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阳缓慢地走着,抬起头,看着昏暗的天空,怅然道:“眨眼之间,十年了。我这辈子过得还算精彩,有钱有势,换成是个普通人,早就该心满意足了吧?”
东方雨皱起了柳眉,想要说话,但叶阳不等她开口,便又自顾自说道:“小阳是我这辈子的债主,苦了你和小北,还有小娘砸了,得帮着我一起还债。”
“苦倒是不苦,只是一个债主还不够。”东方雨丝毫不领情,脸色冷冷道:“得多要几个才行,免得有人一天到晚还去欠下糊涂债。”
“别吧。”叶阳苦着脸道:“光一个就已经这么无法无天了,再多几个,不得折腾死我?”
东方雨不说话,只是用目光冷冷地剐了他一眼,威胁意味不言而喻,吓得叶阳缩紧了脖子,咬牙道:“行,多几个无所谓,咱还养得起!”
“说吧。”东方雨放缓脸色,看了一眼睡熟的小念阳,低声道:“你打算去做什么事?”
叶阳身体震了震,迟疑了下,答道:“去见一个人。”
“多久回来?”
“快则三天,慢则一个星期。”
东方雨紧盯着他的脸,不知为何心里有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慌乱,比之前他孤身一人去把小芸接回来、历经九死一生的时候还要让人心悸,于是试探道:“你有把握解决吗?”
男人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覆着面具的脸上满是倨傲,双手负立道:“不要小看我,我可是叶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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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八月十八日,灰暗了许久的天空,终是下起了沥淅小雨。
江南的雨,纤细而不简单,清洁而又滋润,比较北国的雨,它清洁灵动,比较大雨滂沱,它柔顺温和。它有一种雨水之精华的美。并且它似乎像少女轻快的脚步,好似远方缓缓的歌谣。风一吹,滋润万家,飘飘洒洒,漫天纷飞,轻快无比。
叶阳撑着一把油纸伞,慢慢踱步在已经行人稀少的街道上,感受着周围朦胧的景象,心中万分感触。
恍惚间,雨好像大了,柔弱的纸伞已经无法再支撑下去,他思量稍许,正好看到前面有个凉亭,于是便转身走了进去。
凉亭不大,几米见方,巧的是,赶在叶阳之前,里面已经早就有两个躲雨的人了,一个是三十出头的壮硕男人,皮肤黝黑,留了满脸的络腮胡,头上戴着斗笠,肩上披着蓑衣,浑身上下散发着浓烈的乡土气息,好像是个务作的耕夫;另一个则是个女子,打扮很怪异,一袭黑色的紧身衣将丰满的身躯勾勒得玲珑有致,兴许是下雨泛起了凉意,身上裹着一条锦被,慵懒地倚在围栏上,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外面的雨景,看不清长相。
“哎呀呀,这雨越来越大了。”叶阳抖了抖肩膀上沾上的雨水,收好伞放在脚下的角落,看到凉亭中间还空出几张石凳,于是便信步走上去,一屁股坐了下来。
庄稼汉打扮的男人好像坐得不太舒服,动了动肩膀,对叶阳的坐下视而不见;边上那个女子则由此至终都望着外面的雨幕,不曾回头。
“两位,雨中相遇也是一种缘分,不妨来喝杯茶吧。”叶阳呵呵一笑,变戏法似地从袖子中掏出了一个巴掌大的白色瓷壶,又掏出三只圆嘴瓷杯,在石桌上方形摆开,逐一斟满冒着热气的清茶。
庄稼汉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桌子上的酒杯,目光有些迟疑。
“放心,我叶阳从不做那种卑鄙下流的事情。”
庄稼汉哼了一声,举起其中一个酒杯,一饮而尽。
叶阳淡淡一笑,再次给庄稼汉的杯子斟满茶水,温声道:“茶不像酒,要慢慢喝才有味道。”说罢也拿起自己的酒杯,轻轻抿了一口,长舒一口气后,目光才重新放在庄稼汉的脸上,淡和道:“五年没见了啊,王磊。”
庄稼汉目光一冷,右手捏着的茶杯瞬间炸裂,茶水飞溅。
雨还在下着,但凉亭内的气氛却异常凝固,拔剑弩张。
半响后,庄稼汉满是络腮胡的脸上动了动,从牙缝里蹦出了几个字:“准确说,是五年零六个月。”
叶阳执起茶杯,又抿了一小口,自嘲道:“五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没想到曾经帅气的你,竟然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简直像换了个人似的。”
“可不是嘛。我变成如今这个样子,可都得拜你所赐。”庄稼汉冷冷地笑了起来,耸了耸肩,将右手臂从蓑衣中伸出,轻轻放在了桌面上。
看着这条比寻常人要粗壮许多的手臂,特别是跟桌面相触的瞬间所发出的硬物碰撞声,叶阳浑身一震。
“话可不能这么说,磊少。”叶阳呵呵笑道:“你落得如今这个地步,只能说是你咎由自取吧,怪我是个什么道理?”
