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见她一本正经的说一件事,作为她男人,他当然是鼎立支持!
墨允点头:“谢谢绍安哥哥!”
傅绍安离开之后,墨允回到客厅,看到爸妈笑眯眯的坐在沙发上等着她。
墨建国道:“绍安走了?”
“嗯,你们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啊?”墨允眨了眨眼,觉得他们肯定有话要讲,以她对他们十八年的了解。哦,不止十八年,还有前世的二十几年,足足三十几个年头。
“不错,允宝现在聪明多了,都会看眼色了!”许雅对她现在满是赞许,觉得自己养的女儿,怎么看怎么优秀,不愧是她许雅生的宝贝闺女。
“妈,您再夸我,我都自满了!”墨允一脸无语的在她身边坐下,哪有这样夸人的,有点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她就是那瓜!
偏偏许雅还停不下来了:“我的女儿骄傲点怎么了,有的是底气,是吧,老公?”
“对,你妈说的对,你现在想明白,开窍了,是变聪明不少!至少能听得进劝,就这一点就难能可贵。”
“……”这是夸她吗?她怎么感觉不是啥好话!
【第127章
长长久久戒指】
“好了,说正事!”
墨建国朝许雅使了个眼色,许雅立刻从兜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锦盒,放在茶几上,推到她的面前。
“什么啊?”墨允一头雾水。
不过还是打开了蓝色丝绒的锦盒,里面放着两枚戒指。
款式就是很简单的那种,素圈,中带有一颗宝石。
圈体内眼可见的细微磨损,但不仔细看,也不会注意到。
“您给我戒指干嘛!?”
这下,她完全懵了。
已经搞不清楚墨建国跟许雅到底玩哪出!
“这是我跟你爸订婚时候,你外婆给我的戒指,所以我希望你跟绍安订婚,能戴这戒指,它还有个很好的寓意,一生一世一圈住幸福,我跟爸这不就幸福了一辈子,我想把这种幸福传承下去。”
许雅怕她不喜欢,觉得是老物,不时髦,连忙补充:“当然了,你要是不喜欢款式,也可以自己看着办,这戒指你也留着。”
“这是外婆给您的?”
“对啊,这是你外婆跟外公订婚的戒指,祖传的!”
上一辈的人,就信这些好兆头,好寓意,而且许家世世代代的夫妻,都过的夫妻圆满,没有一对离婚的,或许也正因为如此,才会觉得希望好运能传承。
墨允明白墨建国跟许雅的良苦用心。
他们是希望自己跟傅绍安能够幸福美满。
她稍有感触的握紧:“我很喜欢,而且现在很流行这种素圈款式,简单美观。”
见她喜欢,许雅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喜欢就好,你戴试试,看看合不合适,不合适,可以调节。”
那素圈设计的很精妙,设有可调节扣,可根据手指的粗细来调节,背面还有999三个数字。
“妈,数字什么意思?”
“长长久久。”
墨允手指纤细,戴上去圈口有些大,许雅帮她调节到合适的圈口,又教她调节的方法。
“你抽个合适的时间,比较浪漫点地方,把这戒指给绍安!”
“妈,您刚才干嘛不给他啊!”还让她单独找个时间给,感觉怎么怪怪的。
“哪有你亲自给,有意义?这戒指可只有我们墨家女婿才有资格拥有,一般人我才不拿出来。你们戴好了,等结婚那天再收起来,以后再传给我外孙女。”
“您想的可真长远。”
“你妈我这是深谋远虑!你懂不懂?”
“懂懂懂,母亲大人!”
一旁的乖乖看ipad的墨阳也学道:“母亲大人。”
许雅直接哭笑不得,这两姐弟,真是一模一样。
墨阳这个时候,正是‘鹦鹉学舌’的年纪,喜欢谁,就忍不住要学习对方言语,行为,现在他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姐姐。
以前姐姐都不喜欢他,可是把他给苦恼坏了。
现在,他感觉姐姐变了,变的更他更加喜欢了。
墨允朝着他眨了下眼,锦盒揣入口袋起身:“爸,妈,没什么事我回房间了,明天还得上学校呢!”
明天就是傅绍安去学校为新生与即将毕业的大四生讲说的日子!
