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时萱见状,直接把隔壁两栋别墅买了铲了,准备修成狗的游乐场,让周时轲用来训狗遛狗玩儿。
周时旬觉得就他妈离谱。
周时轲看着家里人欣慰的神情,他想,即使是为了他们,他也得振作起来。
为了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给脸不要脸的缺德玩意儿,把自己整得落魄狼狈,又让家里人跟着一起担心,确实不值得。
但他没想到唐冬冬会来北城。
看见唐冬冬的那一刻,他是有些懵的,随即就觉得挺好笑,他都不用想,就知道唐冬冬是自己来的。
傅斯冕是不可能来北城找自己的。
所以他把人赶走了,并且让他带话给傅斯冕。
不是他自恋,而是为了以后不必要的纠缠与麻烦,他实在是不想再看见傅斯冕了,哪怕看到傅这个字,都会让他想起自己那愚蠢又卑微的那六年。
从郊区到市区,周时轲找到当初纹身的那家店,把车停好后,他戴着口罩沿着楼梯下到负一楼。
店面不大,还挺乱,门帘上画着张牙舞爪的墨黑章鱼。
周时轲掀开门帘进去的时候,里边正好有几个人在,看见有人来,目光一齐看了过来。
迎着这几个人打量的视线,周时轲摘下口罩,其中一个男的立马滑下了高脚凳,“艹,周三你你你真回来了?”
“你不是去江城唱歌了?不唱了?”有人问。
来这家店的都是熟客,老板也是二代圈子里的,在场的人就算不熟也都认识,看见周三后皆是一愣。
自周三高中,高二还是高三来着,自请要去江城,之后都是寒暑假才会回来一趟,出来玩的次数也少了,不一起玩儿,知道的消息就少,关于周三,最后都只剩下了一个听说。
而这六年,圈子有些人因为家里破产而销声匿迹,也有些人借着好几股东风发起了财,多了不少生面孔,这么一来,知道周三的人见过周三的人越发少了。
只有在,认识的人会说一句“这就是周家那个老三,唱什么几把歌嘛”。
他们觉得周时轲变了很多,瘦了些,也冷漠了许多。
老板戴好手套,看着趴在床上的男生一眼,无奈道:“当初你跟我说你要把纹身洗掉的时候,我就说考虑好,洗的时候多疼啊,现在又来纹。”
“还是那只凤凰?”
周时轲想了想,说:“不要凤凰,要乌鸦。”
老板微微惊愕,“乌鸦?”这可不太吉利。
周时轲扭头看了老板一眼,“我说纹,你纹就行了。”
他眼里有着隐约的不耐烦,老板一愣,立马举起图纸,“好嘞三哥!”
纹身的过程很疼,周时轲却眉都没蹙一下,好几个小时,老板说好了,又说下周要来添色,周时轲慢条斯理穿上外套,挽起衣袖,他左手手腕上有很深的咬痕,已经结了疤,留了痕迹。
“手腕上帮我纹……一丛荆棘吧。”他扬起眸子,“疤痕太难看了,不是吗?”
已经意识到周三可能是遭遇了什么的老板避开周时轲的视线,只应好的。
直到全部结束,周时轲结账离开,老板放好工具从房间里出来,外边好奇心爆棚的一群人立马围了上来。
“你有没有问他为什么突然回来?”
“你问了他什么时候有时间没有,我有个趴。”
“他纹了啥啊?”