“也对。”听到叶阳的话,王磊奇迹般的没有生气,而是怅然地叹了口气,“当年我仗着家里有钱,有势,在学校里为非作歹,欺男霸女,着实招惹了不少仇家。不过呢,我仇家虽然多,但真正敢招惹我的,却只有你一个人。”
叶阳哈哈大笑起来:“没办法啊,我那时候就是个穷学生,没钱没关系,唯一所挂念的,就只有我妹妹叶北了,可你也不识好歹,非要纠缠她,我只好硬着头皮胡来了。”
“仔细想想,当初在学校那种斗得你死我活的日子,倒也挺让我怀念的。”王磊轻声道:“如果还能回到那时候,我一定不会再犯错误,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你在这世上消失。”
声音不大,透着无穷无尽的刻骨仇恨。
叶阳没有答话,而是转过脸,看向旁边那个由头到尾都没有说话的紧身衣女子,道:“怎么,眼镜王蛇大人,好不容易来一趟江南,何不喝上一杯茶再走呢?放心,绝对正宗的本地茶叶,我家小芸给我晒的。”
被称为眼镜王蛇的女子动了动,终于把身体转了过来,落入视线中的,是一张雪白无暇的脸,说不上多惊艳,但颜值倒也不低,只是由于紫色的眼影画得太重,嘴唇上也涂上了极深的紫色口红,让得她的脸看起来非常唐突,给人一种强烈的妖冶感。
“L女王可还好?”眼镜王蛇目光淡漠,面无表情。
“她很好。”叶阳抱了抱拳,由衷道:“几年来,小芸劳你照顾了。”
“你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么。”眼镜王蛇冷笑道:“两年前你单枪匹马杀上东北,毙我麾下五十多名高手,劫了L女王之后便扬长而去,那无双的身姿,本座可至今还历历在目。”
叶阳尴尬笑道:“侥幸逃脱而已。不得不说大人的手下着实厉害,我差点把小命都给丢了。”
眼镜王蛇重重呼吸着,显然情绪波动极大,好一阵子后才平复好心情,于是便把这话题给略过,反问道:“叶阳,本座始终不相信外面的传言,优秀如你,为何不一举攻克京都,拿下这个国家?”
“大人可太看得起我了。”叶阳轻声道:“充其量,我只是混混出身,难登大雅之堂,就算接管了这个国家,最终也只会让它走向灭亡。历来朝代更错,受伤害的总是是平民百姓,受打击的,也只能是我们的文明而已。”
眼镜王蛇紧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道:“所以,你干脆就把整个阳盟解散了?本座就不相信跟随你这么多年的手下,会没有怨言。”
叶阳摇头苦笑:“阳盟说白了只是小混混的聚集地,但从此之后,那些小混混们可以有一份名正言顺的工作、也会有正常的收入了。因此,他们怨恨我不要紧,但我只知道我所做的一切,一定会是正确的。”
似乎看出了叶阳没有说谎,得到了答案的眼镜王蛇站了起来,转身大步离开,不一会就消失在了雨幕之中。没有道别,没有过多的话语。
至此,凉亭之中,就只剩下两个男人了。
“王磊,你一直以来的梦想是什么?”叶阳又抿了一口茶,问道。
“梦想?”王磊面带讽刺,反问道:“那你的梦想又是什么?”
