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重生穿越 > ccp71nl7b2a79e > 第54章
“看我做什么?瞧不起我?”姜皖站在姜鹤年的身后,对于林道:“我是输给你,又不是输给全天下的男人。”
于林倒是有些羡慕她,他看向姜皖与姜鹤年之间的距离,公主能亲近地伴在主子的身侧,而他却不能触碰,主子对他好也让他变得古怪,怪得不像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一口气吞不下也吐不出,还抽疼了他嘴上的伤口。
“卿若是日日挂彩而归,孤这东宫的药膏可就要不够用了。”姜鹤年道,他看了于林一小会儿,在他低头沉默的时候。
这军营几月倒是让于林变得更加刚毅了,和他十四岁入东宫时截然不同,一样脸上挂了彩,但他现在把这当成了功勋荣耀。
于林嘴角破了一块,额头上还有碰过拳头的淤青,但他来时特意整理了发冠衣袍,回道:“臣,会尽量避免争端。”
姜鹤年没有深究此事:“孤还听说你在营中驯服了一匹烈马。”
“是。”于林见姜鹤年提及,面露喜色:“那匹马日后都属于臣,是臣争来的。”
姜鹤年笑了:“做得好。”
闻之,于林已经翘起了嘴角,他那喜悦的心思从未隐藏过,但他肚子里却有个无底洞,让他耿耿于怀,只是欣赏,他觉得不够。

于林入军营三年,为的大概就是这一刻。
姜武二十三年,北牧人夜袭边关压阙堡,战事告急,他被任命为都尉随大军出征,总帅是王氏老将军,建功立业是年轻人的主场,战争也是,这次出征不仅关乎两国,还关乎姜朝将领的更替,他野心勃勃,誓要在战场上闯出一番事业,不仅是为了不辜负东宫主子的期望,更是为了他自己。
临行前,他没有如愿见到姜鹤年,他在东宫院中只看见了一具为他准备的铠甲。
他骑着自己驯服的烈马,头戴银宝盔,腰间操着利剑,在军阵中跟在主帅身后。
“大王在墙上送行。”同行将领喊道。
于林听到了提醒,他立即回头看向城墙,他如愿了,姜鹤年就站在姜王身旁。
崇武营多青年子弟,个个血气方刚,这出行的气势扬眉吐气,握着缰绳,内心紧张又畅快。
姜鹤年看着马背上的青年,他入东宫时才只是个少年郎,爪子不够锋利又沉默寡言,身体也不够强壮,除了肌肉就是骨头,还带着满手的茧子。
如今,他骑在马背上,身形挺拔,眉眼锋利,已然是长成了。
姜鹤年看着他远行,叹出一口气,只是他身边少了一个人,东宫就显得更加冷清了。
三月,崇武营顺利与压阙堡的守军会师。
七月,东宫就收到了捷报。
姜朝两万兵马对阵北牧三万骑兵,首胜!于林在阵前斩敌一百一十人。
他在边疆每两月都会给姜鹤年寄来一封自己手写的书信。
黄皮纸包着的,只有短短一句。
君安,甚念
只是短短四字,姜鹤年却能从看出许多,身上有伤或是又立了军功,他的雀跃他的情绪都在这些笔法中,于林的字是在他眼皮子底下练出来的。
姜鹤年督促前朝,粮草军备都准确无误地运往边疆,阵后有东宫监管,边疆的姜军无后顾之忧。
十月,边疆再传捷报,不过也同时于林被扣押听审,他不听主帅军令,在重兵粮草还没有抵达的时候,自己带兵奇袭北牧粮仓,一把火将姜朝的劣势烧成了优势。
违抗军令,该罚,重创敌军,当赏。
