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李逍的一方,配合更有默契和章法。
  反观朱高煦那边几乎就是朱高煦一个人横冲直撞。
  “本王也发现了。”
  朱棣有些兴奋的点头:“这李逍应该提前训练过卫兵,相互之间蕴含一种阵法,高煦不能敌也。”
  “此子若是加以培养,未来定成为一代名将。”
  张玉赞赏道。
  “可惜了。”
  朱棣哈哈一笑道:“王妃不允许啊,说是战场太过危险,怕闺女在家担心受怕。”
  “原来是王妃开过口...”
  张玉急忙道:“其实高煦也不差,天赋过人!
  只是这个人英雄主义的性子改一改,未来必成殿下的左膀右臂。”
  朱棣点头认可。
  他心中还是认可朱高煦的,毕竟是自己的儿子。
  足球毕竟是足球,朱高煦玩心重,但上了战场,他还是能感受到朱高煦的能力。
  朱棣一指这足球场道:“世美兄觉得,这足球可否用于军队?”
  其实军队之中的训练就有马球一项,当做平日里团结骑兵,能增强凝聚力,激发好胜心,还能练习马术。
  军队马球就是用来提高骑兵部队战斗力的。
  “完全可以用于军中娱乐,训练步卒!”
  张玉赞同道:“这足球当简单入手,这场地够大,寓教于乐,玩乐中不知不觉就锻炼了身体,利于士兵长途跋涉。”
  “相互之间还需要配合,一小旗刚好为一队。”
  “激发步卒的好胜心,想要赢必须要相互配合,又能提升凝聚力。”
  朱棣很是赞同:“不愧是世美兄,把本王心中所想全盘说了出来。
  就将这足球运动,列入军中步兵的娱乐项目。”
  两人这么一商量,就将事情给定了下来。
  李逍肯定也没想到,自己想要普及的足球,竟是在军中普及了起来。
  而想要在民间普及,那就很难了。
  毕竟现在老百姓忙着生计,哪有闲工夫踢足球啊。
  时间很快过去。
  足球比赛随着马和吹着号角中结束。
  比分5:3,李逍队获胜。
  其实李逍也就用了一半的实力,但是还是赢了。
  没办法,提前就将队伍按照后世的踢球的战术训练了一番。
  “我...又输了....”
  这下,朱高煦又跟泄了气的足球般,浑身无力,一脸苦瓜。
  反观李逍队的卫兵们,一个个高声呼喊。
  得到了燕王十两银的赏赐不说,还能露露脸。
  “不就输了一场,苦着个脸给谁看!”
  朱棣严厉的骂道:“丈夫贵不挠,成败何足论!
  给本王振作一些。”
  朱高煦毕竟还年少,心智还缺乏磨炼,堆笑拱手道:“孩儿知道了,父王教训的是。”
  李逍也安慰道:“高煦啊,输给我不冤,毕竟这是我设计出来的游戏,设计出来的人,肯定一开始会有些优势,后面等你熟练了我就敌不过你了。”
  这句话,倒是让朱高煦心里好受了许多。
  李逍拍了拍他的肩膀。
  因为朱棣彪了一句诗词,他也一不小心就彪了一句诗词鼓励道: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这首诗词很是鼓励人。
  李逍只是依稀记得,是朝代不太清楚。
  还以为是明朝之前的诗词,用来激励他。
  他没想到的是,这特么是清代的诗词,现在还未出现呢。
  一旁的朱棣和张玉都是大惊,眼睛瞪得圆溜。
  太震撼人心了!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细品,再细品,这诗词好啊!
  !
  十分激励人心,积极向上,不怕困难,勇于面对!
  在逆境的时候,默念这首诗...
  能爆发出无穷的力量!
  不愧是女婿,这传世名诗,张口就开!
  还写的这么好!
  朱棣默默的将诗词记在心里...
第一百一十二章
燕王的诗词天赋,强啊!
  等朱棣回到了屋里。
  他怕遗忘,立马就在桌前,将诗句誊写在纸面上。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
  “王妃,本王这首诗词,写得如何?”
  朱棣迫不及待拉着徐妙云,呈给她一同鉴赏。
  “这是王爷写的?”
  徐妙云有些疑惑。
  朱棣没有正面回答,而是道:“王妃觉得如何?”