叶阳愣了愣,皱紧眉头,很认真地在思索着。过了一会之后,他淡淡开口道:“刚入道的时候,我只是想拥有自己的势力,不受人欺负就好。但随着阳盟的诞生,队伍的壮大,我发现很多事情都身不由己了,权势压迫着我,命令着我,驱使着我一步一步走下去。”
“我经历过低谷,也创造过巅峰,整整十年,我吃过了无数常人难以理解的苦,也遭受了数不清楚的伤,甚至有好几次我都差点死去——现在回想起来,我这样一个人还能够活着,简直就是上天对我的怜悯。”
王磊没有说话,看着他,静待下文。
“十年的挣扎,十年的风雨,十年的打打杀杀,让我开始明白,这种生活,并不是我所想要的。”叶阳闭起眼睛,轻声呢喃道:“我从小就没有爸妈,没有人喜欢我,没有人疼爱我,我绝对不能让我的女儿,也要经受像我一样的遭遇。所以,说到梦想的话,如今的我,只是想要一个真正的家,这个家里面,有我最爱最爱的亲人。”
“所以,你就这样退出了,从此卸甲归田?”
“我也想啊。”叶阳深呼吸一口气,目光随之变得冰冷起来:“问题是,就算我退出了,你王磊就会放过我吗?”
轰!
整张石桌在瞬间裂成了无数块,发出了巨大的响声。
凉亭之中的两个男人,各自站起,两相对望。
“这个国家,不需要我这样的半吊子混混。”叶阳双拳紧握,面无表情,“更不需要你王磊这种草菅人命的恶魔。”
话毕,两人同时朝对方冲了上去。
凉亭之外,雨越来越大,仿佛要借此掩盖住这场迟来的宿命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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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时间总会淡忘一切。
但每当有人提起叶阳这个名字,却总能就他所经历的事情侃侃而谈个半天,比如:一人一刀驻守公寓,让数百个黑衣军寸步不能前的惨烈;六千里寻女,江北城灭黑衣军四百零一的悲壮,以及单枪匹马北上,入眼镜王蛇总部如无人之境的写意风流等等,真要细说,只怕说个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世人对叶阳的评价褒贬不一。
有人说他深情,但他却有着整整五个妻子,个个貌比天仙。
有人说他重义,但他却在阳盟最鼎盛之时,解散所有,无声隐退。
有人说他正义,但他却在江南道的某一镇落里,埋伏了整整五万个士兵,让独自一人的黑衣军首领王磊插翅难飞。
王磊毙命之后,曾经让人谈之色变的西边黑衣军群龙无首,逐一被华夏国的军队消灭,后来不知为何,北边的眼镜王蛇也接受了诏安,其麾下的势力尽数被部队收编。
至此,曾经多灾多难的这个国家,重新安定了下来。据说黑衣军覆灭的那一天,国内上下歌舞升平,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庆祝了整整一个星期。
世间何物催人老,半是鸡声半马蹄。
在这世界的某一处,有个常年绿意、四季如春的小岛。
在这里,有巍峨的高山,有清澈的小湖,有平坦的草地,也有暖暖的微风。
一处河畔上,有一间两层的木房子,住着一个男人,六个女人,还有一个活泼的小女孩儿。木房背后是牧场,有牛,有羊;再远的地方,是茶园,虽然不大,但郁郁葱葱,满目芬芳。
本书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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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
回来了,应该过几天会发新书。
也不知道多久没有写东西了,回想以前那段日夜码字的时光,虽然觉得辛苦,倒也分外怀念。
新书是全新的故事,但还是一样的风格。沉淀了这么久,有很多故事想说给大家听,到时候也请大家可以多多支持。
今虐文一脉,已日渐式微,坚持者无多,然句号执迷不悟,想写的东西实在很多,得意字句每每充盈胸中,但盼有日能完成心中所想之事。其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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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发了
我叫乔安,从小就患有怪病,右手比左手壮了一大圈,长满了黄色的紧实绒毛,就像村里大黄狗的四肢一样,极为丑陋。因为这样,村里所有人看我的目光都是异样的。
我是我娘捡回来的弃儿,我娘这辈子都没有结婚,所以我没有爹。
从我懂事开始,娘的身体就很差,常咳嗽,干不了重活。家里穷,娘没有钱去看医生,导致她落下病根,而且越来越重,终于在我五岁那年去世了。
娘在世时,村里人还不敢怎么样,但娘去世后,所有人就恨不得把我赶出村子,特别是那些大人,每次见到我都会往我身上吐口水,盯着我毛茸茸的右手,嘴里恶毒地骂上一句:“只听说羊毛长在羊身上,可没见过狗腿长在人身上的,真是个怪胎,恶心死了!”
