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书
下午最后一节课铃响了。
班上原本早就有些不耐烦的学生立马精神起来,除了前排还有几个学生在听,大部分都偷偷收拾起书包,叽叽喳喳个不停。
黎雪亦是如此,心思飞到了外面。
今晚陆爸要回来吃饭,她有些紧张,主要是怕自己到时候会露馅。
这几天装模作样的,几乎用尽了她前二十年的所有演技!
她明白,陆爸毕竟是混迹于商界上的人精,心思要更细腻敏感些。
不一定能瞒得过他!
讲台上的数学老师装作没看见学生的骚乱,非要将黑板上的题目讲完。
长长的一大串公式,看得人心烦意乱。
最后一步是计算,连前排的好学生也着急了,直接说出了答案。
落笔写完,老师转过身看着全班道:“回去将练习册上今天上的内容写完,顺便预习一下明天的内容,还有,后天考试,这两天多看看书!”
说完便抱着书潇洒的走了。
留下全班学生哀呼一片。
熟悉的场景,熟悉的台词,跟她曾经经历的一切相似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黎雪转回头看着身后的同学,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心里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默默收拾好书包,跟后面玩的比较好的同学打了个招呼,“菲菲,我先走啦!”
坐在她后面的是个女孩,叫向菲菲,班上仅有的愿意和她玩的女孩。
黎雪觉得一方面是向菲菲人好,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向菲菲和“黎雪”曾经没同过桌的原因。
不然,很有可能和其他人一样对她不搭不理。
将书桌往左推了推,与旁边的讲桌靠紧。
她的位置比较特殊,被安排在讲桌边上,原因是这次月考成绩突然下滑,被班主任弄到这里看着。
她也不想的,月考就是她穿来的第三天,临时上阵,当初学的东西早就忘光了,为了不失面子,不会写的直接空白,找了个理由说自己身体不舒服。
但高三考试频繁,一次失利可以找个借口,却不能用在每一次!
没错,黎雪是穿越的,而且还穿到了一本书中,由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莫名其妙变成了一本书中的炮灰,而且结局还不大好,不可谓不倒霉!
向菲菲正和人说话,见她和自己告别,笑着挥手,“明天见!”
黎雪也腼腆的笑了笑,“好!”
背起书包往外走。
出了门右拐便是楼梯,去了一楼,又往学校停车场走,从那里推出自己的自行车。
她如今所读的学校是第三中学,在帝都算得上比较靠前的公办重点高中,每年考上帝大和京大的有不少学生。
很奇怪,明明只是一本书,但真正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就发现这里与她曾经经历的一切几乎没什么区别,除了有些名称不同,其实就是个真实的世界。
这也让她迷茫了好久,但现在已经试着接受了,她是飞机失事没了,毕业之际,几个同学组织毕业旅游,她也参加了进去,没想到就遇到了这事。
应该是死了,不然也不会来到这里!
她该庆幸的,老天爷让她继续活下去,就是有些愧疚父母,让他们一直捧在手心上的女儿就这么没了,不知道该如何难过?
只希望哥哥能好好孝顺他们!
黎雪骑着自行车,满腹心思的往家走,路上的场景熟悉又陌生,随着回陆家的距离越近,心也越发沉了起来。
这里于她来说太过陌生,做不到一来就完全融入,明明是不熟悉的人和事,却偏偏要做出格外亲密的样子。
无端有些抵触。
她穿的这本书其实有些复杂,还是前段时间室友推荐给她看的,看完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狗血!
故事非常老套,还是好几年前的梗,讲述的是黑莲花重生女逆袭的事。
书中女主是陆家大小姐,陆家凭借着雄厚的资产勉强挤进帝都的二流阶层,陆爸白手起家,当年有个初恋,后来好不容易事业有成准备迎娶白月光走向幸福人生时,哪知道半道儿被个富家大小姐看上了,那人就是女主的亲妈,性格霸道强势,从中各种破坏,初恋误会了他嫁给别人,他的事业又被女主亲妈家族打压,最后没办法只得低头娶了她。
后来女主妈家族破产,她妈求着陆爸出手,陆爸以离婚为要挟,最后虽然离了婚,但女主妈恨陆爸无情无义,丢下孩子自己出国走了,陆爸也讨厌女主,直接将她扔在乡下给亲戚带。
很多年后,初恋死于癌症,丈夫又再婚不管女儿,陆爸便将初恋女儿带回家放在身边养着,这位也就是女主两辈子眼中钉肉中刺的白莲花!