  “妙也。”
  徐妙云仔细琢磨了一番,随后赞叹道:
  “开头用“咬定”二字,把岩竹拟人化,已传达出它的神韵和它顽强的生命力。”
  “后两句进一步写岩竹的品格,它经过了无数次的磨难,才长就了一身英俊挺拔的身姿。”
  “而且从来不畏惧来自东西南北的狂风的击打。”
  “表现坚强不屈的性格,以生命的感动,曲折恶劣的环境中!”
  “战胜困难,面对现实,像在石缝中的竹子一样刚强勇敢。”
  说完,徐妙云奇怪道:“王爷,这真是您写的?”
  朱棣错开话题:“王妃,你觉得这首诗题什么诗名好?”
  徐妙云道:“既然是赞美岩竹的咏物诗,不如就叫竹石。”
  “甚好!”
  说罢,朱棣拿起笔,给诗句添上了诗名:竹石。
  “还劳请王妃,帮忙裱起来,就放在本王这大厅之中。”
  朱棣将纸张递给了徐妙云。
  “哦...”
  徐妙云接过,随后就安排下人找府内工匠去办了。
  到了傍晚。
  这首诗就裱在了墙上。
  朱棣盯着这首诗,越看越是欢喜!
  晚饭时间,朱高煦和朱高燧等人一一进了屋。
  因为一家人关系融洽的缘故,昨日徐妙云就要求朱凝云和李逍一同来吃饭。
  因此今晚,李逍和朱凝云也来了。
  几人一进屋,就发现朱棣正在观摩墙上的诗句。
  “咦...这首诗...好像在哪里听过?”
  上午还听过的朱高煦,突然感觉有些疑惑。
  朱棣一转头,就发现朱高煦在身后。
  随后....还看到了李逍。
  啊这....
  他的脸一红,感觉谎言就要被戳穿了。
  徐妙云笑着道:“以后,等凝云出嫁,咱们一家人在一起吃饭的日子不多了,我今日就特意将凝云和李逍喊来。”
  这么多年来,今日也是朱凝云第一次来和大家吃饭。
  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不过李逍还是厚着脸皮来陪凝云,他不来,估计凝云也不来了。
  李逍忙尊敬的拱手:“见过燕王殿下。”
  朱棣想要吞下这首诗。
  但这事发突然,正主说来就来...
  于是他颔首,又微微挪步,打算用高大的身躯,挡住李逍的视线,希望他不要看到。
  但李逍还是看到了墙面上的诗句。
  咦?
  李逍有些惊讶。
  这首诗自己上午好像念过,用来安慰踢球输给自己的朱高煦。
  不过这首诗是哪个朝代,诗人是谁,李逍全部忘记了。
  当看到这首诗的时候,李逍这才醒悟。
  原来写这首诗的,是自己的岳丈啊!
  顿时间,李逍感觉有些惭愧!
  “好诗,好诗啊!
  原来这首诗是燕王殿下所写。”
  李逍急忙拱手道:“说起来惭愧,上午我还用燕王殿下的诗句安慰高煦,原来正主就在眼前...是李逍献丑了...”
  朱棣:“?
  ?
  ?
  ?”
  朱棣有些懵逼。
  原本他是打算....
  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
  这女婿好啊!
  这么通人情世故的么!
  这是暗地里....打算将此诗献给本王。
  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当真如此,太贴心了!
  朱棣看向李逍,眼眸中又多了几分关爱。
  他哈哈笑道:“啊对对对....此诗是本王一时灵光乍现,就写了下来,说起来也奇怪,本王诗词一般,就突然闪光写了下来。”
  原来如此...
  李逍恍然大悟,这首诗倒是像朱棣的性格。
  几年后的靖难,朱棣不就是装疯卖傻,历尽磨难......
  靠八百亲卫起事,对抗整个大明朝。
  其中的经过一定很曲折,难以用言语道也。
  最终费尽千辛万苦,千磨百难。
  获得胜利,得到了天下!
  听史书记载,起初朱棣为了蒙混过关,还吃了屎....
  想到这,李逍心中一阵难受。
  岳丈....有女婿在,一定不会让你吃屎的!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李逍的看向朱棣:“其实诗词有时候就是灵光一现,就能作出。
  这首诗反应了燕王殿下的坚韧性格,李逍定当以殿下为榜样,多向殿下学习!”
  朱棣很是满意,笑着颔首。
  这时,朱高煦疑惑道:“咦,父王,你什么时候写了这首诗?”