她的好好泡个澡,养精蓄锐。
“妈妈,看,这是姐姐送我的西西。”等墨允上楼,墨阳立刻去张嫂那边抱来一只猫炫耀道。
许雅皱眉,担忧道:“小心点,不要被抓伤了。”
“不会哦,西西可乖了。”
“乖也不行,万一要是被抓了呢,你……”
墨建国连忙道:“这是允允送给他的,你就让他养着,大不小让张嫂明天点去洗澡,打疫苗,做个驱虫。”
一旁的张嫂开口:“老爷,都已经做过了,大小姐带回来,我养到满月就带它去宠物店洗澡,做过内外驱,还剪了指甲!”
许雅诧异,“允宝早就带回来了?”
“嗯,大小姐捡回来都还没睁眼,医生说了,这只猫很健康,各方面都没疾病。”
“那你就好好养着,不过还是得小心,知道吗?”
“嗯,知道了,妈妈。”墨阳乖巧的答应下来。
吴家那夫妻对待墨阳的事,许雅知道,也是气愤的不行,没想到她心软,答应让他们在许家庄园做事,他们居然阳奉阴违,对墨阳这么不尊重,可事情允宝已经解决了,她又不好把责任怪到吴叔的身上,只能对墨阳多弥补,多惯着些。
尤其是现在两个孩子都在身边,一家四口其乐融融,没有那么多闹心的事。
她已经很知足了!
让张嫂带墨阳去房间休息。
墨建国跟许雅也回了房间。
“学校那边,墨梓欣估计是不会去了,学业的事,你看我要不要跟那边打个招呼?”虽然墨梓欣无情无义,但大学都坚持到现在,他也不想墨梓欣最后大学毕业证也没了。
“你看看她干的那叫什么事,也就是你心软,还想着她!”提起这个侄女,许雅是半点好口气都没有,以前有多喜欢,现在就有多讨厌。
也不知道那死丫头,拿着五百万,去了哪!
住在家里房间的东西,她上次记者会结束,就让人收拾出来,丢在了杂物间。
“到底是我大哥的女儿,说一声,以后到了泉下,他们也不会怪我们。”
“你看着办啊。”
……
第二天,墨允走到校园间,不时的感受到同学对她的注目礼。
基本上墨家开记者招待会的事,校园已是人尽皆知。
都被墨梓欣的无耻给震惊了三观,而以往信奉了墨梓欣话的学生,感受到了期骗,对墨梓欣彻底的没了怜惜她的想法。
倒是同情墨允。
喜欢了那么多年的男生,跟自己堂姐暗通款曲,在记者记者招待会上,厚颜无耻的,反咬对她有养育之恩的墨家,真是前所未闻。
当然,同情他们也不敢表露出来,怕墨允心里不舒服,心情变的阴郁。
墨允不知道大家的想法,但从他们的频频看过来的眼神,也大概能猜到几分。
其实她想说:大可不必!
她现在开心的很,没有渣男贱女环绕,她可以跟她的绍安哥哥,好好的谈谈恋爱,培养培养感情了。
“墨允。”
突然,身后传来谭苗的声音。
【第128章
人生在世,分分合合】
谭苗背着斜挎包小跑她面前,想到昨天的事,担心道:“你,没事吧?”
墨允挑眉:“我有什么事?”
她脸色红润,连眉眼都带着让人惊艳的笑,一点都看不出难过,反而由内而外很开心的样子,气色确实不错。
“那就好,我还怕你因为昨天的事闹心,心情不好呢!”
因为之前的事,谭苗对墨允早就改观了,比起虚伪,爱演戏的绿茶婊,墨允简直就是性情中人,虽然以往给人感觉高不可攀,其实不然,接触下来之后,会发现,她是个不错的人。
墨允挑眉:“我可不会为了男人要死要活,他不珍惜我,我也不会留情面,爱情是双向奔赴,单方面的感情,只会成为别人的负担。”
这话是说出自己的态度,也是说给谭苗听。
她对徐国风情根深种,那么多年的单相思,即便再喜欢,得不到回应,也应该悬崖勒马,让自己活的有尊严一些。
自己都糟蹋自己,又怎么会换来别人对你的尊重。
谭苗脸蛋僵了下,随即露出释然的表情:“你说的对,是不该再留恋了。墨允,你活着比我通透,之前是我死脑筋,钻牛角尖,觉得一直默默的守候,会换来想要的结果,到底是我天真了!以后我不会了,我会为自己而活。地球每天都在旋转,不会因为一些人一些事,就不转了,我也是,不会因为感情无疾而终,会要死要活!”
“你能这样想,我替你开心。”
虽然跟谭苗算不上是朋友,但也做了几年同学,当然也希望,她能活的比说的要好。
快到教室前,谭苗忽然拉住了她。
“墨梓欣,我昨天见到她了!”