村里的孩子从不跟我玩,而且还会欺负我,骂我是野种,骂我是怪物,说我是母狗生出来的畜生。
久而久之,我胆子越来越小,几乎不敢离开家,顶多就是躲在院子里,透过门缝远远看着那些孩子追逐嬉戏,玩老鹰抓小鸡、捉迷藏,看着他们无忧无虑满大街疯玩的样子,偷偷抹着眼泪,心里是说不出的痛苦和羡慕。
虽然没有人跟我玩,但村里的狗却跟我很亲近,不管是谁家养的,见到我都会摇头摆尾,从来不会对我吠,甚至有些狗还很怕我,只要我露出丁点凶恶的样子,它们立马就夹着尾巴跑了。
可是,每次我跟那些狗在一起玩的时候,村里的孩子就会围上来笑话我,骂我娘是母狗,骂我是母狗生出来的小野狗,只有野狗才会跟狗玩,而且狗是吃屎的,干脆我也去吃屎好了。
刚开始,那些孩子骂我娘,我会很生气,有几次还跟他们打起来了,可他们人多,我根本打不过,只好躲着他们,既不跟他们打架,也不给他们说我娘坏话的机会。
娘去世后的那两年,闹饥荒,能吃的都很贵,我每天天没亮就得起来,挨家挨户帮别人洗衣服,才能换来一两个隔夜馒头,或者是变馊了的番薯。因为家里实在穷,村里给了我一个低保名额,每个月能领100元生活费,而且学校的学费还全免了。
这样一来,我也终于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上学了。
只是学校里人很多,讨厌我的人也多,不管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都离我远远的,每次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都要捏着鼻子,一副嫌弃的样子,仿佛我身上散发着很臭的臭味。
小学整整六年,老师不喜欢我,同学排挤我,座位我永远坐在最后一排,连个跟我说话的朋友都没有。
好在,我学东西很快,成绩也很好,所以同学们哪怕再不喜欢我,也不能拿我怎么样,毕竟很多人还要抄我的作业。
上了初中之后,我懂事了很多,也学会了穿长袖的衣服,把长满毛的右手遮住。这样一来,既不碍别人的眼,也让我看上去终于跟正常人没什么分别了。
初二的第二个学期,班上转学来了一个叫李霜的女同学,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扎着双马尾,脸蛋红扑扑的,像电视上的明星一样。
李霜很活泼,自从她来了以后,整个班级都热闹了,男同学非常喜欢她,天天围着她转,恨不得跟她黏在一起。
我也很想跟李霜一起玩,可是我很自卑,毕竟我的怪病在班上并不是秘密,我还记得李霜第一次看到我右手的时候,脸上露出了吃惊的表情,这更让我无地自容,恨不得拿刀把我这只恶心的右手砍下来。
不过说来也奇怪,李霜竟然不怕我,因为我学习好,座位也刚好在她旁边,所以她经常会向我请教一些学习上的问题。
从小到大,除了娘,没有一个人亲近我,所有人都排斥我、怕我,只有李霜不会,不仅给我买零食吃,还天天和我一起玩,聊书上的内容,聊书外的世界,聊以后的梦想。
时间久了,班上的同学就都以为我喜欢李霜,尤其是男孩子,更加讨厌我了,整天恶狠狠地看着我,像看仇人一样,有时候我不在教室,他们还会把我的书本扔进垃圾堆里,或者干脆拿笔在我书上乱写乱画,把我的桌子弄得很乱。
好在李霜知道这些事之后,去说了那些男孩子,他们才收敛了许多。
就这样,只要学校没课和放假,李霜就会来村子找我玩,我白天带着她用簸箕捞鱼、掏鸟窝、坐在树上乘凉;晚上则拿着一个自己做的小网兜,在田野上把漫天飞舞的萤火虫捉进玻璃瓶里,放在院子中央,然后我跟李霜对坐着,静静看着像星星一样闪烁的萤火虫。
萤火虫亮光下的李霜,格外漂亮,好看得像别人说的仙女一样,我常常看着看着,就看呆了。
可以说,跟李霜在一起的这一段日子,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光。
可是这么开心的时光,突然说散就散了。
那天傍晚,我带着李霜到村外的小河里捉鱼,突然有六七个男孩子大摇大摆走了过来,我认识他们,都是村里的,带头那个叫陈超,是村里的孩子王,小时候没少欺负我。
陈超平时横行霸道惯了,长得又壮实,明明年纪跟我差不多,但看上去已经和大人没什么分别,村里的孩子都很怕他。
陈超远远就看到我了,走到跟前之后,阴阳怪气地说:“这不是咱们村母狗生下来的野狗吗?到这里来干嘛,还不去找屎吃?”