姜鹤年为此在朝堂上应付了那些喋喋不休的王氏朝臣,东宫力挺于林,他在朝上说:“用人则不疑,少年人的血性正是战场上的搏杀之气,王将军为朝廷鞠躬尽瘁,如今老矣,自然不能面面俱到,他有前辈之心自然不会阻碍年轻人勇举,于卿之功,当赏。”
能在敌人优势的情况下,博弈出对方粮草的位置并快准狠出击,正是只有新兵的冲劲儿才能做出的事,朝廷需要这样的后起之秀。
“传孤旨。”姜王道,“提拔于林为校尉。”
只可惜,远在一方的于林未能听见京城那些为自己说话的声音,一道圣旨发到边疆,他顺利升官。
于林奔赴战场已接近一载。
京都落雪了,边疆只会更早,冷得能冻住风沙。
姜鹤年身上裹着狐裘,手中抱着暖炉,驱散了下人,静静地坐在檐下看雪,如他四岁年纪时一般,捷报的书信还放在身侧,昭平公主走进来,她默默拿起书信看了好几眼。
“阿兄,他可真是胆大包天!竟然敢半夜时分偷袭狼群的尾巴,最后全身而退。”姜皖道:“拿着自己脑袋争功名,我都有些佩服他了。”
姜鹤年呼出一口气,看着檐上结的冰柱,“他太大胆,倒让我胆小了”
姜皖闻声,一惊,她说道:“阿兄你并不高兴。”
姜鹤年回曰:“我高兴。”
但姜皖脸上忧愁外显:“可是阿兄,你此时在担心什么呢?是人么?是他么?”她说,“阿兄,你都不看那棵桃木了。”
姜鹤年的视线正看向那片落雪的天,那薄薄落下的雪飘进他眼眸里,一愣,他脸上竟也有些诧异。
姜皖说:
“我总是不知道阿兄在看什么,但现在好像明白了一些,是他让你变了,阿兄可是在想他?”
姜鹤年收回视线,拢了拢身上的裘衣,“有些不习惯了。”
他身后少了一个人,那是青涩又大胆的一个影子,那是一颗懂他的心,这些年,于林总是在他身边揣摩他,试图了解他。
于林心思不够深,他的情绪时常表现在脸上,他的得意和困扰全都被姜鹤年看在眼里,他并不为此觉得于林狂妄自大,事实是,他仿佛真的被于林看懂了。
于林眼神如炬,他给出的答案总是自信又符合姜鹤年的预期。
姜皖贴身坐在姜鹤年的身旁,将头枕在了他的膝盖上,她说:“阿兄,我有时做梦都在害怕,就怕哪一天阿兄变成天上的神仙飞走了,谁也不要了。”
“小皖,可是信了赵公的预言?”姜鹤年低头看她,只是轻笑着抚摸着她的头顶,就和幼时一样。
赵阴阳顶着姜王的龙威放言,双龙争霸,姜鹤年是为断首龙。
“我呸!”姜皖顿时气愤,“有我在,王位就只有阿兄一人能坐,谁要想害阿兄,我就先剁了他的脑袋!”她抬起头,眼神坚毅地说:“阿兄,我也想从军!我不想通过的嫁人的方式帮阿兄笼络能臣,我想靠自己,用我的手段,我自己就要做阿兄手下的能臣!”
姜鹤年弯着唇,只轻叹说:“战事快停歇了。”
那一场仗,打了三年。
姜朝的兵马成功将北牧人赶出了边境,北牧决定派遣使臣求和,主帅带着崇武营的人也班师回朝。
于林在战场待了三年,再回到京都时,已经不是那个手在殿外的小小近卫,他入皇宫先随主帅面见王上,按军功,他被姜王亲封了飞羽将军,他看见了姜鹤年,他的主子,正站在帝王身旁,在笑。
于林拒绝姜王赏赐给他一座将军府,他将自己得来的银两都献给国库,只说:“臣想,东宫应当还有臣的一席之地。”
他在朝中向东宫献忠,为官者都知道这是明智之举,但只有他于林自己知道,这就是他想要的。
于林已经习惯了战场,生死间交战令人胆寒,他也曾在尸山中生畏,有人为君,有人为将,他想青史留名,在他违抗军令之后,险些被斩首,所幸他有东宫腰牌,以太子威名留得听圣旨的时间。
