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地方,沈兄呢?”
“我爹让我在翰林院待几年再看,你知道新科状元吗?他定了,也是翰林院。”
林清远不意外,翰林院是个好去处,只是现在摄政的是皇太后。
“他来了没有?”曹昭还没见过状元:“听说他出身不太好?”
沈厚山压低声音:“传喜的人去时,状元还在酒楼打下手。”
“那出身是真一般。”曹昭说完,想到自已旁边出身更一般,却闹的科举鸡犬不宁的人,立即闭嘴。
第005章
我念,你写
别苑后宅,花团锦簇,娇客们早已列席。
老夫人们带着儿媳聚在一起看戏。
小姐妹在花园扑蝶。
正堂主位上。
长公主牵着宋初语的手,语重心长:“你和皇上从小一起长大,该亲上加亲才是,太后偏偏……”
宋初语笑而不语,有本事,大点声音说。
她姑姑并不是皇上生母,太后嫁入皇家时,先皇已有五十,姑姑一生不曾生育。
“要我说你们最合适,如果你坚持,太后还不顺着你。”
皇上欲亲政,只想了一个求娶太后侄女的主意吗?一如既往的无用,难怪后来被齐王取而代之:“姐姐,您说什么呢,皇上一直拿初语当妹妹。”
长公主老脸尴尬:“你看看我,老了,老了。咦?外面怎么那么热闹?”
“回长公主,是前院的风筝落后院来了。”
在场的老夫人们笑了:“这些孩子们呀,一刻都等不了。”
长公主也笑着,松开宋初语的手:“都是你们年轻人喜欢玩的,快去看看可有喜欢的风筝,不用陪我们这些老骨头了。”
“长公主才不老。”
“就你嘴甜,难怪太后喜欢,我都喜欢。”
……
与前院一墙之隔的后院内,早已铺满了各式各样的风筝。
有的落在树梢上,有的落在花圃间,有的被丫鬟们捡起,整齐的放在石台上供人挑选。
这是秋霜宴的老节目——飞翼。
未婚男子将未落款的诗、画提在风筝上,风筝飞过高墙,供墙内未婚女子品读赏鉴。
女子可挑出喜欢的将手里的绢花别在风筝上,每位女子手里三朵绢花,得到绢花最多的风筝,可从花海别苑带走一盆花中之王。
这是男子的荣耀,也是女子的眼光。
宋初语的到来,让园中静了一瞬。
众女心中复杂,唯恐她挑中了自已欣赏的,又唯恐她挑不中自已欣赏的。
众所周知,安国郡主虽然自我张扬,但从小在太后身边长大,眼光绝对不俗,她若看不中岂不是显得自已都没眼光。
江筝跳脱的迎上来,手里的绢花只剩两朵:“郡主一路看过来,可有喜欢的?”
宋初语帮她摘下发丝上的花瓣:“都还好。”
“郡主,敷衍。”
“又有风筝过来了。”
……
曹昭一转眼就看不见林清远,吓得赶紧找过来:“你干什么,吓死我了。”看清他在的地方,也能理解。
地上的风筝多种多样,笔墨都是铺好的。
“走了,新科状元来了,我带你去看看。”
林清远不动了。
曹昭看看地上的东西,再看看他:“你不会——”顿时跳脚:“我不干!”
林清远将曹昭拎上前!“我念,你写。”
曹昭不,他的字丢人现眼。
林清远不介意,已经把他拖过去。
菊园门日突然一阵骚动。
一些人停了笔,议论声此起彼伏。
“是康睿。”
“他身边的是——易老先生?”
更多的
人停了笔,去迎易老。
曹昭想跑。
又被林清远‘请’回来。
曹昭苦啊:“林兄,状元都来了,我就是写也是凑数,再说,我的字真配不上你的诗。”
林清远坚持,却也看眼门日,此人他当然知道,或者说所有参加科举的人,他都研究过。
林清远收回目光,磨好墨把笔塞曹昭手里。
林清远念一句,曹昭苦哈哈的写一句,狗爬一般的字,还糊了一片。
康睿站在人群中,君子如玉,温文尔雅。
易老语重心长的看着他:“别总想着卷宗,多和同龄人交流交流。”老人家说完将得意门生交给至交的儿子走了。
“恭送易老。”
曹昭赶紧把最后几个字写完,脸都绿了。这下全上京城的女眷都知道他写字丑了。
“既然是新科状元,文采定然不俗。”人群中有人挑衅。
康睿好像没听出来,客气拱手:“不敢当。”
昌侯府蒋世子有些不悦,康睿是他带着的人。
说话的人毫不畏惧,谁还不是上京城的世家:“我等久慕康状元才华,不如作诗一首,让我等开开眼。”
蒋世子刚要开日。
康睿温和的上前一步:“在下献丑了。”
曹昭瞬间看林清远一眼,深觉自已小厮被别人的气度比下去了,看看人家,再看看自家以下犯上,穿的灰不垃圾的属下,简直没得比。
林清远神色淡淡:“看我干什么?墨干了吗?”
“我立即吹。”
林清远颔首,曹昭有一个优点,听话、识相。这也是他选中他的原因。
不远处,新的风筝早已铺好,笔墨都已经浸润。
周围围了一圈人。
林清远也走了过去。
康睿提起笔,犹走龙蛇,笔锋锐利:
零落已身不枯荣,
孤高临渊定寒霜。
不隐世外青绿处,
犹见江山锦满园。
“好!好字!“
“孤高临渊定寒霜!”
“不隐世外青绿处!”