上辈子女主唯唯诺诺,被人各种欺负,重生而来,决定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顺便给上辈子的自己报仇!
而她所穿的这个与她同名同姓的“黎雪”是跟着母亲改嫁的进陆家的,“黎雪”妈赵琴先前有过一段婚姻,男人出轨后她便带着孩子离婚,后来进了陆家公司,凭借出色的能力成为了陆爸秘书,最后通过儿子成功上位。
黎雪只能算半个陆家人,大概是一朝由普通人变成豪门大小姐,有点飘过头了,再加上有母亲和弟弟撑腰,自觉把自己当成陆家正牌大小姐,她心里知道自己比不上白莲花受陆爸重视,所以就将女主当成出气筒来显示自己的存在与地位,再加上陆爸也不管,这就导致她将女主得罪狠了!
重生而来的女主自然不会放过她,连带着她妈、她弟也厌恶上了。
结局就是被女主以及爱慕女主的男配整治,落了个众叛亲离,失去一条腿,最后被送进精神院里无人问津,疯疯癫癫,惨不忍睹!
而她很不幸,穿来的时间已经是女主重生一年后了,原身和上辈子一样看不惯女主,各种作死,上次游泳突然被人偷袭按在水里,导致昏迷、发烧,最后她穿越过来!
大概是身体还残留了记忆,她做了一个礼拜的噩梦,梦中一会儿是被人按在水里挣扎,喘不过来气,心脏几乎要爆炸,真实的触摸到死亡边缘。一会儿又是书中的悲惨结局,仿佛亲身经历了一遍,害怕的不行!
原书中写到过这个游泳情节,一笔带过,只提到“黎雪”游泳着凉发烧,但事情并没有闹大,现在想想,是挺奇怪的,因为书中“黎雪”在这之后对女主更讨厌了,也越发作死。
她猜,“黎雪”应该怀疑这事是女主干的!
不过,家里就那几个人,不是她就是“她”,谁都不好惹!
仔细思量,她如今的处境很危险。
首先,她并不是原身,一个不小心很有可能会暴露自己,而且她是没有原身记忆的,除了记得书中几个比较重要的情节外,她都没什么印象,或许等经历了才能想起来,但现在格外需要谨慎。
其次,如今她和女主从一开始就是对立的,不管怎样女主都不会放过她,又因为书中凡是和女主作对的都没好下场,与有玛丽苏光环的女主比起来,她几乎没有优势,所以接下来她必须在与女主敌对的情况下全身而退保住自己!
这一点最难,不论是上辈子的“黎雪”,还是她没穿过来前的“黎雪”,都将女主得罪狠了,她几乎不可能让女主化解过去的恩怨,尤其是女主那锋芒毕露、盛气凌人的性子,根本没办法来和好。
最后,她是孤立无援的。陆家环境复杂,她如今能相信的只有“黎雪”亲妈赵琴是真心待她,但就因为是原身亲妈,所以她才不能亲近,不能大喇喇的直说陆家最终不会属于她们,赶紧给自己留条后路。
别人不了解“黎雪”,赵琴肯定了解,尤其是赵琴能凭借二婚的身份嫁进陆家,就说明她同样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甚至可以肯定的说,如果自己有一点点的不对劲她都会察觉,那时也就意味着她最后一张王牌也没了。
书中“黎雪”各种作死,是赵琴三番五次保住了她,虽然最后为了儿子放弃了女儿,但她却绝对算得上一个好母亲,如果让她知道自己女儿换了个人,结果就不一定了,会不会尽心保她难以知晓,甚至或许加以防备来对付她,这都有可能。
如此种种都意味着,此刻的她是孤军奋战的,只能靠自己!