“臣,见过主子。”那日,他身上的甲胄还未卸去,头顶的宝盔盖住了他的头发,只露出一张冷硬的脸庞,边疆的风沙让他黑了一些,可五官却变得硬郎锋利,浓深的眉,深邃的眼睛,是个意气风发的神勇将军,那刀上一旦沾血,他身上的血腥气就抹不去了。
他连声音也变了,跟细沙磨过,沉稳扰人。
“卿,瘦了些,却也更高了。”姜鹤年的手扶在他冷冰冰的铠甲上,他看向自己时,目光变得萧索,但瞻仰热诚却不减当年。
姜鹤年不厌恶他身上的气味,能全须全尾的回到东宫,他很高兴。
“主子也变了。”于林凝视着姜鹤年,二十有几的年纪,相貌声音皆已成熟,他更像是画卷里的神仙,眉眼一瞥一蹙,都好生清冷像隔了一道万米高的城墙,主子的身形依然比他要高,但二人已经接近平视的距离。
姜鹤年笑着,他吐出一口气,“已经三年了。”
“随孤回宫罢。”
于林沉默地跟在姜鹤年的身后,战场的习惯让他行走间也会握紧腰侧悬挂的利剑,他像是一只归巢的鹰,落回自己曾经的位置上。
他在军中有了自己的地位,将士信服他,愿听他号令,这三年厮杀也有了生死之交,再回来,他看向那院子,这里一切的布置都未曾变过。
姜鹤年在东宫为他设宴,叫下人取了酒,只有他,主子,还有公主三人。
他在边疆时,那里的冬天很冷,冷得需要酒来暖身提神,燃了把火儿,大老爷们坐一块儿,那些人其中有的孩子都有膝盖高了,美妻幼儿在家中等待他们归乡,只是能领着军功回来者却是少数,他时常和死亡擦肩而过,受过严重的伤。
在他疼痛之际,会更加想念姜鹤年。
班师回朝时,弟兄们都羡慕他,说他马上威风,没准都能做驸马,这一句话把他的心思也勾了出来,他不想做驸马,他想要的人是太子,那夜他饮酒八大碗,他兴许是疯了,才会生出这样的念头。
于林不敢在姜鹤年面前饮酒醉,姜鹤年也只饮了小小一口。
于林挑挑拣拣说了一些边疆的事,他从没有在信中提及过,如今面对面说出来,反而生动有趣,能引得姜鹤年开怀大笑。
酒碗触碰在一起,于林盯着姜鹤年,看着他,没饮酒就觉得喉间辛辣,他仿佛从未如此畅快过,瞧见姜鹤年被酒气熏得微微发红的脸,他就被这样吸引着,难以移开眼。
半月后,北牧使臣入京,对方面见姜王,是为求和,提出的条件是求娶昭平公主,让公主嫁给北牧君王。
可笑。
于林位于武将中,轻蔑地看着那北牧使臣,姜鹤年站在群臣前,当使臣说出诉求时,他看着姜鹤年的眼神一点点冷了下去,尽管他嘴角平平脸色毫无情绪,北牧人果真猖狂至极,于林只恨不得拔出宝剑,让他血溅当场。
和亲可以休战使得双方修养生息,还能开通商道,北牧能熬过严寒的冬天,姜王并没有立即回绝,这个提议有可取之处。
姜皖已经二十四岁,至今未婚配,若不是姜鹤年一直在其中斡旋,她大概已经被许配给了去年的科考状元。
姜王在十四岁给她赐了昭平的称号,也建了公主府,但她自出生起便养在东宫,宫人都说姜王不喜公主,但太子宠爱公主,金枝玉叶已长成,注定要为王室作出牺牲。
“要把我嫁给北牧王?那可是个五十岁的老头!”公主得知消息,自然大怒,“公主享了福,王子就没有么?怎的不将那姜礼许配给北牧的公主呢?”
东宫的下人已经退下,她怎么骂都成,姜鹤年提起衣袖,给她倒了一盏茶。
“阿兄”姜皖骂了许久,骂着到最后她自己的气势也弱了,她苦闷发问:“我怎的生来是个公主呢?”