老板烦死了,他到现在还心脏砰砰跳,如果说以前的周三只是发火的时候令人害怕,那现在的周三就算一言不发地看着你,都让你心里发憷。
“有本事自己去问,妈的我去个洗个手,一手的冷汗。”
周时轲开上了自己的车,肩后和手腕还隐隐作痛,他觉得痛,又觉得爽快,什么高不可攀的凤凰,他就要做那无情冷血、食烂肉饮污血,来即是不详的乌鸦。
他曾把自己伪装得单纯无害,结果呢,还是被人一脚踩进烂泥里。
妈的又想起了傅斯冕。
周时轲眼眶一酸,脚下油门直接踩到底,没劲透了。
-
他回到家里,周时旬正在逗他的狗玩儿,三只狗,按照年龄,分别叫阿周,小时,颗颗,完全就是跟着周时轲的名字谐音取的。
周时旬正在给阿周喂桃子。
周时轲走过去把阿周拎开,“它现在还不能吃水果。”
阿周不满地跳起来,周时轲把它推开。
“哟,布加迪回来了?”自周时轲得到了那辆布加迪之后,周时轲只要开着这辆车出门,回来之后一准能看见周时旬这副阴阳怪气的嘴脸。
周时轲夺过他手里的桃子,自己啃了一大口又塞了回去,“你喜欢?借你开两天?”
“借?你跟我说借?”周时旬边说边已经伸手在周时轲口袋里去摸车钥匙了。
接着他余光不小心看见了周时轲手腕的纹身,周围皮肤还有些红,他翻身起来,“你不怕老头子揍你,我可告诉你,自你走后,书房的鞭子棍子都落了灰,你回来别就为了挨打吧?”
那丛荆棘,鲜活无比,从手腕内侧破出,生根疯长,看着有些渗人,像是扭曲发狂的蛇信子。
周时旬有些心疼。
“你不会是为了……”周时旬欲言又止。
“不是,”周时轲放下衣袖,垂着眼睑淡漠道,“那天咬得太狠了,留了疤,就用纹身遮一下。”
周时旬勉强接受了这个理由。
他继续在周时轲口袋里摸钥匙。
杨萧回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自己男人压在周时轲身上上下其手,他头皮一麻,奔过去把人拎走,“你干嘛呢?”
周时轲顺利脱身。
周时旬见周时轲跑了,立马急眼了,在杨萧手里扭得像条虫子,“我的布加迪!我的布加迪!”
约摸着过了几个月之后,周时轲家里家外都被哄着,多的是人陪着他玩儿帮他解闷哄他开心,傅斯冕这三个字在脑海中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他做噩梦的次数也慢慢变少了。
他在院子里晒太阳,丢了球让阿周他们捡着玩儿,傅斯冕好像真的已经成为了可以过去的过去,他心底有些不甘,又有些庆幸,更多的是感叹。
原来没有傅斯冕,他竟然可以活得更好。
事实告诉周时轲,爱上傅斯冕,是个彻彻底底的错误。
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是吴全华。
他在一个星期之前联系上了吴全华,因为他有稿子落在之前和傅斯冕的家里了,他什么都可以不要,稿子不能丢,作品就跟他的孩子一样。
电话一接通,吴全华就说:“阿轲,公司已经决定在今天晚上宣布解散Moon了,粉丝都在问你去哪儿了,之前还能用乱七八糟的理由应付,昨天,有人拍到了你在北城一家餐厅吃饭的照片,粉丝已经闹翻了天。”
吴全华语气沉痛不舍,“你真的,不回来了?”
实际上问出这个问题之前,吴全华自己心里就有了答案。
谁会放着好好的周家三少爷不做,来这里当个小组合的成员呢?
周时轲没有回答,就是回答。
过了半晌,周时轲说:“我已经很久没有看”
“那你以后还唱歌吗?”
周时轲想了想,“为什么不唱?”