其他人立即幸灾乐祸起来,附和着说:“就是就是,要是找不到,我们拉给你吃!”
因为从小被这些人欺负,所以我对这些人非常害怕,就想拉着李霜赶紧走,可是李霜平时在学校也是被众星捧月的,几乎所有男生都围着她转,哪里会怕陈超这些人?于是就大声地帮我说话:“乔安又没惹你们,你们骂他干嘛!?”
陈超瞪眼道:“我骂的是乔安,关你什么事?”
李霜寸步不让地回答:“乔安是我朋友,你们骂他,就是不行!”
陈超一下子火了,破口大骂道:“乔安是条野狗,那你跟他一起玩,就是母狗!”
李霜气得脸都红了,半天说不出话来,到了最后只能从牙缝里挤出一句:“素质这么差,肯定是有娘生没爹教。”
谁知这句话彻底惹毛了陈超,因为村里人都知道,陈超他爸以前是个混子,因为砍伤人被判了刑,都坐牢十多年了,到现在还没放出来,他妈也是很早就改嫁了,如今陈超在村里只有一个爷爷。
“臭母狗!”陈超走上去,二话不说,重重打了李霜一巴掌,恶狠狠骂道:“你敢骂我,看我怎么收拾你!”一边骂着,一边去揪李霜的头发,李霜不断挣扎,还去掰陈超的手,可是她越挣扎陈超就越用力,她怎么也没法挣脱。
旁边围观的那些男孩子纷纷拍起手来起哄,嘴里叫着:“打她打她,竟然敢骂你,打死她!”
而我站在原地,害怕得浑身发抖,低着头,眼睁睁看着陈超往李霜脸上抽巴掌,看着李霜不断尖叫,然后朝我伸出手来,大喊着:“乔安,快帮帮我……”
可我从小被陈超欺负,早就对他有阴影了,而且他还有这么多同伙在,我要是敢反抗的话,肯定也会挨打的。
所以哪怕李霜一直在呼救,可我就是不敢上去帮忙,渐渐地李霜的呼声就低了下去,再看时她漂亮的脸蛋已经肿了,两行亮晶晶的泪水沿着脸颊滑落,头发也是乱糟糟的,看着分外可怜。
陈超掐住李霜的脖子,咬牙切齿说:“就乔安这种窝囊废,平时躲着我还来不及,你还指望他帮……”
话还没说完,李霜就一口咬在了陈超的手上,直接把他咬出血来,然后在陈超吃痛松手的瞬间,想要往后跑,可还没来得及跑出几步,就又被陈超揪住头发拖了回来。
“死母狗,你敢咬我!”陈超仿佛气昏了头,将李霜推倒在地上,然后迅速从裤兜里摸出一把弹簧刀,重重在李霜脸上划过。
我睁大了眼睛,看着李霜脸上涌出了鲜血,泪水和血水混杂在一起,那么的刺眼,那么的深刻。
不知谁喊了一声:“快跑啊,出人命了!”
围观的那些男孩子哗地一声散开,眨眼间就不见了影子,就连陈超也是脸色发白,一个字也不敢再说,连滚带爬地跑了。
等所有人都走光了之后,李霜从地上站起来,我忍不住看向她,发现她也在看我,只是她的眼中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那种亲近与温柔,反而变成了深深的厌恶和愤怒,脸上深深的一道伤口,不断涌出鲜血,将她的衣服染得一片猩红。
随后,李霜既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甚至没有跟我说一句话,转身往村口的方向小跑着离开,至此至终都没有回过头。
我呆呆地看着她离开的方向,回想起临走前她那带着恨意的冰冷目光,泪水夺眶而出,心里是说不出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