“好诗!”
曹昭从人群中冒出头,生无可恋:我们是不是完了。
第006章
前夫的见解
林清远将他的头请回去:“你吹干了?”有功夫凑热闹。康睿如果没两把刷子能从那么多人中脱颖而出?
只是,他在诗词上的造诣似乎精进了不少。
蒋世子挑衅的看向燕世子:“不知燕公子是准备了诗还是画?”
“不劳蒋世子操心。”
“我是不操心,毕竟该操心的是康学土,不知道一会怎么把花王搬回去。”
周围一片笑声。
康睿慢慢放下笔,对四周的一切没什么感觉,高位坐久了,已经不习惯这样的热闹。
他记得,他是在去护国寺的路上,那段时间因为国务繁忙,很久没有去见安安,他连夜套了马车去见她。
睁开眼时,却被簇拥着告知中了状元。
简直荒谬,他的一生坦荡没有遗憾,亦不思少年。
可说到遗憾,康睿有一个,安安。
他那位老了老了跟他闹脾气的娘子。
虽然他实在无法沟通,但既然她介意,有些事,这辈子她永远不用知道了。
想到自家让人头疼的娘子,康睿又好气又想笑,一个秦莲秀而已,就闹的不可开交,当真是越活越回去。
谁家一大把年纪的当家主母像她一样,为个女人跟自家老爷闹成这样,就她被纵的无法无天。
尤其安安出家的那天,他气的头昏脑胀,险些吐血。
他待她哪点不好,何曾负过她,她闹脾气打杀了秦莲秀身边的管事嬷嬷,他说什么了!
结果,她丝毫不见他的真心!
康睿有时候真气她!
知道自已重生后,怄气的想着干脆不娶她,看谁还受得了她的脾气,谁家能这么纵着她的性子。
康睿想着想着便气的发笑,算了,始终是自已的娘子,虽然脾气大、又娇气,可最得他心,以后多教一教,好好开解,总会好的。
康睿将风筝放好,想着她应该没有来,她最讨厌参加这些宴会。
康睿脸色多了抹温柔,若知道他写诗给其她女子看,又要闹了。
……
“哎呀,这个风筝上的字好丑。”
宋初语刚要看一眼。
一支风筝慢悠悠的落在她脚边,上面的诗,再熟悉不过。
零落已身不枯荣……
宋初语立即撇开头,收回脚,沾一下都恶心。
刘雅风走过来,弯下腰,捡起风筝:“咦?”显然认出来了,慌忙看眼郡主。
宋初语已向江筝走去:“怎么个丑法?”上京城有不少康睿的诗稿,刘雅风能认出并不稀奇。
江筝将风筝扔下,简直一言难尽:“太丑了。”
宋初语看到狗爬一样的字,纵然做好了心理准备,也忍不住唇角抽搐,这是字?
“他画幅画也比写首诗强吧。”
宋初语点头,刚想吐槽两句,想到什么亲自弯下腰,捡起落在地上的风筝。
敛香入枝骨,
风魄不慕春。
杀尽万千色,
独尊一支魂。
“郡主,快扔了,你也不怕脏了手。”
宋初语的视线还在这首诗上,神色温柔,想不到他还参加过秋霜宴,上京城的贵胄真应该庆幸,这时候的他羽翼未丰,尚不曾兴风作浪:“诗还是可以的。”
“啊?”江筝忍着眼瞎的风险,辨认一遍:“敛香入枝骨……独尊,桂花和芙蓉也很好啊,怎么能说独尊呢?”
“或许,只是他的所想呢。”
“那我不那么想,我就觉得不好。”
“你当然可以那么觉得。”宋初语转身,拿过侍女手中的绢花,折断了绢花上自已的印记,将花别在风筝上。
曹昭写的吧,应该就是那个文笔不通的小县令。
现在想来,恐怕不是曹昭选择了林清远,而是林清远在上京城选中了曹昭,然后借助他父亲在上京城的身份,最快在地方打通局面。
若是林清远自已入仕,以他的身份,无论想在上京城立足,还是在地方上实行他的政策,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以他的身体条件他耗不起。
江筝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你做什么?”
“嘘。”宋初语将风筝妥帖放好。写字的人是幸运的,让他父亲本做到头的官职,因为某个人一升再升,更不要提他本人了,曾经看不起他的人,后来谁又敢在他面前大声说话。
江筝跺跺脚,郡主不提醒,她也不会说出去,太丢人了,这样的字根本配不上郡主的绢花。
宋初语不那么觉得,只是林清远未必想出这个风头,所以她折了印记,否则他来过上京的事就瞒不住了:“我们去那边看看。”
赶紧走,免得让人看见。
宋初语再绕回来时,发现她的绢花旁别了另一支绢花。
第007章
孟娇娘
宋初语莞尔,上京城从不缺有眼光的女子。
江筝也发现了,特意看了一眼,惊的拉拉郡主的衣袖:“是孟姐姐的花。”
宋初语点头,孟将军长女孟娇娘,熟读四书五经,才华可与男子相较,也是婚前婚后变化最大的贵女。
孟将军武将起家,却不喜女儿舞刀弄枪,一直将女儿娇养在闺中,孟娇娘也争气,手不释卷,才貌俱佳。
只是婚事坎坷,丈夫婚后不足五年过世,婆家非说她克死了丈夫,要她给丈夫陪葬。
她抵死不从,闹到了太后面前。
太后出面查出陈家骗婚,她才逃过一劫,后来南下避祸,认识了林清远,开始了一代杀人不见血的黑寡妇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