“卿以为,我朝与北牧再战会如何?”姜鹤年未曾劝解公主,转头问话于林。
如果说,姜鹤年有什么逆鳞,那昭平公主便是其中之一,于林深知,以姜鹤年的性子断然不会让公主和亲,所以,当姜鹤年问出这句时,他心中已有答案。
于林嗤笑一声:“北牧蛮夷,自然不敌我姜朝战士,只凭朝中现有兵力,臣也能将他们驱逐回草原。”
“卿有能为之,孤信之。”姜鹤年握着茶盏,他沉着眼盯着盏中摇晃的茶水,说道:“小皖,你不是想去战场么?那阿兄就为你做主一次。”
“可父王”
“孤知道该如何做。”姜鹤年稳重的声音叫人心安,“丞相几日前,要献一把宝剑与孤,竖日夜宴中,他会呈于孤,小皖,替孤握稳它。”
历朝历代,没有哪个太子敢与丞相给帝王设局的,轻则废黜太子之位,重则死罪,但是姜鹤年堂而皇之地做了。
宫中举办夜宴迎接使臣,姜王也会在这宴中下达旨意,姜鹤年不能赌他爱女之心胜过君主的冷血。
当夜,丞相念了祝词,就叫下人为递上了一把宝剑,此剑名曰:霸王。
这是把上过战场的剑,姜鹤年能看见剑身上凶猛的血煞之气。
群臣皆知姜太子并不擅武,赠剑不过是助君威,谁知姜太子一抬手,起身的成了昭平公主。
“昭平听闻北牧王年轻时擅骑射,能猎狼王。”姜皖起身,她站在宴席中央,伸手握住剑柄,这千金铁竟被她举了起来!
“昭平!”姜王立即呵止一声。
“父王,母后是将门之女,她未曾嫁与父王之前,替父从军就得了中郎将的位置,母后英勇无双,只有嫁与父王才不辱她的英名。”姜皖手持霸王剑,走到了使臣面前,“我昭平自然也要做母后这般英勇之人,而那北牧君王暮年老矣,不配做我昭平的夫君!”
使臣听了这亵君之言,大怒,可不等他发怒,姜皖猛然提剑,直接朝使臣刺去,众人始料未及,霸王剑已刺穿使臣脖颈,血溅三尺命丧当场!
姜鹤年随即站起,问曰:“我朝再战,可有利剑乎?”
姜皖吞咽了一口气,她站在尸首旁,肮脏的蛮夷之血溅了她半身,这是她一次杀人,举剑的手抖了抖,却很快挺直腰背,怒喊出来:“昭平请战!”
“放肆!”姜王勃然大怒,他从宝座上站起,群臣立即伏身叩首,他赤红着眼,手指姜皖,却迟迟没有落下重言。
老臣仿佛从姜皖身上看见了先皇后的身影,姜王亦然,他怒火待发,这时,于林也于席中踏出:“臣请战!臣愿领帅出征!讨伐北牧!”
“臣请战!”
“王上!当战!”宴席中,几乎有一半的臣子出头请命。
使臣已死,自没有和议之说,只是姜皖此举触怒君威。
“昭平杀得妙,北牧狼子野心,战败却还想从我朝索取一位公主,”姜鹤年冷声道:“若不让北牧蛮夷付出代价,岂不是让牺牲的将帅英魂寒心?”
姜王哪里不知道这是姜鹤年做的局,那些臣子都是姜鹤年这些年招揽的幕僚,他凝视着姜鹤年,看着这个自己一手培养的孩子,仿佛卸了力气,倒回宝座之上,他叹道:
“我儿,你长大了。”
太子逼战,姜王未做出惩处,王氏老将主和,他便下旨叫飞羽将军于林挂帅,昭平公主接剑替兄奔赴边疆,他们会在宴杀使臣的消息传到北牧的同时,带军聚集在压阙堡。
这是姜鹤年料想中的结果,触怒君威乃是大罪,但是他了解自己的父王,朝中有一半臣子信服他,这是姜王一直希望从他身上看见的储君的威望,其二,父王不希望在他的推动下让于林一人手握重兵,而姜皖入军部恰好可以分解于林手中可能握着的军权。
姜鹤年给了他一个满意的答案。
次日,于林便又要整装回归战场,他回京也才一月的时间,可他却说边疆和东宫都是他的归宿。
于林甲胄坠地,铿锵一声,跪下向他郑重许诺:“臣,会护公主周全,主子可以安心。”
姜鹤年从未有怀疑过他的忠心。
“你起来。”姜鹤年说,“孤希望不只有昭平,还有你,你是主帅,自然以自己,以姜军为重。”
他握住了于林的手,“孤如今最在意,最信任之人都上了战场,卿与小皖,孤谁都不想失去。”
“这是孤为卿准备的东西。”
于林发热的手心中被塞了一样东西,他一看清,顿时瞪大了双眼是虎符!