吴全华松了一口气,还唱就行,说不定在北城,阿轲可以发展得更好。
“还有……”吴全华欲言又止。
“你的稿子,我估计是拿不回来了,”吴全华小声说,“傅总说,你想要,就自己回去拿。”
周时轲笑了一声。
“老子不要了。”他的语气,无情的人听着有情,多情的人听着薄情。
第26章
江城入了冬,冷空气从北南移,带来一片萧瑟冷寂,风中都像夹杂着冰粒子,打在脸上,恨不得嵌进骨头里。
地上落叶由枯黄变得湿润,沾了雨水之后便像烂泥一样糊在路面,扫不掉,也吹不走。
元旦过后半个月,是傅家每年举行家宴的日子,也就是自己一家人,傅家几个旁支也会来。
院子里本来的绿植在入冬后全部都败下阵来,选择给凛冬让路。
檐角上挂着白色的霜花,是清晨凝结的,到午后还没融化。
屋子里烧着壁炉,整个客厅都被熏得暖烘烘的。
傅斯雅围着披肩在煮奶茶,一边听着长辈们说笑,时不时会心不在焉附和两句,不过没人看得出来她心不在焉就是了。
黎默言手里拿着一本书从楼上下来,放在了傅斯雅手边,“你看会书吧,我来煮。”
众人笑着说黎默言心疼媳妇儿了。
又问傅斯冕人去哪儿呢?吃午饭时也没见下来。
虽然说家宴在晚上,但不至于为了晚上这一顿白天一整天都饿着吧,傅家还缺这两口吃的?
“和男朋友分手啦,疗伤呢。”
“哪个男朋友?”
“傅斯冕从头到尾就只有一个男朋友,你以为是你儿子,一个月换好几个。”
“分了再找嘛。”说话的美妇人还很年轻,她是傅贤最小的妹妹,傅斯冕和傅斯雅的姑姑,嫁了个俄罗斯人,结果婚后没几天两人就上演你一拳我一刀的戏码,离婚后,她便过上了与贤惠背道而驰的生活,所以她对什么深情什么专一是不屑一顾的。
傅清欣赏着她昨天刚做的指甲,“傅斯冕要找男朋友还不容易,至于么?”
傅斯雅的视线从书上移开,笑了笑,柔声说道:“小姑姑,傅斯冕和阿轲,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傅清神情轻蔑,“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相信爱情?当你爱上一个人呐,你就会开始变得不幸,所以,让傅斯冕赶紧收拾好自己,小姑姑这里什么样的都有,我给他介绍几个?”
傅斯雅和黎默言对视一眼,相对无言。
楼下的话题由傅斯冕分手慢慢转换到了谁家老公出轨被抓,傅斯雅往楼上傅斯冕房间的方向看了一眼,有些担心。
已经快三个月了。
傅斯冕要是消沉难过,甚至买醉消愁,她都能理解,可是傅斯冕看起来再正常不过了,反而令傅斯雅更加揪心。
他看起来是正常,可是他有一次回家里来,外套都穿反了,放在别人身上,这可能只是马虎粗心造成的意外,可如果是傅斯冕,他绝对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
黎默言见傅斯雅担心,“要不我上去看看?”
傅斯雅摇头,“不用,他不需要。”
她话音刚落,属于傅斯冕原本房间的那扇门被从里边拉开了,几乎是瞬间,楼底下所有人都停止了说话,看向楼上。
傅斯冕穿着黑色的毛衣,领口有些歪了,露出一边瘦削的半截锁骨。
他头发也有些长了,显得沉默阴冷。
黑色的针织长裤显得他的腿很长,随着他下楼梯的步伐裤腿摆动。
“下午好,小姑姑。”傅斯冕路过这堆人的时候,脚步稍作停顿,勾起嘴角,对傅清打了个招呼。
傅清立马觉得自己好像被什么蛇类盯了一眼,浑身登时便凉透了。
以往疏离却温和有礼的青年,现在却给人非常强烈的阴郁的感觉,他看起来死气沉沉的,说不上来哪里不对,但就是不对。
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傅斯冕接了一杯水,又回了房间,随着房间门被重新关上,客厅里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肩膀也跟着塌了下来,刚刚个个紧绷得仿佛死到临头了似的。
“傅斯冕他这,他这是怎么回事啊?”
“让人怪害怕的。”
“那个,还能复合吗?”
