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着红土城从那家人阳台上偷到的餐布。
美极了。
迷迷糊糊中,连钊诚被忽然的响声惊醒。
睡梦中,南茜被刺耳的救护车警笛惊醒,五分钟后,科恩叔叔敲开南茜的房间门。
科恩叔叔去了医院,按照科恩叔叔要求的那样,南茜打开小主人的房间门,摊开的红色液体映在乳白色的地板上,触目惊心,一边是被打破的琉璃饰品碎片。
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
五分钟后,小主人的房间恢复到往日纤尘不染的模样。
日出时分,这座位于半山腰的住宅和往日一般无异,工人佣人们各自忙碌手头上的事情,只有负责健身房器械的维护工说他今天早上似乎听到救护车的声音。
这栋住宅只有她和科恩叔叔知道这个天蒙蒙亮的清晨曾经发生过什么。
两天后,南茜看到小主人出现在餐桌上,除了脸色略微苍白外那张脸和往日一样英俊。
===第160节===
目光偷偷从小主人英俊的脸移到小主人的手腕上,小主人穿的毛衣袖口很长。
次日,小主人去了伦敦。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小主人延续着之前的生活模式,两个周末回一趟家,做完工作后陪爷爷聊天,也在花园邀请朋友聚餐。
只不过,现在出现在花园的客人已经不是从前那些客人了,从前的客人就有薇安;有尖嗓门的琳达;有安德鲁和他的卡特表兄。
现在的都是新面孔,一些经常出现在财经杂志上的面孔。
小主人也是经常出现在财经杂志上的面孔之一,即使小主人的生活已经够低调了,可八卦媒体们丝毫没有想放过他的意思,他们比小主人的亲人还关心小主人的情感生活,哪怕他在公共场合和年轻女性停下脚步打招呼都会被拿出来大做文章。
在小主人的异性朋友中,就数那位身材瘦小的东方女孩最受关注。
小主人和那位东方女孩被人们无限看好,小主人和那位东方女孩一起做慈善屡次见报,那些记者们大呼:那两人配合默契,他们有共同的爱好。
但在几次定额的镜头中,都是那女孩在看小主人,小主人一副压根忘了身边存在一个人的样子。
南茜把这个想法告诉和她要好的网友,网友说那是因为她戴着有色眼镜,如果那东方女孩换成薇安,你肯定就不会那么想了。
朋友们都知道她和薇安有很好的交情,这话似乎有点道理,再去看小主人和那位东方女孩时,南茜觉得媒体们说的也没多夸张。
不过,南茜还是喜欢薇安。
不,应该是林馥蓁,薇安已经成为过去式了,再说了——
“我叫林馥蓁。”这是薇安想对世界说的话。
又薇安了,这不能怪她啊,南茜中文字没认识几个。
对于南茜来说,不管是林馥蓁还是薇安都是同一个人,她很喜欢的一个人。
偶尔,南茜想薇安了就会戴上薇安送她的耳环。
四月上旬周末下午,四点半左右,南茜在忙晚上聚会的事情。
这次小主人请的是他伦敦来的朋友,小主人正在和他的伦敦朋友们聊天,从草坪处传来时低时高的笑声,其中就数小主人笑时的嗓音最为迷人,浅浅的,夹着暖暖地中海海风好比是口中含着薄荷糖。
逐渐,小主人的笑声消失不见,逐渐的,在眼睛还没发现之前手先于眼睛,下意识间触摸了一下耳朵。
手还没从耳朵垂落,南茜就触到那束目光。
小主人站在距离她三步左右的所在看着她,确切一点来说,是在看着她的耳朵。
糟糕,她忘了摘下薇安送她的耳环。
放下手头上的活,南茜来到小主人的面前,解释到这是薇安送给她的,不是她偷的。
小主人似乎没把她的话听进去。
她是科恩叔叔介绍到这里工作的,她可不能让科恩叔叔遭受质疑,于是南茜把近阶段她和薇安之间发生的事□□无巨细说给小主人听。
当然,她隐藏了三月初深夜把薇安带到连老先生房间的事情,这是她和薇安之间的秘密。
末了,南茜补充一句“我猜,薇安是因为我那天早上陪她看日出而特地送我耳环的。”
小主人一直处于发呆的状态。
觉得自己没必要继续待下去,脚也就刚倒退一步,小主人就叫住了她。
南茜带着小主人来到那天早上她和薇安一起看日出的长椅。
坐在长椅上,南茜再次把那天发生在长椅上的事情说了一遍,从日期到薇安当时的表情,自然,少不那前来还外套的东方女孩找上门来的事情。
在她说这些话时,小主人自始至终都垂着头。
最后,小主人问南茜,那天早上她看起来就像是幽灵吗?
“是的。”南茜轻声回答。
南茜离开时,小主人还坐在长椅上,垂着头,很孤独的模样。
十五分钟后,聚会被取消。
半个钟头后,常常会躲起来偷看小主人的艾玛说小主人把他的伦敦朋友丢在家里,独自一人开车出去了。
“衣服一看就是特意换的,帅极了,一看就知道是为某个姑娘准备的。”艾玛语气十拿九稳。
手拿着棒球棒,刚刚佣人告诉琳达连嘉澍找她,就在公寓门口,问琳达手中的棒球棒用来做什么呢?