“嗯?”
“她去找了徐国风。”
墨允有点意外,没想到这堂姐居然在发生记者招待会之后,还去找徐国风,真是让她一言难尽!
“然后呢?”
谭苗摇摇头:“我不知道,后来我就走了!”
本来,昨天她煲了汤,去看望徐国风,结果到了他住的地方,看到徐国风跟墨梓欣在说话,当时她滚烫的一颗心,就如同被一桶冰水浇下来,瞬间透心凉。回去之后,她就将徐国风的联系方式全部都拉黑删除了!
以后,她不会再去找徐国风了!
你永远暖不了,一个不爱你的男人。
墨允见她面色平静,没了之前的气愤与冲动,笑了笑:“不管他们的事,也跟我们没关系了,不是吗?”
谭苗朝着她笑了笑,算是应和。
如墨允所想的一样,墨梓欣个陆明礼都没有来学校,一直到上课都没有见到墨梓欣的身影,估计是没脸来了。也是,要是她遇到这种事,也不会厚颜无耻,遭受全校人眼神‘洗礼’,自讨无趣。
因傅绍安今天要来学校演讲,上午很多学生都在讨论这件事,言语之间难掩兴奋。
墨允全程都没参与,反正就听着周围的人,怎么夸奖她男人牛.逼,那种感觉,就格外的自豪。
“请问未来的傅太太,听到自己男人被夸,什么感觉?”
“我的表情看不出来吗?”
“啧啧啧,你说他们要是知道你是傅绍安是你男朋友,估计得惊掉下吧!”
墨允戳了戳她打着石膏的手臂:“秦大小姐,你这样都来学校,真是可以的啊!是什么动力,让你坚持带伤来学校的?”
“还不是为了给你男人捧场!!”
秦晚风说的煞有其事,好像真是为了来傅绍安捧场来了。
“我谢谢你全家。”
“那么客气干什么,都是自己人。”
“蹬鼻子上脸了,是吧!说不说,说不说?”
她伸手就去挠痒痒,秦晚风最怕痒,一边躲闪一边求饶:“好了,我说实话,我是为了躲我哥的,哎哟,我的手臂好痛啊……”
墨允这才停下来:“我陪你去校医室。”
“别别别,让我缓缓,很快就好了!”
过了一会,秦晚风才解释:“我哥太烦了,非要带着我去公司,那我不得憋死?所以我就说要来学校找你,他原本还不情愿送我来呢!我可是个他说了很多好话!”
要是去公司,那处处都受管制,她得抑郁死。
当然,还有其他原因,只是她暂时还不能跟墨允说。
“你哥是为了你好,你这就是典型的恃宠而骄!”
秦晚风几乎就是秦淮野照顾大的,从小就处处管制她,就算如此,也没把秦晚风的野性子给管平了,做什么事,还是大大咧咧,风风火火。
可不就是恃宠而骄。
被偏爱的永远有恃无恐?
她有个人间好男人。
秦晚风有个绝世好哥哥。
两个人也算是‘天涯沦落’幸福人。
“你应该对你哥好一点,要是别人,还不愿意管你了!”在她看来,秦晚风多少有些不识好歹。
秦晚风这次没狡辩,随即想到什么,嘀咕:“就算他有什么,也不需要我,不是还有女朋友吗?”
“你哥真的交女朋友了?”
“哦,就是上次医院在医院看到的那个?”
“对,就她,是个医生,我妈给他介绍的。”
“你不喜欢她?”
跟秦晚风认识那么久了,但凡她不喜欢,不感兴趣的人,聊起来的时候,都兴致不高。
“我喜不喜欢不重要,关键是我哥!上次你也说了,他是该成家了!要是真的跟我哥结婚,那他们就得住外面了,以后我就一个人住了!”
即便以后也是得一个人独立,可想到好像就觉得有点孤单。
她这十几年,跟秦淮野都住在一起,也没有分开过。
多少是有些感慨与不吧!
墨允安慰道:“人生在世,分分合合,都正常的事,等你以后恋爱,结婚,就会有另外一个男人陪伴在你左右,说不定到时候,你还嫌你哥烦人呢!巴不得他快点结婚。”
“你现在是不是就这样感觉?”
“什么?”
“巴不得嫁给傅绍安?立马住到傅家去,天天从他怀中醒来!?”她凑到墨允的身边,小声道:“你传授点经验呗,你跟傅绍安是怎么开始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