能委屈他当一段时间蚯蚓。
“利爪,法庭的刺客。”
我半跪在他身前,准备掀起那个瘆人的猫头鹰头罩,“让我看看你的猫头鹰皮下究竟藏着什么妖魔鬼怪。”
一张年轻人的脸出现我眼前,只看外表他和其它的人类没有区别,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
我不信法庭只是一群spy爱好者的聚集地。
旁边的阿道夫也嘴碎起来,“感觉没有童谣里描述得恐怖啊。”
我注意到在我们对视的过程中,这位不知名的利爪眼睛不曾眨动。
我佩戴的面具自带录像功能,阿福在蓝牙耳机里道,“面部识别暂时没有结果,我正在把搜索范围扩大,需要一小时以上的对比时间。”
目的达成,我正要收回端着他下巴的手。
胸口一阵剧痛,以某一点为中心扩散的疼痛甚至短时间内夺去了我的思考能力。
阿道夫的喊声令我从疼痛的麻木中清醒。我这才反应过来,利爪刚刚用膝盖击中了我的胸口。
对方的杀招不曾停歇,我来不及仔细回想,他弹出刀尖的战术靴迎着我的脸砸过来。
传送门再次打开,这次是挡在我身前。
经验丰富的杀手立刻转换目标,踢中了一旁趁能量鞭松开准备偷袭的阿道夫。
“嗷!”倒霉蛋胸口血流如注。
胸口的剧痛让我喘不过气。头晕眼花中,利爪拾起右臂,按在自己肩膀的切口上。
他轻松得仿佛只是把两团橡皮泥揉在一起,血色的纤维在断口与手臂间搭建起来,整个过程不超过十秒钟。
这是传说人物的神秘加成吗?
有自愈能力的超能力者不在少数,恢复速度能达成这种速度的屈指可数。
逃走?
还是想办法应对?
我没有选择,我需要他身上的线索。
一击不成,利爪没有继续动手,他撑手翻过窗台,如来时一般快速离开。
他翻窗是用的是左手,他的左臂没有完全长好。
我滑动手指,传送门接二连三开在半空,被他闪躲避过。
利爪在腰侧的武器绑带里抽出一把枪。枪口没有对准我,那颗子弹命中红心,击穿别墅外汽车的油箱。
滚烫炽热的火焰将他的身影吞没,靠近路边的窗户尽数碎裂,玻璃碎片在我眼下切开一道小口,皮肤传来细小的痛感。
阿福似乎在通讯那头说话,我听不见,伸手一摸才发现我的耳朵里正淌出血。
世界在毛玻璃的外面。
我看了眼沙发上的阿道夫,他正不停扭动,看上去除了胸口的伤势外生龙活虎。
我没有犹豫,追出别墅,爆.炸后汽车的残骸好似某种铁兽的尸骨。我没有找到利爪存在过的痕迹。
除了我淌血的耳朵和眼下的枪口,除了受伤的阿道夫和我拍下的照片,没有东西能证明他来过。
我用传送门挪动车的残骸,在下方发现了下水道的井盖。
原来如此,这就是他们的行动路线。
布鲁斯对哥谭的部分下水道进行过改造,在其中藏匿有各类机关、紧急装备库和用以逃跑的暗门。
当然,肯定少不了他心爱的监控探头。
奇怪的是除了今天以外,这些探头从未捕捉到名为“利爪”的杀手的踪迹。
我把阿道夫送回了警察局,在蹲大牢前,他恐怕要去医院一趟。
我没有给他治疗,因为他偷走了佩珀送给我的猫咪摆件。
今天忙透了,我坐在蝙蝠电脑前的椅子上,反复观看今天的行动录像,希望能找出更多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