傅斯雅垂下头,轻声道:“几率很小。”
“啊?”
-
傅斯冕的房间里没有开灯,即使是午后,天光也黯淡非常,所以无法照亮他的房间。
傅家的老宅,跟他有关的东西已经少之又少,因为如此,房间显得有些空旷。
傅斯冕坐在阳台上,微风常把他单薄的裤脚刮起来,他也像没有感觉似的,手指搭在扶手上,耷着眉眼,将睡未睡,将醒未醒。
他左手的小拇指上戴着一枚戒指,雕刻得精致的叶片缠绕着戒面,精致又给人以生机鲜活。
周时轲喜欢吉他,又会弹钢琴,喜欢写字,掌心不大,手指纤细修长,骨节并不突出,像几截光滑白皙的玉。
本应该戴在周时轲无名指上的戒指,此时此刻出现在傅斯冕的小拇指上,也刚刚好。
他的一杯水饮了一半的时候,唐冬冬的电话过来了。
“傅哥,林治晔已经处理好了,他说他明天就出国,”唐冬冬吸了吸鼻子,继续说道,“还有,吴全华不肯把阿轲的电话给我,他说如果把他开了他就去投奔周家。“
傅斯冕听到后笑了一声,这声笑里的情绪太复杂了。
他觉得吴全华没劲,又觉得欣慰。
吴全华才带了周时轲半年,便这么护着,傅斯冕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冬冬,是吴全华不肯给,还是你没好好做事?”
电话那边陷入沉默,只能听见唐冬冬逐渐变得慌乱起来的呼吸声。
“傅哥……”他语气惊慌,简直快失措了。
二代们的圈子就这么大,你认识我,我认识他,连成一串儿,唐冬冬要想找到周时轲的联系方式那是再容易不过了。
即使江城和北城相隔千里。
傅斯冕脸上是笑着的,语气是惬意的,眼底却是黯然又阴沉的。
那样矛盾,又毫无违和感。
“唐冬冬,你也不要我了。”傅斯冕用肯定的语气低声缓缓说道。
唐冬冬听着傅斯冕失望至极的语气,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傅哥,我没有。”
他一被激,倒豆子似的把知道的全都说了出来。
“我在两个月之前,瞒着你去了一次北城,我见到了阿轲,他说……”唐冬冬觉得这些话很残忍,所以他一直没有对傅斯冕说,“阿轲说不想再看见任何跟傅有关的人,联系方式我不是找不到,是我没有去找,我觉得,阿轲不会回来了。”
在Moon组合宣布解散之后,月之声阿轲消失在公众视线,粉丝差点把工作室炸了,吴全华问阿轲什么时候以原本的身份复出,也好给粉丝一个盼头,结果人说“我还没玩够呢”。
他是周时轲,是周三,不是只能唱歌的阿轲了,他有想做什么便做什么的资本。
比如,他不想再见到傅斯冕。
唐冬冬先一步感到窒息般的难受。
他甚至都不敢认,那是阿轲。
“傅哥,要不就算了吧,”唐冬冬听电话那头的傅斯冕一言不发,他哭得眼睛鼻子糊一块,六年哥们儿,说没就没了,他也伤心得不得了,“阿轲现在好像也过得挺好的,我听朋友说,他养的狗可彪悍了,那几只杜宾,他走哪儿都带着,周时旬还准备用阿轲的名字命名明年春季他名下品牌的新款……”
这些都是圈子里的小道消息,自周时轲回北城后,关注他的人就多了起来,当然不会有蠢人把他的消息曝光到晚上,说他就是那个Moon的阿轲,就是自己一群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会八卦两句。
傅斯冕听着唐冬冬絮絮叨叨,直到对方停了下来。
“傅哥,你听着呢吗?”
“嗯,”傅斯冕,“还有吗?”
唐冬冬怔愣了一会儿,然后抓狂了,“傅哥,这不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