她没办法阻止女主的成长与强大,再加上还有白莲花在旁边虎视眈眈,随后还有陆续出场的男配们为女主保驾护航,这些都是不小的挑战。
所以,要想扭转剧情保住自己,如今只能想其他的办法。
想到这里,忍不住烦躁的抓抓头,她就是个普通的学生,从小到大一直都不算拔尖,也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现在遇到这般情况,真得让她头大。
三中与陆家距离不远,也就半个小时左右。
陆家位于帝都有名的富人区景泽湾地带,这一片都是富人居住地,被称为“闹市中的森林”。
为了满足富人的需求,开发商甚至还在这边开凿了一条人工河,贯穿整片景泽湾。
黎雪直接骑车进了小区,她每天进进出出,保安都认得她了,也没阻拦。
陆家在西边,绕过五栋别墅就是,和周围其他房子一样,也是座三层的别墅,建筑偏欧式的,占地面积很大,前面是花园,后面是游泳池和娱乐场地,装饰的富丽堂皇。
骑车进了外面的院子,停在右边的车库那里。
抬眼看了下外面,吐了口气,捏了捏有些出汗的手心,硬着头皮往别墅那里走去。
第2章
是他
大门敞开,一眼就看到里面奢华精致的装饰。
人还没进去,就听到里面热热闹闹的说话声,有女人,有孩童,还有……男人的声音。
心里一紧,咽了咽口水,她不太会和人打交道,每年过年亲戚来家里她都恨不得躲在房间里不出来。
轻轻拍了拍脸,努力挤出笑来。
正准备抬脚进去时,身后传来汽车的声音,由远及近,心里又是一突,想也不想便赶紧快步进去了。
客厅里一男一女正逗弄着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脸上带笑,看着格外和睦。
女人偏年轻些,大概是保养的好,看着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肤白貌美,风韵犹存。
男人差不多五十岁,身材有些发福,但气质儒雅,精神状态也不错。
是原身亲妈赵琴和陆爸,没想到这么早就回来了。
黎雪装作一副轻松的样子走过去,待走近了,蹲下身对着肉乎乎一团的小胖丁拍拍手,“臻臻,姐姐回来啦!”
“过来,姐姐抱抱!”
小家伙正缠着赵琴吃糖,听到声音,立马鬼精的扭过头来看,见是姐姐,笑得咧开嘴,还兴奋跺脚。
“姐姐!”
奶声奶气的喊了一句,噔噔噔的扑过来,张开手要抱。
小家伙肉乎乎的,身上还有股奶香味。
黎雪抱住他,努力站起身,很沉手,肉甸甸的,忍不住笑弯了眼,想到自己那两岁的小侄子,就和他差不多大,格外可爱。
低下头亲了亲,“想不想姐姐啊?”
“想的!”
声音有些口齿不清,但格外脆亮。
旁边的赵琴也笑,“早上一醒就找姐姐,一下午都在问我姐姐什么时候回来,见不到想的要命,见到了一会儿就闹起来。”
“也真是服了你们了。”
黎雪撅了噘嘴,哼了一声,“这你就不懂了,打是亲骂是爱,我喜欢臻臻才这样!”
“再说,我弟弟这么可爱聪明,我不喜欢他喜欢谁?”
小家伙大概是听懂了姐姐在夸自己,开心的将头埋在她脖子里笑。
陆爸看了也笑,“我小时候也这样。”
说完还带着回忆的口吻道:“我姐当年就喜欢凶我,但每次看到别人欺负我,总是她第一个冲上去护着我。”
想到早亡病逝的亲人,忍不住有些泪目。
不知是不是年纪大了,就喜欢看着一家人和和睦睦的样子,温馨又幸福。
黎雪听了,心里松口气,将书包扔到一旁,然后重新蹲下身背起小胖丁在客厅里跑。
因为跟小侄子玩多了,也不需要刻意的演,直接像平时带侄子那样玩就行了。
她虽然没有原身的记忆,但从书中也大致能琢磨出“黎雪”是个什么样子的人。
心思不正,过度自负,也过度自卑,虚荣心强盛,她骄傲自己一朝成了富家小姐,同样也自卑,不敢与真正的富家小姐做对比,每次见到那些人,总是抬不起头来,因为她心里清楚自己的身份,所以在虚荣心唆使下,心思越发重。
她不是个好人,内心有些阴暗,以欺负女主为乐,看着别人弱小可怜从而获得满足感,同时心里又怨恨白莲花抢了她的风头和陆爸的关注。
但和恶毒又谈不上,她的坏最多是表面上的,用语言嘲讽奚落,全部都真实的表现发泄出来,和白莲花的阴狠狡诈背后使坏相比,简直是又蠢又笨。
不过,人是复杂的,黎雪在女主面前是恶的一面,但在母亲和弟弟面前,却是个乖巧和懂事的女儿和姐姐。
因为原书中有一个情节让人印象深刻,结局处,白莲花指使人绑架女主,没想到黑衣人没找到女主,却碰到了小胖丁,在看到黑衣人想绑架弟弟时,她拼命护住,最后自己被人带走了。
不过最后虽然得救,但也因此受了重大的创伤,被人断了一条腿。
想到这里,心里又不禁害怕起来。
她必须得改变这个剧情,其他人如何她管不了,也没那个胆子去管,她只想让自己好好活着!