回答:棒球棒是用来砸坏连嘉澍的漂亮跑车的。
再怎么说,她也是林最为信任的朋友。
近阶段,琳达关注连嘉澍的一举一动,哪怕报纸或者是任意一家门户网站都没有关于连嘉澍在公共场合失态,或者在某个酒吧喝得醉醺醺的新闻,飙车闯红灯亦然没有,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林的事情对于连嘉澍来说似乎没什么影响。
这让琳达大为恼火。
她家里还有连嘉澍和林馥蓁的结婚录影带呢,她信誓旦旦和林保证,连嘉澍有一天会找到她,求她把结婚录影带给他。
电子门缓缓打开。
连嘉澍斜靠在车上,姿态惹人好感。
如果不是因为林的话,琳达想必已经扑了上去。
一步步往连嘉澍走去。
嗯哼,衣服是她喜欢的,鞋子是她钟情的,发型是她所爱慕的,嘴角处淡淡的笑意是她所迷恋的。
这位漂亮的东方男孩这是想干什么?!
握紧手中的棒球棒,在心里提醒自己,她是林信任的朋友。
车款式也是她喜欢的。
是她喜欢的又怎么样?
朝连嘉澍竖起中指,棒球棒往着挡风玻璃。
“砰——”的一声,声音美妙。
一下自然不够。
精疲力尽,棒球棒往一边一丢,手搁在连嘉澍肩膀上,问:好了,可以说了。
穿着她喜欢款式的衣服,开着她喜欢款式的车,意图已经很明显了,这真是一个阴谋家。,阴谋家们擅长于投其所好。
他安静瞅着她。
举手,琳达老老实实:“我不知道林在哪里。”
他垂下眼眸,眼睫毛好看极了。
真要命。
“我发誓,我真的不知道……”
“能陪我谈谈她吗?这个晚上,我需要找个人和我谈谈她。”
这……这才是最致命的。
琳达和连嘉澍去了一家海滨酒吧,找了一个靠近海的座位,琳达包里放着连嘉澍和林馥蓁的结婚录影带。
坐在靠海位置,他们开始言论起了一个人来,从她那副土气的眼镜开始谈起,啤酒杯越换越大,连嘉澍唠叨起了一个他在柏林一家医院遇到的一个女人,那女人把车撞到树上了,连嘉澍一再强调那是一个笨女人。
“她看起来丑死了,穿着老土的套装,手机一直在响,吵死了。”说这话的人状若癫狂。
趁着几分醉意,他们开始说起这个人的不是来,琳达也就插嘴几句,他就拍桌子摔酒杯:“不许说她的不是。”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先开口说这个人不是的人是他。
趁没醉成一滩烂泥,琳达拿出那卷录影带。
把录音带推到连嘉澍面前,她和他说yann,林有一句话让我转告你。
让他把耳朵附上来,她努力模仿着林馥蓁当天说话的语气,低低说出:
“嘉澍,比你从婚礼离开更可怕的是,我知道,我知道你会离开。”
琳达终于把这句话送到应该听到它的人的耳朵里了。
连嘉澍离开酒吧时把椅子碰倒了,碰倒椅子,几步之后又撞上了一个人,那个被撞上的人不生气,倒是连嘉澍生气了,他把那个人痛骂一顿。
次日黄昏,琳达如愿看到她想看到的花边新闻:连氏企业首席执行官因涉嫌酒吧斗殴被拘留两个小时。
二零零一年四月,人们盼望了一年的“四月惊奇”如期而至。
四月最后一天,enso网以现场录像形式披露了法国多名政府高官涉入毒品交易案件。
在现场录像里,平日西装革履的法国政府官员们戴着棒球帽和毒贩们勾肩搭背,现场录像背景为法国和摩纳哥交界处最为臭名昭著的区域,夜幕降临,这个区域若干所在热闹得就像是一个菜市场,随处可以看到毒贩和中间商们讨价还价。
伴随enso网公布的多份现场录像,法国政府出动大量警力重型武器对这处区域进行围剿,四十八小时后,一百多名毒贩被抓捕归案,被缴获的毒品数量让人瞠目结舌,警方还捣毁了毒贩们设立在这个区域的军火库。
第四天,大型挖掘机拆掉这个区域的铁丝网。
在挖掘铁丝网围墙中他们发现三具被挖掉眼珠的尸体,这三具尸体全部为男性,其中一具尸体被割去双唇。
五月中,伴随多名涉嫌该区贩毒的政府官员被逮捕归案,四月惊奇落幕。
和“四月惊奇”一起落幕的还有enso网。
五月最后一个深夜,enso网持有人以现场录音形式留下这么一段话:
二零一一年的“四月惊奇”献给在我生命中一位特殊的朋友。
为了纪念这位特殊的朋友,enso网宣布永久关闭。
二零一一年的“四月惊奇”成为绝唱。
蔚蓝海岸区六月迎来旅游旺季,屋檐下,谁家的风铃叮叮当当响个不停,窗台上,红色海棠花一如既往绚烂得就像一簇簇火焰。
妙龄女郎把行李箱拖上石头切成的台阶。
打开门,行李一搁,迫不及待打开窗。
面朝大海,深深呼出一口气。
睁开眼睛——
呵,远处深深浅浅的蔚蓝色就像是男孩子们爱穿的蓝色衬衫。
