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接过肉串,转身离开,没走两步就被人拦下了。
  “兄台,你快些尝尝,看看这烧烤是否真的那么好吃!”
  客人左手羊肉右手猪肉,他想了想,猪肉有两串,先吃猪肉的!
  花卷今天买的都是五花肉,三瘦二肥,被炭火烤过后,绝大部分油脂已经滴落。
  入口的时候毫无油腻感,香脆的外皮、变成油渣的肥肉和肉香四溢的瘦肉,三重口感,嚼起来特别过瘾。
  还有那特殊调料的香味最为突出,硬生生把猪肉的味道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他一口一口根本停不下来,旁边的人看着,急得很:“你倒是说话啊!味道怎样?”
  他沉醉地摇摇头,接着吃羊肉串。羊肉油脂饱满、不腻不膻,咸辣鲜香,每种味道都刚刚好,比五花肉串更有味道!
  “这位兄台,你莫不是吃傻了?”
  他一下子就吃完了三根肉串,然后舔舔嘴唇,意犹未尽地说:“太好吃了!原来肉也能做得如此美味!”
  “真的如此好吃?该不会是托吧……”
  他不再理会,摸摸钱袋子,叹了口气离去了。
  林墨书是个有口福的人,他正好今天来取果冻,老远就闻到了一阵奇怪的香味。
  前方是喧闹的花卷小吃店,那味道必定是小吃店传过来的!
  他快马加鞭,不一会儿就到了,一眼就能看见花卷正站在一个冒着烟的摊位旁。
  “花老板!”林墨书热情地和花卷打招呼。
  “是你呀!你的东西已经准备好了,就在药坊里存放着,我带你去拿。”
  “不急不急,你这是烧的何物?好香!”
  花卷拿起两根,大方地给他:“这是烧烤,你尝尝。”
  林墨书也不客气,接过来便吃,一吃就惊住了。
  他怀疑地问:“这是羊肉?这是猪肉?”
  花卷点点头。
  羊肉可以大致分辨出来,孜然只掩盖了一部分膻味,保留了羊肉的独特味道。
  可这猪肉……印象里猪肉有股臭味,现在竟一点都没有了。
  花卷说:“喜欢吃的话,再给你几串。”
  林墨书是大客户,这几串肉串就算送的了。
  “不、不,怎可占你便宜。这肉串怎么卖?”
  花卷说:“羊肉二十文一串,猪肉十五文一串。”
  “那我全要了!”一看就知道他是个不缺钱的主。
  这话一出,周围观望的人开始急了,别看他们站在旁边一直不动,他们早就被香味熏得晕头转向,只是在犹豫价钱。
  如今有人抢了,他们就慌了:“等等!公子,你怎可一人全部拿完?我们正要买呢!”
  “就是就是,你全买完了,我们怎么办?”
  花卷也劝他:“肉串冷了就不好吃了,吃几串烤几串,那味道才是最好的。”
  林墨书想了想:“你说的有道理。那猪肉和羊肉各来十串吧。”
  胖婶在一旁立刻问道:“客官吃不吃辣?”
  林墨书答:“多放辣!这么冷的天,当然是辣的才够味!”
第99

蛋炒饭
  莫川搬来一张椅子,林墨书便大摇大摆地坐上去,还不忘吩咐手下人:“你们,去把花老板给我备的货先拉走!”
  几串肉串沾满了辣椒,他一口一串,辣得他直哈气。
  “好辣!从未吃过这么过瘾的食物!”
  不得不说他是会吃的,寒冷的夜晚,这么一辣把汗都发出来,怎是一个爽字了得?
  “花老板,有什么喝的吗?”他喊道。
  “有啊,您稍等。”花卷进店倒了一杯啤酒。
  林墨书浅品一口:“味道有些奇怪。”
  花卷说:“这是啤酒,要大口喝才能尝出味道呢。”
  林墨书闻言,大口喝下,再配上一串羊肉串,太爽了!
  等他吃饱喝足,他的人也把果冻之类的零食装好,林墨书起身,对花卷说道:“花老板,品尝美食是我唯一的爱好,今日算是不枉此行。”
  然后扔了一大袋银子到桌上,说:“这付果冻钱。至于羊肉串吗,你说是送我的,我便不给钱了,要不,我也送你一样东西。”
  他说完便要解下腰间的玉佩。
  花卷急忙制止,这玉佩上刻着奇怪的字符,万一是什么信物,她可不敢收。
  “玉佩就算了,太珍贵啦,我可以要另外一样东西吗?”