还有小胖丁和赵琴,于情于理她也得护住,这两人在书中并没有做错什么,不该被她连累。
其实在看书的时候,她并不喜欢“黎雪”这个角色,但她无法选择,如今换做自己,她只能自私的活下去!
后背上的小胖丁很喜欢这个游戏,咯咯笑不停,嘴里还喊着,“姐姐快点!”
“驾!驾!驾!”
赵琴看了担心,“跑慢点,别摔着了!”
“怎么这么有劲儿?读书可没见你这么用功?”
心里还记着她上次月考的事。
黎雪噘嘴,故作不耐烦的道:“知道啦,知道啦!”
也就在这时,门口那里突然走进来一个人。
高高瘦瘦,逆着光而来。
“臻臻,你要减肥了!”
黎雪微喘着气吐槽,刚打个弯,恰好与进来的人迎面对上。
男生个子很高,应该有一米八了,看着他需要仰起头来,面容稍微有些青涩,但难掩那过于精致的眉眼。
是陆凉!
黎雪身体一僵,然后装作不在意的样子移开视线,也没继续跑了,而是直接背着弟弟去了沙发那里。
这是她半个月来见到陆凉的第三次!
陆凉是陆爸的私生子,陆爸当年虽然忍气娶了女主她妈,但并不心甘情愿,为了报复她妈,直接在外面包养了个年轻漂亮的女人,那女人心大,瞒着陆爸私自生了个男孩,但陆爸对她并没有多少感情,知道她心怀不轨,后来用钱打发了人。
孩子虽然要了,但也没放在身边养着,而是从小就送去了寄宿学校,几乎没怎么见过面。
上辈子这个男孩后来也回到陆家了,不过女主并不喜欢他,但女主没想到的是,在她死之前,唯一来看她的却是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
于是,不知道是为了报恩还是为了和“黎雪”母女作对,女主这次将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早点接回了陆家。
而炮灰“黎雪”就是栽在了这个弟弟手上!
虽然喜欢女主的男配们都讨厌“黎雪”,但真正对她下手的只有陆凉。
表面上乖巧懂事,但最心狠手辣的也是他,很多欺负女主的女配们,可以说都是落在他手里。
这本书是典型的玛丽苏文,除了正宫男主外,还有一群俊美优秀的男配环绕在女主身边,默默守护和爱慕着女主,这些男人各有千秋,相比较于优雅隽秀的贵公子男主,里面关于男配陆凉的外貌描写却笔墨不多。
大部分都是从女主视角来看,但提到的都是乖巧懂事的字眼,看得出他是个安静、不出风头的人。
作为读者,越到后面,他们越却品出了一番其他的味道,陆凉应该是喜欢自己亲姐姐的!
但这感情很复杂,恋慕、感激、崇拜等多种情感杂糅在一起。
陆凉之所以回到陆家,也是因为他所就读的学校爆发出领导作风的丑闻,两辈子都是一个原因,但这辈子因为有了女主的插手,使他提前回到陆家。
书中关于这些并没多写,但从只字片语中也能猜到陆凉恐怕是受害者之一,也因此他只对女主敞开心扉,将她视为救赎自己的光!
他和“黎雪”其实有些相似,在姐姐面前温顺无比,是个好弟弟,但在别人面前,几乎可以说是心狠手辣毫不留情。
这样一个人,虽然猜到他长相不差,但看书的时候,脑海中更容易想到是个外表阴郁安静、善于掩藏情绪、俊俏却低调的男孩。
但真正看到时,才发现一点都不一样!
故作不经意的用视线打量他,最先入眼的是抹张扬的颜色。
他好像很喜欢穿红色的衣服,宽松的体恤,身前是几个硕大的英文字母,这个颜色确实很衬他,既有少年特有的鲜活,又与他那身清冷内敛的气质相得益彰。
鲜红的体恤下是黑色的长裤,裤子有点短,不到脚踝,露出半截纤细白净的皮肤,简单的装扮,散发着蓬勃肆意的朝气,又似夏日湖面泛起的涟漪。
他的相貌格外出众,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应该要属那双眼睛了,有点像午后睡醒的猫懒散的睁开眼,轮廓优美,瞳孔黑黑亮亮,里面仿佛有光,又似沁着水,雾里看花醉人不休。
看人的时候眼尾处会微微上挑,仿佛新月勾住了满天星光,但平时总是喜欢耷拉下来,一副漫不经心的慵懒随意。
他的皮肤极白,不是那种健康红润的白,而是有点惨白、冷白,与他那劲瘦修长的身形而言,更凭添几分朦胧病态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