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的日子最难熬,几乎每夜都在喝酒应酬。
为了给沈烟争取一个女
n
号的试镜机会,甚至喝到胃出血,半夜进了急诊。
我想着,我会替她挡住那些腥风血雨。
我总会带她杀出一条血路的。
确实如此。
那个女
n
号虽然戏份不多,但角色讨喜。
沈烟凭借着这个角色,终于走进了大众的视野。
她的,我和她在烧烤摊开了几瓶啤酒。
她喝得两颊微红,靠在我身上打酒嗝。
「我——我以后一定会成为大明星!
「到时候,你就是大明星的经纪人,到哪里都——横着走。嘿嘿。
「大家见到你,都要弯腰叫你一声『温哥』,谁都不敢灌你酒!」
我揽着她的肩头,被她幼稚的想法逗笑了。
「好啊。
「那我等着那一天,大明星。」
后来,她终于摘下了那顶万众瞩目的影后桂冠。
她的前路从此星光璀璨。
她却转过头,不耐烦地对我说——
「温宇,你真的很不专业。」
可是沈烟。
我们来时的路,就是这个样子的。
那么难,你都忘记了吗?
5
那天下午,我在医生的阻拦之下,办理了出院手续。
「你这么年轻,这个病也不是绝症,还有治愈的希望……」
我摇了摇头。
把诊断通知书揉成一团,随手扔进角落的医疗垃圾箱。
不会再治愈了,我只剩下七天的时间了。
听孙晴晴说,沈烟晚上有个应酬。
那应该不在家。
于是我打车回了和沈烟的「家」,想要拿几件衣服。
傍晚时分,属于沈烟的那套房子在万家灯火中,显得格外暗淡。
她确实不在。
我松了口气,拖出行李箱,开始收衣服。
我的衬衫挂在沈烟的裙子旁边。
我的领带和她的首饰一起收纳在抽屉的暗格里。
恍然间,我都要觉得,我们在同居了。
可笑的是,我当初搬进来,只是因为沈烟那段时间精神压力大,夜夜惊梦。
我担心她的状态,过来照顾她。
一转眼,竟然已经过了这么多年。
把一些需要的东西收进行李箱后,墙上的时钟只转过了二十分钟。
属于我的东西真的好少啊。
我拉上了行李箱,准备离开的时候,却突然发现。
客厅的茶几上,搁着一对陌生的袖扣。
像是在向我,耀武扬威。
这时,门上智能锁传来自动解锁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