  林墨书停下动作,好奇地问:“你想要什么?”
  花卷指指他的马车:“我想要你上马车的那个脚凳子。”
  林墨书被逗笑了:“花老板是个有趣的人,行吧,那就把脚凳子送你了。”
  说完,便扬长而去。
  花卷把凳子放好,再用手掂了掂银袋子,估算一下起码有一百两。
  她有些佩服自己了,倒买倒卖的事做得越来越顺手。
  烧烤摊这边,点单的人越来越多,基本上都是一串羊肉加一串猪五花这样搭配,既尝到了两种味道,也省了些钱。
  胖婶说话声音洪亮,做事雷厉风行,一看就是气血很足的样子,记性也好,不用纸笔,光是脑子记就能把谁点了什么,先给谁烤后给谁烤分得清清楚楚。
  插队是不可能插队的。
  点肉串的基本是小吃店门口排队的食客,他们点完就回到队伍里,等阿毛烤好,再由胖婶送过去。
  于是小吃店门口不一会儿就尽是撸串的人。
  点烧烤的人一多,烤肉的香味就更加浓了。谁能拒绝烧烤呢?哪怕是在现代的夜市上,它的味道都是最诱人的。
  不一会儿,小吃店里正在吃的客人都闻到了,他们就走到店门口往外喊一声,烤好了就送到位置上。
  小吃店定价不低,一部分客人比较富有,而更多的客人是攒够了钱才来吃一次。
  于是今天的烧烤变成了额外的开支,他们不得不仔细考虑。
  但是这一切在尝过肉串之后就消失殆尽了,那独特的香味足以让他们忘记钱包的拮据。
  胖婶是最忙的,除了忙里忙外送餐,还要串肉,好在还有花卷一起。
  “明天可不能这样,”胖婶说,“明天要早早把肉串好,不然可忙不过来。”
  花卷还想着今天是试营业,少卖点,结果是她低估了烧烤的火热程度。
  小吃店结束营业不久,烧烤摊也送走了最后一个客人。
  阿毛和胖婶点了点数,今晚这么几个时辰竟然卖出去了将近一百三十串肉串!
  他们把装钱的小桶倒过来,清算里面的铜板,一共两千二百五十文!
  阿毛乐得眼睛都看不见了:“花老板,我们竟然卖了这么多!”
  羊肉的本钱都回来了。
  胖婶也说:“我们在田里干了一辈子,现在才知道做生意来钱这么快!”
  阿毛纠正她:“啧啧,哪里是做生意来钱快,没有花老板你能卖这个?难怪大家都说,跟着花老板能吃饱饭!”
  花卷拿出阿毛夫妇的工钱,交给胖婶,剩下的让莫川收好,笑着说:“勤劳的人都能吃饱饭。这些你们收下,分成一个月一结。”
  胖婶装好铜板,说:“都听花老板的!那剩下的肉我们今晚串好,省的明天忙不过来!”
  胖婶干劲十足,日结工钱,月结分成,还是无本的买卖,又只用干晚上两三个时辰,肯定是佛祖保佑才能轮到他们家,可得珍惜。
  花卷等他们串好,把肉放进冰箱。
  地上还有羊骨、羊杂和羊头,花卷拿了一些羊杂,剩下的都让阿毛带回去了。
  让阿毛多烤了三十串烧烤,花卷拿进店里,说:“该准备我们的晚餐啦!”
  花笙接过羊杂,到水龙头底下仔细清洗,花卷看了一下厨房,今天准备的米饭有些多,还剩下大半锅。
  “我们今天吃蛋炒饭吧,再炒一个蒜苗烩羊杂。”
  “好耶!”花笙开心地拍手,她每天最期待的就是吃饭的时刻了。
  莫川也期待地等在一边。
  一直在旁边看的阿满突然拉了拉花卷的手臂,她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锅。
  “你想试试炒饭?”
  阿满点点头。
  花卷把锅铲交给她,让出位置。
  没想到阿满是个厉害的,她仿佛到了自己的战场,拿着锅铲就变成了一个充满信念感的士兵。
  花卷喜欢用猪油炒饭,比植物油更香,她提醒阿满:“猪油在你的左手边。”
  阿满拿起猪油罐,挖了一大勺,放进锅里。
  大火很快把猪油融化,她直接打入鸡蛋,然后迅速炒散到成型。
  这样的鸡蛋蛋白和蛋黄分开,最后炒好的时候会更好看。
  然后直接加入米饭,右手不停拿锅铲背面按压翻炒,左手抓着锅把手开始上下掂锅。
  大家看呆了,原来阿满竟然是个高手!