“主子?”于林猛然抬头,他惊诧,却看见姜鹤年眼中的忧思化为实质。
“你有此符,哪怕没有王上旨意,也能调动三军。”姜鹤年在他耳畔轻声低语,“你且收好,此事只有你与孤二人能知。”
这虎符捏在他的手心里,于林直接变成了一个哑巴,他无法发出声音,心却在狂跳,深秋,风正透过铠甲侵蚀着他的旧伤,而他的血液却难以阻挡的开始膨胀燃烧,青筋在他手背上蹦显,和他在战场上杀敌时一样忘我兴奋
“孤,会等你们平安归来。”
于林在他发昏发热的脑子里,只听见了这一句。
第75章
姜鹤年(五)
于林是醉了酒的傻子,他
姜军驻扎在压阙堡十里开外的荒原,
姜旗是红帜金龙,插在黄土上,举在骑兵手中,
马蹄齐齐踏过黄沙,在掀起的尘沙里,那面旗帜飘得像是红潮热浪,一阵阵儿在翻涌。
那里的夜晚像是深冬,而北牧蛮夷总会挑选在夜间的时候突袭,他们是狡诈又凶狠的狼,在草原上长大的人天生会骑烈马,北牧是皇城脚下一根刺,姜军想要日后太平就得彻底拔掉他们的牙齿,
歼灭蛮夷骑兵,要在草原的夜晚胜过狼群,他们会先饮两口酒,再提刀上阵。
姜皖也学会了喝酒,军营并不待见一位公主,刀尖上没有金枝玉叶,她学着他们的豪迈,靠斩下的人头征服那群汉子,她与新兵并无不同,
在人海中,只凭战场上的喧嚣声就叫她胆寒,
黄沙吹得她嘴唇干裂,眼睛刺痛。
两军交锋如潮水一样互相冲击,只有身在其中时才能深刻感受到自己的渺小。刀枪剑戟这些都是要人命的东西,你会亲眼见证,
它是如何刺穿同胞的内脏,姜军战士又是如何倒下,死亡会让她感到恐惧,但更多的是仇恨激发的愤怒,她自愿被这股愤怒占据她的身体,这样在她挥舞霸王剑的时候,就不会因为血腥的恶臭而变得手抖。
她受了伤,在刀往身上割开一道口子时,这些疼痛反而刺激出不一样的狠劲儿。
第一场仗后,她坐在火堆旁给胳膊止了血,就坐在黄土上,于林给她递了一小壶酒,坐下来问她:“怕么?”
“怕,是坐在这里,冷静下来的时候才会觉得怕。”她说,“在战场上,我早就昏了头,可没时间害怕。”
“你身上也有伤。”姜皖抛给他两样东西,“止血膏和金疮药,东宫里带出来的好东西,你留着用吧,我知道你每月都会给阿兄写信,可你受了伤,我阿兄看出来也会忧虑。”
“你也不必再叫人贴身护我,我不愿谁为我而死,若我死了,阿兄定然会为我伤怀,但他更会为我骄傲。”姜皖笑了,“只要立下的军功够多,在史书上留一笔墨,死在边疆又何妨?你很厉害,但我总会赶上你的。”
昭平公主,她是宫廷里的女人,但在战场上的她杀敌时的嘶吼声不低于任何一个男人,有些人,天生就属于战场,生死令人恐惧又令人振奋,他们手中握着的刀剑便是惺惺相惜的老友。
他们赢过,有很多次,即便是险胜,但蛮夷的伤亡总是比他们惨烈。
边疆鲜少有雨,一旦有雨,马蹄就容易陷进泥沙里,这意味着两军会在此时休战。
于林已经定好接下来的用兵战略,但在众人离去时,他站起身,“不论官阶,凡读过书的,都可留下来。”
他一说,可有不少新兵涌进来,将士们挤在席间,抬头一看,飞羽将军正静静地端坐着,手中紧紧扣着宝剑,眼神犀利,手指却不停拨弄着剑穗。
于林手下能文能武者稀少,他淡漠深沉的目光掷向席中的生面孔,说道:“我有一问,谁若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我得来的半只羊就赏给谁。”
在这里,羊肉可比金子还来的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