作者有话要说: 要着这个阶段的小画眉小法兰西说再见了,这应该是我理想中可以约好靠在马路旁边,以不可一世的姿态嘲笑这个世界的男孩女孩,有些的中二,但毫无违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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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那张有不少妞说看不懂,其实,后面都是澍的臆想,大家听过薛定谔的猫没有,一种理论,一名叫做薛定谔的科学家把一只猫放进纸箱里,在那个纸箱没打开之前,没人知道那只猫是死是活,这样在纸箱没被打开之前纸箱里的结果猫是死是活各自占据百分之五十,澍在那一刻等同于在即将打开纸箱的那一刻,他不知道接下来结果,唯有那样用一种决心来让结果变好,他深信小画眉会没事,所以,是小画眉不要害怕,小画眉晚安。
===第161节===
在西方把灵魂交付给魔鬼类似一种仪式,一种泯灭自己的仪式,那也是他所能做到的,即使知道时间不能倒流了,但他还是想以那样的方式去博回,这个世界,有些人表达情感并不是存在于那句简单的“我爱你。”【不造这么说大家懂不懂,不懂的话没关系,以后也许就懂了,当懂得越多一些东西就越浅显。】
☆、穿过骨头抚摸你的脸(番外)
时间,
二零一二年七中旬,事发地,巴黎,人物,童磊。
以下由童磊口述:
我叫童磊,出生于一九八五年,
华裔,
祖籍潮汕,
从小伦敦长大,
十五岁被确诊患有中度社交恐惧症。
在医生的建议下,我成为一名志愿者,在十五岁到二十岁期间我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通过参加公益活动我结识了很多朋友。
二十岁,外人眼中的我是一个乐观开朗的阳光男孩,
换言之,
我摆脱了社交恐惧症这个标签,
即使我的家人已经不需要为我的健康担心,
但参加公益活动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二零一零年,二十五岁的我成为伦敦一家公益机构的正式员工。
二零一二年七月中旬的一个周三,我的上司派给我一个特殊的任务:找出一件外套。
关于这件外套的几个线索是:外套出现时间为二零一零年年中,
番茄色,外套后背印有diy图案,根据描述这个图案看起很像炸酱面。
说完一切,我的上司语气不无羡慕:你走运了。
因这趟任务我的银行户口多了十万欧元,
不管最终能不能找到那件外语,那十万欧都将归我,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我所就职的公益机构性质类似于物流中转站,专门负责对热心人士捐献的衣物进行分配处理,再送往世界各地。
那件外套的经手人是我,更有,我还穿过那件外套。
那天,同事的咖啡泼到我的衬衫,脱掉衬衫我随手拿起那件外套,直到下班,我才换回已经晾干的衬衫。
正因为这件外套,我认识了连嘉澍,一个你通过杂志电子媒体身边人的口述常常活跃在你周围,但你从来就不认为某一天能和他一起喝啤酒说心事的人物。
因为这类人不坐经济舱,不挤地铁,不坐公交不在快餐店吃饭。
为了我银行账号多出来的十万欧,七月中旬的第二个周末,我如约出现在希斯罗机场,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将陪同连嘉澍前往尼日尔和耶路撒冷。
根据输出记录再加上我的若干印象以及排除法,尼日尔和耶路撒冷是那件外套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
坦白说,要不是为了那十万欧,我是绝对不愿意去干这般无聊的事情。
这件事情被归结为无聊是因为,能找到那件外套是一种存在于口头上的机率,好比是一只垫底球队嚷嚷着我们能拿到联赛冠军。
每年,成吨成吨的物质被送往落后国家,那件衬衫只占据这成吨成吨物质中的零点零几公斤的重量。
不说重量就说层层叠叠的物资分配好了,往大卡车一塞,开往救济点,一大堆人等在那里,几分钟后物资被抢一空,那件外套最终有没有到达那些人手中不得而知,也许被忘在仓库里,也许卡车一路颠簸它被落在路上了,各种各样的可能都有。
好吧,即使那件外套最终到某个人手里,也不能保证这个人会珍爱它,下一批物资到了,旧的物资被丢进垃圾桶,迫不及待跑向救济站,看看有没有更合心意的东西。
所以,打从一开始,我就不相信能找到那件外套,但那十万欧让人眼馋。
在这个世界,有些人的气质与生俱来,如连嘉澍。
希斯罗机场,t恤配工装裤外加鸭舌帽黑框眼镜,再普通不过的打扮,但往那里一站,人头攒动的机场,眼睛第一时间就能捕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