  等米饭和鸡蛋融合后,她在台面上辨认了一些调料,加了盐、白胡椒粉和少量生抽。
  接着迅速切了一些小葱,只要葱绿,撒进锅里,再翻炒十余下,关火起锅。
  完全不一样的蛋炒饭,米饭粒粒分明,每一颗外面都包裹着鸡蛋,绿色的葱花点缀在上面,又香又好看。
  花卷也看呆了,这样的蛋炒饭的炒法显然和自己在网上看到的不一样,一口下去,同时可以吃到鸡蛋香、米饭香和葱香,还有胡椒粉和生抽的香味。
  花卷发自内心地夸赞阿满:“你太厉害了!”
  阿满用嘴型告诉花卷,蛋炒饭很难,需要大的手劲和火候,还要不停翻锅。
  花卷又问:“你会蒜苗炒羊杂吗?”
  这对于阿满来说有些陌生,她用嘴型告诉花卷,可以试试。
第100

新员工——厨师
  大火烧热锅,然后加油,等油烧热,爆香葱姜蒜,接着就可以加羊杂了。
  阿满熟练地上下抄动锅,锅里的油被火点燃,嘭的一声,火光冲天,锅里的菜立刻就有了所谓的锅气。
  “哇!”大家拍手叫好,给予了阿满极大的鼓励。
  阿满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花卷把豆瓣酱递给她,她接过闻了一下,惊艳地点点头,加了一勺在锅里。
  最后加一点盐,就大功告成了。阿满装好盘,莫川帮忙端上桌。
  羊肉串、蒜苗烩羊杂加上蛋炒饭,不一会儿就全部吃光了。
  收拾好餐具,花卷帮阿满上药。
  伤口都清理干净,今天不会像昨天那么疼,可是阿满还是一副惊恐的神色。
  一开始以为她怕疼,花卷很快发现,其实她怕有人看着她的脸。
  仔细看看阿满的五官,大大的眼睛,挺拔的鼻子和小巧的嘴,要不是半边脸上的疤,她一定是个美女。
  花卷一边上药,一边跟她聊天分散她的注意力。
  “阿满,你多大了?”花卷轻声问。
  阿满用手指比了一下:二十二。
  “阿满做饭很好吃,是学过吗?”
  阿满点点头,后来花卷才知道,她家以前也是开酒楼的,一把火烧毁了她家的酒楼,也带走了她相依为命的爷爷,之后她就无家可归了。
  “那阿满以后就留在小吃店当厨师好吗?”
  阿满猛地抬头,不可置信地看着花卷,她这两天早就听说了小吃店的故事,都说店里有全天下最好吃的食物。
  自己竟然可以当小吃店的厨师!她反应过来后,惊喜地连连点头。
  可是她又想起什么,抓着花卷的手,在她手心里写:我以前只是学徒。
  “没关系,慢慢来。店里不常有炒菜,你目前只需要做蛋炒饭就行。”
  阿满放下心来。
  说话间,药已经擦好了。花卷把剩下的药膏给阿满:“明天白天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以自己擦。”
  阿满用手紧紧握着药膏,脸上的泪止不住地流。
  她多么幸运遇到了花卷,不然不被打死也饿死了。
  自从脸上被烧伤以后,所有看到自己脸的人,要么恐惧、要么厌恶,是从什么时候起变成这样的?
  她记得一天,她走在大街上,迎面而来一对母子,正巧她面纱滑落。
  那位母亲见到她的脸的那一瞬就捂住孩子的眼睛,扯着孩子往后跑,边跑边惊恐地喊:“有鬼啊!”
  她的叫声引来了街上的人,有的拿着棍子,有的对她指指点点。
  从那时起,她再也没有出现在太阳底下。
  她不怪他们,就连她自己也不愿意照镜子,她有什么立场去埋怨别人?
  可是小吃店里的人为什么不怕呢?
  当花卷为她上药时,她只看见花卷眼里满满的心疼。
  花笙对自己也只有关心。
  而莫川,那个男人好像只在乎吃的……
  “哎呀,你怎么哭了,快擦擦,别打湿了伤口。”
  花卷给她一张纸巾,她低头擦去眼泪。
  “你别担心,明天我就去帮你买祛疤痕的药膏,一种不行我们就多试几种,总有管用的。”
  “其实按我说,这些疤痕一点也不丑,它们都是你的奖章,证明你勇敢地从死神手里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